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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个体行为的自利分析

发表时间:2015/5/27 12:57:12

论文:个体行为的自利分析

摘要:研究个体行为的自利程度对该个体行为的影响,此自利程度用自利系数表示。如果个体的某行为造成了利益改变,以此改变量作为分母,以其中给自己带来的利益改变量作为分子,所得的这个数称为此行为的自利系数。以自利系数很好地解释了农村改革的成功、邯钢经验、渔业资源损坏与休渔、温室气体排放与联合国气候变化会议等。提出自利管理的新理念:企业提供条件,让每个人都为自己劳动。通过自利管理实行农村的再度合作化,自利管理改革国企。从经济人自利出发分析市场经济,得出一系列结论:市场机制就是环境污染机制、资源枯竭机制、生态破坏机制、物种灭绝机制、气候异常机制。
关键词:自利系数 自利管理 部分劳动整体化 按劳分配无关效益 有效劳动

Self-interest Analysis of Individual Behavior
Abstract: A study on the impact of a individual behavior’s self-interest degree on the behavior. This self-interest degree is e*pressed as Self-interest Coefficient. If a individual behavior has changed the interest, using this changed interest quantity as denominator, the amount to himself of the quantity as numerator, the faction we called Self-interest Coefficient. Though Self-interest Coefficient, we can give Rural Reform, Handan Iron and Steel E*perience, Fishing Moratorium, United Nations Climate Change Conference etc brand new e*planations. Self-interest Management, enterprise provides the conditions; let the worker make money though hard-working. To analyze Economic Man and Market Economy, we get the conclusion, the Market Mechanism is the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mechanism, the resources e*hausted mechanism, the ecological damage mechanism, the species e*tinction mechanism and the mechanism of abnormal weather.

Key words: Self-interest Coefficient, Self-interest Management, Making Partial Labor as Whole Labor, Distribution according to Work but not Related to Enterprise’s Efficiency, Effective Labor

1.人民公社处理个体劳动与其利益关系的严重失误
人民公社的显著特征就是平均主义,平均劳动,平均分配。这也是人民公社的主要生产关系,其核心内容是个体劳动与其利益的相关程度极低,更准确地说,是个体劳动的自利程度(自利性)极低,几乎毫不利己。
1.1.平均主义下个体劳动的自利分析
