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赣州稀土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二、从税收视角看促进稀土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欠缺
(一)增值税方面,稀土废弃物没有纳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促进稀土产业发展存在欠缺
(三)稀土资源税调控作用先天不足
(四)WTO败诉导致稀土出口配额和关税政策需调整
(五)稀土环境保护税缺失
(六)稀土专用发票政策管理效果不明显
三、促进稀土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取向
(一)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加大稀土产业企业所得税扶持措施
(三)改革稀土资源税制度
(四)实施稀土资源“费改税”
(五)强化稀土信息分析利用
……
促进稀土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
——以赣州稀土产业为例
摘要:我国稀土产业大而不强,在中国乃至世界占据重要地位的赣州稀土产业亦受资源利用效率偏低、相关产品研发核心技术缺乏、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国家现行有关稀土产业的税收政策措施不利等问题长期困扰,严重制约了赣州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要促进赣州乃至全国稀土产业做大做强,国家应该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坚持国内与国外并举、开发与保护并重,加快稀土行业整合,优化稀土产业结构,加强稀土资源储备,严厉打击稀土行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减轻稀土行业负担,控制稀土源头开采和低附加值的稀土初级原料出口,保护国家稀缺战略资源和环境,提高稀土应用技术水平,保障我国稀土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在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上,加大改革力度,完善稀土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和稀土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调整稀土资源税制度,实施稀土资源“费改税”,并强化稀土专用发票信息分析利用。
关键词:稀土 税收政策 建议 赣州
稀土被誉为“工业黄金”,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在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领域的应用日益广泛。2011年,我国稀土冶炼分离产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9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开展稀土矿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稀土生产实行开采、加工、经营、管理、招商“五统一”政府监管;在全国率先成立专攻稀土领域的院士工作站;纵深推进稀土资源整合和行业准入,组建赣州稀土集团,大力发展稀土精深加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稀土产业体系。
2011年至2013年,国家下达赣州市稀土矿业有限公司的稀土开采计划(稀土氧化物)每年为9000吨左右,因开采成本与价格倒挂,均未实现按计划开采,基本上是依靠压覆矿和回收矿进行生产。全市纳入增值税汉字防伪(稀土专用)开票系统的稀土企业387户,其中稀土工业企业88户,稀土商贸企业299户。2010年至2013年,赣州稀土采矿企业累计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国税局管辖户,下同)、资源税共计11.74亿元,年平均税负率达23.24%,其中2013年仅稀土资源税税负就高达19.69%。2010年至2013年,赣州稀土冶炼分离企业累计缴纳增值税18.1亿元,增值税平均税负率为8.8%;累计缴纳企业所得税5.73亿元,企业所得税平均税负率为8.5%。
近年来,受我国稀土出口政策及国际稀土需求影响,国外一些封存多年的稀土矿山重启,一批新的稀土矿在世界多国被发现并开采,替代材料及废旧回收研发项目快速推进,WTO裁定我国限制稀土出口诉讼案败诉,我国稀土产业独大的地位受到越来越强劲的挑战。在国内,长期以来形成的非法开采、加工和销售、走私稀土的黑色产业链难以根治,一些企业以“资源回收利用”为名,行原矿分离之实,严重扰乱了国家的经济和税收秩序,造成资源税的大量流失。国外企业垄断高端核心技术,欧美国家设置技术贸易壁垒,我国企业掌握的仍是中低端技术,难以引进深加工尖端技术,直接制约了我国稀土行业向高端转移。此外,稀土开采造成的环境污染治理成本高昂,据估算,赣州治理稀土开采所带来的污染需要投入380亿元。国内外错综复杂的稀土新形势,将严重制约赣州稀土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从税收视角看促进稀土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欠缺
目前,国家没有专门出台支持稀土产业发展的一揽子税收政策措施,相关税收政策多分散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单个税种中,缺乏系统性和协同性,且范围较小,门槛较高,力度有限,难以形成合力,不利于促进稀土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一)增值税方面,稀土废弃物没有纳入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范围
《
财政部 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进行调整完善,增加了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较好地促进了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12号)中明确:“发展循环经济,加强尾矿资源和稀土产品的回收再利用,提高稀土资源采收率和综合利用水平”。但稀土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并没有纳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不利于稀土资源的节约利用,也与国家加强尾矿资源和稀土产品的回收再利用精神不符。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促进稀土产业发展存在欠缺
2008 年开始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较好地体现了国家宏观政策导向,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企业,节能节水、环境保护等方面都规定了具体且操作性较强的税收政策,如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投资抵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等,对下游稀土应用企业提高生产技术,加强稀土高科技研发,发展稀土高端应用体现出有效的激励和支持作用,但普遍存在优惠范围窄、政策门槛高的问题,如对利用稀土工业废料分离提取稀土元素的企业,没有纳入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畴。稀土资源开发主要是大企业集团运作,而现行企业所得税实行总机构汇总纳税原则,通过汇总纳税使得税收从资源所在地流向机构所在地, 形成资源地政府的财政收入流失,作为资源开采地,面临环境被污染却得不到相应税收补偿的难题。
(三)稀土资源税调控作用先天不足
目前我国对稀土资源税实行从量计征。2011年4月1日,国家大幅调高了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 ……(未完,全文共6324字,当前仅显示2220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促进稀土产业可持续发展的税收政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