目录/提纲:……
一、增效扩容试点单位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试点单位建设初期内部财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二是开票单位与合同签订单位名称不一致
三是以现金形式支付合同价款
四是工程款支付和费用支付的审批手续不完善
五是业务招待费超支
六是以借用、代垫等方式挪用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资金
(二)发生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
二、对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管理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二)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原则
四是专项补助(配套)资金为补助性质
(三)资金支付的财务管理工作
一是财会部门在支付资金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支付凭据,控制开支
三是工程进度款必须要有项目、监理、施工单位三方签字认可方可支付
四是不允许以现金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四)会计核算的账务处理工作
一是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三是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三是企业严格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完全满足免税的三个条件
三、结束语
……
浅谈如何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资金管理
摘 要:通过广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试点单位财务检查出现的问题,并结合笔者的实际管理工作经历,简要阐述了如何做好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资金管理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广西
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任务。
关键词: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财政补助资金;资金管理;问题及原因。
目前,广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正在全区全面铺开,财政部、水利部下达广西262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中央补助资金3.45亿元,要求在2015年前全部按质按量完成。笔者就试点改造项目初期出现的问题,结合笔者的实际管理经历,从财务角度阐述如何准确解读和把握《关于印发<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1〕504号),(以下简称“504号文”) 的文件精神,谈谈财务部门如何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和账务处理工作。以达到抛砖引玉,共同提高,高质量完成广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任务的目的。
一、增效扩容试点单位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原因
(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48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计核算工作
进行增效扩容改造的企业都是运行十几年以上,甚至30多年的老电站,都是按照运行电站进行管理,大部分财会人员很少接触在建项目的资金管理和账务处理工作,难能迅速转变观念,快速进入在建项目财务管理的角色。
2. 财会人员对文件的解读和对政策的把握程度不一致
在财政部、水利部504号文件中,除了在第七条中规定了对资金的使用范围是“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更新改造机电设备、金属结构、送出工程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以及第十三条明确了“各级财政部门要指导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做好项目财务管理工作。”之外,没有在资金管理上做更详细的要求。在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中,财会部门对文件的解读和对政策把握的程度上不一致,在财政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和账务处理上,出现了不少偏差。
3. 未有建立本单位的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
项目单位未能依据504号文件以及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本单位的财政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用以具体规范本企业的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二、对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管理
针对上述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做好以下资金管理及账务处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财务会计制度
项目单位要依据504号文件以及基本建设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完善物资及设备的出入库验收和领用手续,强化广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资金管理,规范财务结算及账务处理工作。
(二)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原则
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人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
1.专户储存
项目单位务必开设
银行专户,对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应单独储存。
2.专账核算
项目单位必须单独设置专账,单独进行会计核算。对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专账核算的要求,应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中有关问题的解释》(财建〔2003〕724号)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字〔1995〕45号)等有关规定。为了便于单项工程的资金管理、会计核算和工程项目结算以及便于审计,必须按单个电站项目分别设立专账进行核算。
3.专人管理
项目单位应安排专人统筹管理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财政补助资金,负责资金安全,以确保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4.专项使用
一是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更新改造机电设备、金属结构、送出工程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非生产性支出。
二是工程项目的设计费(含评审费)、招标费、监理费、验收费、各级政府部门对项目督查时的接待费以及工程建设管理费等,均属项目的自筹配套资金使用范围,不得在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开支。
三是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
四是专项补助(配套)资金为补助性质。项目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合理安排自筹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资金支付的财务管理工作
根据《水利基本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财基字[1999]139号)第五章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和《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三章工程价款结算的相关规定做好资金支付管理工作。
1.对付款支出依据的要求
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工程施工合同、安装合同、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咨询服务等各类工程合同、工程变更审批文件、发票、已审批的付款申请书、上级部门批复文件、相关会议纪要、项目单位和项目监理及其施工单位的三方签证单等等。
2. 必须将付款依据作为附件
记账时,必须将付款依据作为附件,保证凭证的完整性、可追溯性和真实性,以确保工程竣工后的审计能够顺利通过。
3.对资金支出凭据的要求,
一是财会部门在支付资金过程中,要严格审核支付凭据, ……(未完,全文共4160字,当前仅显示210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浅谈如何做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的资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