假如某个生产队有社员100人,每人每年的劳动价值是200元,生产队的收益就是20000元,平均分配,每人仍然是200元。某社员的劳动价值200元,是生产队的200元,平均分配,他自己只能获得这200元中的2元。他自己创造的价值,99%给了别人,而只有1%属于自己。他所获得的200元,并不是来自他自己的劳动,其中198元是别人劳动创造的价值通过生产队的平均分配给他的,他的收益99%来自别人的劳动,1%自己挣。在这个生产队,个体劳动99%为了别人,而自己的利益99%来自别人。每个社员基本为别人劳动,而每个社员的利益又基本依赖别人。或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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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公社的生产效率滑落到一个很低的水平,造成人民公社无法达成预期的经济目标,最终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取代。追求公平损失了效率。
防范平均分配不平均劳动产生的不公平比不公平更为重要。没有确保平均劳动的机制,社员都会担心被别人剥削剩余劳动。在不知道别人的劳动到底怎样的情况下,个体自主调节的有效措施就是适当减少劳动,让自己的劳动不要超过别人,甚至追求少于别人,剥削别人的剩余劳动。为了确保公平(不让别人占便宜),社员的劳动不仅是劳动,还是防范剩余价值剥削的博弈。
社员的自我防范有效防止了劳动剥削,但无情地削减了劳动投入。实际上人民公社并未形成严重的劳动剥削,因为社员个体都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手段,但防止劳动剥削造成劳动效率下滑到了极低的水平。劳动能力强的社员与劳动能力差的社员看齐,勤快的人与懒惰的人看齐,有能力也不会发挥出来。
高觉悟劳动中超出200元的部分,99%被剥削了。每个社员从高觉悟这里只得到0.2元的好处,人家也不会感激他,也不落他的人情。而少辛苦的情况不同,剥削其它所有的人,每人只1元,生产队99人就有99元,与自己创造的价值相当。少辛苦只占了社员个体1元钱的便宜,个体也不会跟他去讨要,没人会为1元钱跟他过不去,不会翻脸,不会记仇,也不会对立。高觉悟多干了那么多也没人领情,他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激励。他会记忆深刻,若非觉悟很高或者另有补偿,他再不会这样干,别人也不会跟他那样傻。少辛苦占了那么大的便宜,也不会得罪人,别人也会跟他学。实际上,少辛苦的把戏也很难得逞,他很快就发现别人也一样 “聪明”,都会像他那样降低劳动,没有人为他提供剩余劳动、剩余价值。
这种劳动关系非常诡异,让人无可奈何,社员知道这是公家的特殊现象,土地改革前后不曾有过,其它的人际关系也不这样。人们意识到了公家与私人事情的不同,谈论的时候也冠以“公家”修饰,这时候人民公社的内部就产生了公家意识和私人意识。对待私人、对待公家,社员采取不同的态度,公私分明,直至形成了不成文的社会规范。公家的东西不该拿的也要拿,该管的时候没人管。公私劳动不同,“集体劳动磨洋工,自留地里打冲锋”。对公家没有对私人那样的尊重,公家成了损害、糟蹋的对象。
1.4.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
人民公社的劳动利益关系,使得个体劳动的影响力很小。如前面提到的生产队,高觉悟、少辛苦的影响力只有1%,个体干的好坏,对生产队的影响不大,甚至没有什么影响力,也就不能体现个体劳动的作用。生产队搞好了,个体也没有成就感,生产队搞不好,也不能让个体承担责任,劳动积极性从哪里来,责任心从哪里来!
人民公社的劳动利益关系,基本上就是个体为别人劳动,个体的利益依赖别人,而社员个体的劳动和利益都不能自主。个人干得好不管用,集体好才能收益好。个人干的不好也没事,只要集体好个人的收益就好。个体高度依赖集体,或者说一个人的收益几乎完全依赖别人,自己的利益自己不能做主,个体处于无可奈何的境地,有本事也没有办法施展。
由于人民公社的劳动利益关系,社员个体的劳动与他自己的利益基本无关,社员基本上是为别人劳动。社员的利益基本上依赖多数的别人,极易产生剩余劳动价值剥削,造成内部不公平,社员为了公平时时防范剩余劳动。社员哪里来的劳动积极性,哪能有责任心?
以上对于人民公社社员个体劳动与其利益关系的分析以及所得出的结论,都是针对一般情况,并不代表所有个体的行为都是如此。公而忘私的大有人在,各级劳动模范的表现不能以前面的动力、阻力分析,一些甘愿奉献、道德高尚的人也不能说他们是剩余劳动的被剥削者。即使所说的一般情况,也并非始终如此,曾经也有热火朝天的场面,这也不在前面分析的范围之内。人民公社的生产效率不高也是一系列变化的结果,如果当时能够有效控制,也许不至于落到口粮不保的地步。
