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个人承包: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工人
二、团队承包:单位业务部门、生产班组
一、必须是本单位在册职工(包括在编职工),与本单位具有劳动关系
二、具备较强的业务技术水平和项目管理能力
三、具有承担项目风险的责任和能力
五、需要资质才能施工的项目,具有相应资格的承包责任人才能承包
一、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支委会(领导班子)成员、纪检监察人员
二、三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院长、总工办总工、各部门(处、组、室)负责人
三、三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主任、副主任、总工、各组负责人
一、重大经营决策权
二、对承包方责任人的任免权
四、根据项目管理情况实施奖惩
五、定期或不定期要求承包方汇交各种报告和技术资料
六、做好承包方占用资产的合理调配及监督管理,保证承包方占用资产的相对稳定
七、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协助解决生产经营活动的重大问题
一、对发包方提供的资产享有使用权,但无权处置发包方的资产
二、享有自主管理权、内部分配权和自聘用工权
三、对占用的资产承担使用费或保值增值责任,并确保资产的安全
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一、承包内容
二、承包方式
三、承包费用
1、单价形式:以元/(米、份)总包干
2、总价形式:以元总包干
四、承包期限
五、技术(施工)要求
六、收益分配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实……
项目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附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实现效益最大化,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打造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根据《海南省地质局局属企业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院的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制定的原则与宗旨是:促进单位经济发展,充分调
动员工积极性,确保项目内部承包管理规范。
第三条本办法中 “单位”是指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及其下属企业;“我院”是指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内部职工承包单位内部组织施工的部分专业技术工作、劳务作业工作整个承包过程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涉及内容包括承包主体与对象、承包内容与范围、承包制管理方式、发包方与承包方权利与义务、奖励与惩罚。
第二章发包主体和承包对象
第六条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发包主体(发包方)为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或其下属企业(三亚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院、三亚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第七条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承包对象(承包方)可以是:
一、个人承包: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工人;
二、团队承包:单位业务部门、生产班组。
第八条承包方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必须是本单位在册职工(包括在编职工),与本单位具有劳动关系;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9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包提交成果、包上缴管理费(或一定比例利润)。
第十八条 承包期内,单位财务部、经营部对承包方实行独立的收支、成本核算。项目产生的费用开支包括人工费、材料费、业务经费等全部纳入项目成本,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严格遵守财务收支结算、备用金借支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承包收益分配方式由院支委会根据专业技术工作、劳务作业工作的风险大小、工作难度确定与承包方的利润分配方式,分配方式可以是:按比例计提利润、上缴管理费(管理费计算方式依项目情况而定)。
第二十条 对院批准执行内部承包的专业技术工作、劳务作业工作,承包方选定按以下原则执行:
一、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无内部承包权的人员为单位承揽的工程项目,该工程项目涉及到可以内部承包的专业技术或劳务作业工作,承包方可由工程项目承揽人推荐,经我院支委会批准后实施;如工程项目承领人不推荐承包方,则由院支委会讨论选定合适的承包方。
二、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普通职工为单位所承领的工程项目,该工程项目涉及可以内部承包的专业技术或劳务作业工作,按照“谁承领、谁优先承包”原则实施,如工程项目承领人放弃优先承包权,则由我院支委会讨论选定内部承包方。
第二十一条 承包期内,单位不承担承包方人员的工资、奖金和补贴发放;承包方也不得在项目核算体系外报销费用。
第五章发包方、承包方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二条 发包方权利和义务
一、重大经营决策权;
二、对承包方责任人的任免权;
三、按规定对承包方各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对技术质量及
安全生产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管理,负有领导责任;
四、根据项目管理情况实施奖惩;
五、定期或不定期要求承包方汇交各种报告和技术资料;
六、做好承包方占用资产的合理调配及监督管理,保证承包方占用资产的相对稳定;
七、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协助解决生产经营活动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三条 承包方权利义务:
一、对发包方提供的资产享有使用权,但无权处置发包方的资产;
二、享有自主管理权、内部分配权和自聘用工权;
三、对占用的资产承担使用费或保值增值责任,并确保资产的安全;
四、遵守财务收支制度和合同、资质等管理制度,按时足额上缴各项费用,严禁瞒报收入、收款不入账和其他违规套取项目资金的行为;
五、按财务规定及时报账,如实报送有关报表数据,自觉接受技术质量、财务、经营、安全、审计部门的监督,对质量、安全生产负有主要责任;
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第六章施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内部承包制施工管理遵照《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招投标管理实施办法》、《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项目结算管理办法》、《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应收账款管理办法》等有关工程项目管理内容予以执行。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五条 承包方按照业主合同、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要求完成承包工作时,单位财务部在扣除管理费、项目成本后,剩余利润按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约定的利润分配方式以工资或奖金形式发放给承包人。
第二十六条 承包方未能按照业主合同、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约定按期、保质完成承包的项目,按下述情况进行处罚:
一、承包方管理不善,致使工期延误,因延误工期造成业主向单位索赔,索赔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二、因承包方预估不足,造成项目亏损,承包方应按内部承包经营合同约定向单位缴纳管理费,亏损费用承包方自行承担;
三、承包方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各项收入未按财务规定统一入账,不服从单位相关管理制度规定,单位将收回其承包权。
第二十七条 承包方在使用单位资产时,造成资产损耗或损坏情况,由承包人承担采购费用或维修费用,该费用如承包人拒不承担,将从项目利润中承包方应得部分予以扣减,承包方所得利润不足以扣减时,从工资和奖金中扣除。
第二十八条 承包方若发生有损单位合法利益之事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需采取措施消除影响或者更正,并承担单位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 本院职工承领的工程项目不准挂靠其他单位;未经单位同意,不准职工私自从事与本单位经营业务有关的活动,否则按损害集体利益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 因法律法规变化或海南省地质局出台新的规定且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单位应及时修订本办法,同时与承包方变更或终止承包协议书。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合约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 内部承包经营合同详见附件。
附件:
内部承包经营合同
(模板)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规范企业内部承包工作管理,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海南省环境地质勘察院项目内部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经 ……(未完,全文共4959字,当前仅显示25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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