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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销售收入最大化与企业研发的时机和强度的实证分析

发表时间:2015/5/4 8:15:41
目录/提纲:……
一、利润最大化与企业的研发的强度和时机的理论模型
二、销售最大化与企业的研发的强度和时机的理论模型
三、企业研发的时机和强度的经验分析
四、结论和直观解释
……
论文:销售收入最大化与企业研发的时机和强度的实证分析

内容摘要:论文分析了由于企业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从而导致了企业的非利润最大化目标之一的销售收入最大化目标对企业研发的时机和强度影响。从理论上得出了销售收入目标下的企业一般有更多的研发整体投入强度,也有更短的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时间等结论。运用1998年到2003年的数据,对大中型工业企业中的国有、非国有和全体的面板数据的混合效应和固定效应模型分析可得到,从三个样本的回归结果对比来看,国有企业强调技术引进,非国有企业强调研发投入,反映了国有企业依赖外部技术市场,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企业更强调自我创性能力;从研发的整体投入(包括研发投入和技术引进)的强度来看,从经验的结果可以得出国有的比非国有的要多;从固定效应截距项经验分析结果看,研发投入矫正行业发展的势头;另外,全体企业的固定效应模型的截距项的影响因素中的研发投入主要是由于非国有企业的研发投入导致的,技术引进主要是由于国有企业的技术引进导致的。
关键词:销售收入最大化 研发的时机和强度 混合效应 固定效应

引言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高速增长,要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技术进步,尤其是自主创新能力的加强,而且企业应当成为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创新的主体,企业的研究和开发策略是实现这些方面的重要途径。现有的很多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采用公司制的组织结构,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无疑会对企业的决策产生影响,当然也就包括对企业的研发策略的影响。
对于企业的研发的研究,我国学者大多集中在外资的流入对东道国企业的溢出效应上,如认为大量的外资流入产生了显著的技术溢出效应,提高了中国企业的技术进步,是解释中国经济增长奇迹的重要因素;另一种观点认为,外资企业凭借自身优势,抢占了市场份额,使得本土企业自主研发和创新能力提高缓慢,形成了严重的技术依赖,不同的行业是不同的(张海洋,2005)。还有一些学者不同的R&D的来源对企业技术水平提高的影响,如认为政府的科技拨款资助和税收减免对企业自筹R&D有积极效果(朱平芳、徐伟民,2003)。还有从技术贸易研究对企业技术水平影响的(安同良,2003;朱平芳,2006)。但是这些学者都没有从由于企业内部组织的不同(如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导致企业研发策略的不同。
由于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分离在现有的企业中是普遍现象,从而企业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很有可能导致代理人控制企业,从而做出有损所有者利益的问题。这时的代理人为了自己的收入、地位、权力和安全动机(Marris,1963),从而产生非利润最大化目标,包括销售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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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收入流量的可能性为F(t)-F(T)(在T (2)