后面的相关分析,也是针对一般情况而言,结论针对普通的个体,而不是所有人。
2.实行责任制改善了劳动利益关系
取消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短短几年就基本解决了中国人的吃饭问题。实践已经证明,历史已经证明,农村的改革是成功的。农民把这次改革当成了盼望已久的“单干”,心情急切,急于推进改革。既心花怒放又人心惶惶。生产队分家,社员分抢生产资料,使农业生产力遭到了一定程度的破坏,甚至严重破坏。柴油机拆了,你分轮子,我分水箱,他拿气缸、活塞。生产队的牛圈、羊圈、粮仓、库房全拆,你扛檩子,他拿椽子,我拆土坯,回家盖马圈、车棚。每家的地都不大,一类地这一条,二类地那一块,不但大型的农业机械跑不开,那点地也不够种,牛耕就够了,谁用拖拉机。拖拉机等整套的农业机械没用了,只能贱卖。机井杆子锯断分了,你一截我一截。水泵的管子截短豁开,压平后做了车上的囤围子。气缸、活塞换了铝盆。集体的树人人砍,很快能作材用的树就没了,防风林带也不例外。水利工程不但没人修,反而从那里运石头、水泥板回家砌圈、拦门,农户将自家地里的水渠填平种地。其实,从改革到1984年基本解决中国人的吃饭问题,与改革之前的1977、1978年相比,农村的生产力不但没有进步,反而落后了。改革的伟大成就只能归功于生产关系的改善。而生产资料所有制基本没有改变,土地依然集体所有,主要的改革在于经营方式的转变。所谓经营方式的改变只是一个笼统的说法,其核心是改进了农民的个体劳动与其利益的关系,或者说提高了个体劳动的自利程度,为集体劳动变成为自己劳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不在于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变,而在于农民个体劳动利益关系的改善。
在人民公社,高觉悟的劳动价值只有1%属于自己,99%给了别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他的劳动成果100%属于他自己(不算税费)。在人民公社,高觉悟的收入99%靠别人,不能自主,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他的收入完全依靠自己,他自己不干谁给他干。农村的改革改善了个体劳动与其利益的关系,个体为自己劳动,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责任心。
从农村改革的实践看,所有制并不妨碍积极性、责任心。虽然土地是集体的,与人民公社一样,但劳动100%为了自己,农民完全为自己劳动。土地是集体的,劳动是自己的——劳动的成果直接成了自己的财富,不再上缴集体统一分配。相同的所有制,不同的劳动利益关系,结果不同。现在看来,公有制下的个体劳动者没有积极性、责任心并不准确。所有制并不能决定一切。
如果有可能,国家可以提供全民所有制的其它生产资料让农民使用,保留其公有制不变,只要责权利安排妥当,农民不但从中受益,而且一定会像自己买的一样使用、养护、保管它们。假如国家给某个农民提供拖拉机让他使用,磨损、折旧农民负责,或者按合理的比例收入分成。农民也会像使用自己的机器一样使用它,把它当自己买的拖拉机爱护,挣钱也不会比使用自己买的拖拉机少,可能会隐瞒收入躲避分成。
农村的改革起于农民的自发行动,在国家的支持下,农民如愿以偿地迎来了期盼已久的“单干”。其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单干”与土地改革之后、农业合作化之前的真正单干大不一样,责任制是公有制,以前的单干是私有制。
责任制是公有私营,人民公社是公有公营。其实并不在于谁有,也不在于谁营,劳动的积极性、责任心取决于劳动利益关系。为自己劳动,积极性高,责任心强;为他人劳动,积极性低,责任心弱。人们在意谁做的饭,更在意饭谁吃,不会在意用谁家的锅。
3.自利系数与自利管理
由农村改革的实践来看,个体劳动的自利程度(自利性)很重要,或者个体劳动与其利益的相关程度很重要,有必要引入一些概念,以便深入研究。
3.1.整体劳动与部分劳动
把某些劳动组织起来,作为整体共同创造价值,并将此共同创造的价值分配给参与创造此价值的这些劳动,这些组织起来共同创造价值的劳动称为整体劳动,整体劳动的组成部分,称为该整体劳动的部分劳动。个体劳动是部分劳动,就考察利益分配而言,这是最小的部分劳动。
当年的人民公社以生产小队为核算单位[ 曾经是三级核算,队为基础。实际上,后来基本就是以生产小队核算。],小队的所有社员共同劳动创造价值,并由小队为每个社员分配劳动价值,生产小队构成一个整体劳动。其中各个生产小组的劳动是其部分劳动,每个社员的劳动都是个体劳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每个家庭的劳动成为整体劳动。
改革之前全国的国营企业成千上万,由于全国范围内国营企业统一核算、统一分配,所有国营企业职工的劳动构成一个整体劳动,其中每个工厂的劳动都是部分劳动,每个职工的劳动都是个体劳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之后,每个自主经营的国有企业的所有劳动成为整体劳动,其车间、班组的劳动是部分劳动,每个工人的劳动是个体劳动。
3.2.个体劳动的自利系数
以个体劳动创造的价值作为分母,其中分配给自己的价值作为分子,所得的分数称为个体劳动的自利系数[ 是否给出一个计算自利系数的公式,即自利系数等于整体劳动中劳动的数量分之1。],表示个体劳动的自利程度,或者表示个体劳动与其利益的相关程度。
如果自利系数小,个体的劳动和自己的利益不甚相关,自己劳动所得分配给自己的比例很小,大多数分配给别人,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个体劳动没有积极性、责任心,劳动、利益都不能自主;如果自利系数大,个体的劳动和自己的利益关系密切,自己劳动所得分配给自己的比例大,基本为自己劳动,能充分调动积极性、责任心,劳动、利益的自主程度高。
自利系数的准确计算并不是数学难题,但要完全依赖具体情况,要有个体价值创造和价值分配的具体数字,脱离具体的劳动者、具体的劳动、具体的劳动分配,是无法计算自利系数的。为了论述方便,抽象一个在具体劳动、分配环境之下的“标准劳动者”,近似计算自利系数。这个近似值不在于相对误差控制在什么范围,而在于自利系数在0、1之间靠近那一头,在于说明自利系数对于个体劳动的影响,只要不影响说理就可。数可以不准,但理不能偏。后面论述中的自利系数,一般都不是准确值,也没有必要把相对误差控制在多小的范围,只是一个不影响说理的近似值。
人民公社,社员的劳动自利系数小。就拿高觉悟、少辛苦所在的生产队来说,社员个体劳动创造价值200元,这是生产队的200元,平均分配,社员个体从中得到2元,按照定义,自利系数等于2除以200,等于1%。
实行责任制,农民的劳动所得都是自己的,不再收回集体统一分配,挣多少自己就得多少,按照定义,个体劳动的自利系数的分子、分母一样,自利系数等于1[ 实际上,实行责任制之后,家庭的劳动自利系数等于1,而不是个体的劳动自利系数等于1,但是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远比社员之间的关系密切,所以可以不考虑家庭成员之间的差异,将家庭作为一个“个体劳动者”看待。]。
如果改革之前所有国营企业共有员工N人,假如某个员工张三创造劳动价值V元,这是属于全部国营企业的V元。所有的国有企业统一核算、统一分配,每人获得张三创造的劳动价值V÷N元,张三获得自己创造的劳动价值也是V÷N元。按照定义,张三个体劳动的自利系数等于(V÷N)÷V,等于N分之1。如果当时的国营企业共有2亿员工,则员工个体的劳动自利系数等于2亿分之1。虽然这只是粗略计算,但可以肯定非常之小,肯定介于百万分之1和百亿分之1之间,无论靠近那一头,都可近似看着0,都说明同样的问题。
3.3.自利系数的意义[或改为自利系数的性质。]
自利系数的倒数表示共同劳动、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人数,即整体劳动[整体劳动的概念在后边。]的构成人数。如果某生产队社员个体的劳动自利系数为1%,则说明这个生产队的劳动由100人的劳动组成,100人共同劳动创造价值,统一核算、统一分配。如果改革之前的国有企业员工个体劳动的自利系数等于2亿分之1,则说明无论多少企业,共有2亿员工,且2亿员工共同劳动、共同创造财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