上式的第一项为本企业没有创新时的收入流;第二项表示本企业在时刻T首先获得创新的概率,此种状态下所获得的收入的现值为,这一项可分解为两项:一项为暂时的收入流(竞争对手还没有研发出来的时期起作用),另一项为永久收入流;暂时收入流为,以(r-g+k)的速率衰减(k可看作风险率),而永恒收入流为,仅以(r-g)的速率衰减;第三项表示本企业不是首先获得了创新,在T时刻获得创新的概率,在这种情况下追随着的收入的现值为。一般可以认为,首先采纳创新的企业具有更大更忠诚的客户基础,更广泛的销售渠道以及更有经验的员工而获得竞争优势,因而可假定P1≥P2,这样就可以得到下式:
(r-g)P0+kP1≥(r-g+k)P2 (3)
对E(R(T))对T求导,可发现,说明W(T)关于T是凸函数。
对于研发成本和研发成功的时间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得出推迟研发的时间可以降低研发成本:一是资金有时间价值,折现率越大,推迟研发所节约资金的时间价值越大;二是随着时间的推迟,从外部可以获得更多的相关知识,从而减低本项目研发的难度,同时也降低本项目研发的风险,也有利于更详细了解此项目的需求环境。因此可以假定成本函数满足下列关系:
(4)
本企业的利润就为: (5)
每一个可能的创新推出时间,都会影响研发成本和收入预期,由于有竞争的存在,这种市场的不确定关系就反映在这种关系之中。竞争对手的创新时间是未知的,但是通过前面的假定(在实际中可以通过收集相关信息)可以得出在不同种情况下的准确概率。最优研发推出时机的选择必须在推迟单位时间研发成本的节约与预期收益的减少之间进行权衡。推迟研发导致研发成本的节约很容易确定,但预期收益的减少却不容易确定,因为这个方面的损失取决于竞争对手是否退出了创新。如果对手没有创新,本企业推迟创新可能就是有利的;如果本企业首先创新,推迟创新会导致对手模仿的时间间隔缩短,从而导致本企业获利的减少;如果对手首先创新,那么推迟本企业的研发会导致本企业与竞争对手创新的预期滞后期延长,也会损害本企业的获利。对(5)式对T求一阶导,经整理可得:
(6)
对上式进行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一是创新收入流P0和P1越大时,企业越有激励进行更早的创新;二是现有产品的收入流R0和R1越小时,企业也会进行更早的创新,由于创新所导致挤占现有产品市场会被创新产品更多的弥补;三是对手先占时的潜在损失越大时,本企业越会提早创新。上述结论表明了“胡萝卜加大棒”效应。企业创新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胡萝卜效应),或者为了防止失去现有的利润(大棒效应)。现有利润越小,胡萝卜效应就越强,如果市场份额小的企业(包括没有市场份额的新进入者)就越有可能更早创新,这就是胡萝卜效应。为了防止现有利润的损失,在市场上占优势地位的企业就必须加速创新,这就是大棒效应。如果假定P1>P2(即有跟随者比作跟随着要好),且P1和P2与时间无关,那么以h作为风险率衡量竞争的激烈程度与研发速度可以得出如下关系:有两个极值点,一个点是h=0,即完全垄断会使研发的速度最快从而创新的活动最大(这体现胡萝卜效应),这个时候的研发的最优开发期会随着竞争的激烈程度上升而延长,但随后会转向另一个极值点h*,在到达这一点之前,最优开发期会随着竞争程度的上升而缩短(这体现大棒效应),此后由会随其上升而延长;也就是说完全垄断和中等程度的竞争是有利于研发创新的,至于应该处于那种情况,有具体的条件决定。从直觉来看,完全垄断的创新可以平稳增加报酬,而中等激烈程度的创新可以大大增加预期收入。这样胡萝卜加大棒效应可以给出这样的启示:为了使创新得以产生,要么现有的产品有真正利润,要么创新具有潜在收益,这两者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是不可能的。
二、销售最大化与企业的研发的强度和时机的理论模型
在企业的销售最大化目标中包括两类约束:一是指鲍莫尔约束,即企业必须保证一个最低利润;另一个是亚罗约束,企业追求最大化的利润和现实的利润之差必须大于执行成本。
假定企业研发的竞争同第一节的相同 ,对于各种收入流的关系可以得到更进一步的确定:P0>P1>P2 ,表明首先创新获得的收入,比同行业都有创新的收入要多,在随后竞争对手也获得创性的情况下,现创新者比后来者在这段时期获得的也要多;创新所得收入流都大于不创新所得收入流,即P0,P1,P2>R0,R1。在鲍莫尔约束下,销售最大化模型为:
目标函数
约束条件 E(R(T))-C(T)≥П0,
对目标函数对T求导可得:
(7)