自利系数表示个体所创造的价值分配给此个体的份额或比例,表示个体收入中自己创造的价值所占的份额或比例。如果某生产队社员劳动的自利系数为1%,则社员个体的劳动价值1%归自己,且自己收入中只有1%是自己的劳动果实,哪来的积极性!假设改革之前某国营企业员工个体劳动的自利系数是2亿分之1,则每个员工的劳动价值2亿分之1归自己所有,而自己劳动收入中只有2亿分之1是自己劳动创造的,哪来的积极性!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家庭成员如同一个人一样,农民的自利系数为1[不考虑家庭成员之间的差异,或者按家庭劳动的自利系数等于2分之1、3分之1、4分之1处理,反正自利系数足够大。如果是大家庭,三四十口,情况如何?],即个体所创造的价值100%归自己所有,个体的收入100%来自本人的劳动,吃饭穿衣完全靠自己,不干也不行了。
1减去自利系数表示个体所创造的价值分配给别人的份额或比例,也表示自己收入中别人创造的价值的份额或比例,不妨称之为依赖系数。如某生产队,自利系数为1%,社员个体劳动价值的99%分配给别人,且自己收入中99%是别人的劳动果实。如改革之前的国营企业,员工个体劳动的自利系数就是2亿分之1,每个员工劳动价值的2亿分之199999999分配给别人,而自己的劳动收入中2亿分之199999999是别人劳动创造的价值。农村改革以后,农民个体劳动的自利系数为1,个体所创造的价值0%分配给别人,自己收入中别人创造的价值所占的比例也是0%。
自利系数表示个体收入的自主程度。自利系数越大,个体劳动的自主性越大;自利系数等于1,个体利益完全由个体劳动自主;自利系数等于0,个体劳动对自己的利益没有任何影响。如某社员的自利系数为1%,则该社员劳动果实的1%是他自己的收入,其它的收入由别人决定,收入自主程度很低。如果国营企业员工的自利系数是2亿分之1,该个体劳动价值中只有2亿分之1是自己的收入,其它的收入要由别人的劳动创造,无论自己如何改变劳动,都没法改变自己的收入。实行责任制以后,农民个体劳动的自利系数为1,个体收入100%是自己挣来的,个体所挣的也100%属于本人,个体利益完全自主。
自利系数表示个体对于整体劳动的作用、影响能力。自利系数越小,个体劳动对于整体劳动的影响力越小,作用越小。如某社员的自利系数为1%,生产队的劳动成果由100社员共同决定,该社员的作用只是1%,对生产队收成的影响也只有1%。如果某国营企业员工的自利系数是2亿分之1,则国营企业的2亿员工共同创造价值,该个体的作用只有2亿分之1,可以忽略不计,对于国营企业劳动成果的影响也只有2亿分之1,可以忽略不计。任何劳动归根结底都要化成个体劳动,而在改革之前的国营企业,个体劳动的作用忽略不计。如此之悖,国有企业怎么能够搞好!实行责任制以后,农民个体劳动的自利系数为1,劳动成果完全由自己决定,个体的作用是全部作用,个体的影响是全部影响。
自利系数表示个体的责任大小。自利系数越小,个体劳动在整体劳动中所承担的责任越小,越没有责任感。如某社员的自利系数为1%,生产队的劳动成果由100社员共同决定,该社员的责任只是1%,责任心能有多大!如果某国营企业员工的自利系数是2亿分之1,则国营企业的2亿员工共同创造价值,该个体的责任只有2亿分之1,可以忽略不计,哪来的责任心!实行责任制以后,农民个体劳动的自利系数为1,收成完全靠自己,责任也完全由自己承担。
3.4.整体劳动中个体劳动的无奈
从前面自利系数的意义可以看出,如果组成整体劳动的个体劳动较多,自利系数就很小。此时,个体劳动就会淹没在整体劳动之中,如同一滴水掉进大海。个体劳动对于整体劳动影响很小,作用微不足道,个体的责任意识淡漠,没有成就感,缺乏积极性,利益也不能自主。个体任由众多与自己完全一样无奈的别人所形成的洪流夹带着,朝于自己愿望相反的方向冲去。当然每一个个体都有责任。
人民公社的生产队一般也就百二八十个社员,整体劳动由100个左右的个体劳动组成,自利系数1%左右。生产队普遍经营不善是公认的事实。虽然社员并不想饿肚子,但是整体劳动中的个体劳动事与愿违的无奈,使得社员无法摆脱饥饿。改革之前国营企业职工的个体劳动自利系数几乎等于0,职工的 ……(未完,全文共47166字,当前仅显示848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论文:个体行为的自利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