由收入流的关系可得到,,也就是说目标函数和创新的时间关系为:随着创新时间的缩短,创新所获得的总收益越大,但创新的时间不会趋向于0,由于受到了约束条件的限制。有第一节可知,T*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时的创新成功的时间,那么企业的最大期望利润为。如果<П0,企业是不会进行研发整体投入的,因为任何研发整体投入都不会满足约束条件;=П0,这时企业追求销售最大化目标和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的研发整体投入是相同的;>П0,追求销售最大化的研发整体投入就比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的研发整体投入要多,并且-П0越大,研发整体投入的差别也越大,所需的研发时间越短。如果考虑税率,即相当于在约束条件两边同时乘以(1-t)(t表示税率),不会改变约束条件,即税率的大小,不影响对问题的分析。
这项企业研发竞争得双方有可能它们之间的目标是不同的,如本企业是追求销售最大化目标,而竞争对手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或者相反。所以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种是竞争双方的目标都相同,都为销售最大化目标;第二种是目标相同,都为利润最大化目标;第三种是本企业为利润最大化目标,竞争对手为销售最大化目标;第四种是本企业为为销售最大化目标,竞争对手为利润最大化目标。第一种和上面分析的结构是相同的,第二种情况在第一节已分析过,第三和第四种情况是对称的,只分析一种即可。
假设本企业为追求销售最大化目标,而竞争对手采取利润高最大化目标,假定两个企业的情况相同。这时本企业追随者的最优创新的时间T1必须满足下式: E(R(T1))-C(T1)=П0,所得T1>T*(这里只讨论>П0情况)。竞争对手所得的利润最大化模型为:


这样竞争对手所得最优研发时间必须满足下式:
(8)
(8)式所确定所满足的条件和第一节是相同的,这里不同的是h值,这里h(C1)>h(C*)。对(8)式的右边可以判断出,如果其它变量和参数不变,右边的值随着h的增大而变小,左边也就必须变小,即>T*,也就意味着有更多的研发整体投入,这样C2>C*。
如果*2=*1,也就意味着T1也满足(8)式,那么本企业所的利润就和追求利润最大情况下相同,不满足条件E(R(T1))-C(T1)=П0, >П0;如果*2>*1,竞争的企业的利润就会得出<П0,也就会导致竞争的企业不会投入研发,那么竞争企业的研发不可能大于本企业的研发。从以上两个结果可以得出,*1>*2,即本企业追求销售收入最大化而竞争对手追求利润最大化时,本企业的研发整体投入一定会大于竞争对手的研发整体投入;由于研发成功的时间和研发整体投入是有关系的,研发整体投入越多,所需要的期望时间也越短,所以追求销售最大化的企业比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可能先获得成功。
在亚罗约束下,销售最大化的模型为:
目标函数
约束条件 E(R(T))-C(T)≥E(R(T*))-C(T*)-C0,
E(R(T*))-C(T*)是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时的利润,C0是执行成本。如果E(R(T*))-C(T*)-C0=П0,不考虑税收,所得的结果和鲍莫尔约束的情况是一样的;如果执行成本减小,就意味着E(R(T*))-C(T*)-C0>П0,也就相当于鲍莫尔约束中提高了最低利润,这是研发整体投入就会减少,创新时间就会延长;如果执行成本增大,那么E(R(T*))-C(T*)-C0<П0,相当于鲍莫尔模型中降低了最低利润,研发整体投入就会增加,创新时间就会变短。如果考虑税率,亚罗约束就变为(E(R(T))-C(T))(1-t)≥(E(R(T*))-C(T*))(1-t)-C0,也就相当于E(R(T))-C(T)≥E(R(T*))-C(T*)-C0/(1-t),也就等价于加大了执行成本,因而研发整体投入会增加,税率越大,研发整体投入的越多,创新的时间越短。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在鲍莫尔约束下,追求销售最大化情况下研发竞争的企业比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有更多的研发整体投入,也具有更短的创新时间,除非追求利润最 ……(未完,全文共26955字,当前仅显示484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论文:销售收入最大化与企业研发的时机和强度的实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