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三)增加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三)负责市促进就业工作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
(六)负责监督检查政府系统执行公务员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二)人力资源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四)劳动关系科
(五)工资福利科
(六)调解仲裁管理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七)劳动监察科
(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四、人员编制
五、其他事项
(一)与市委组织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分工
(二)关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
(三)关于农村劳动力(含农民工)转移就业培训的职责分工
六、附则
一、规格为副科级,由办公室管理
二、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三、事业编制4名,其中: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来源为金额拨款
一、规格为正科级
二、主要职责:
(六)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的日常工作
三、事业编制14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3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一、规格为正科级
三、内设机构
(一)医疗保险科
(二)养老保险科
(三)工伤失业保险科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一、规格为正科级
三、事业编制6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来源为全额拨款……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地市、县(区)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15〕37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日喀则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藏委厅〔2016〕20号)精神,设立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务员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国务院、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公务员聘任制,劳动合同、集体合同鉴证及用工许可证年审等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1.将机关事业单位科员和员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职责下放至县(区)。
2.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统筹业务下放至县(区)。
(三)增加的职责
1.增加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认定职责。
2.增加组织实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续聘、辞聘、解聘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并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市人力资源市场,促进入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93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政府系统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负责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根据自治区授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金市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完善公务员考核的审核和奖惩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负责公务员考核的审核以及奖励和惩戒的审批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公务员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负责拟订日喀则市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玉合法权益。
(十三)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贯彻执行公务员申诉、控告制度,维护公务员合法权益;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女工、来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_工作,依法查处重大事件。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设8个内设机构(正科级):
(一)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的政务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文电、会务、机要、信息、信访、b_m、档案、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拟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有关援藏资金、项目的管理和局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和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和年度经费的预决算工作;管理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二)人力资源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科)
贯彻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拟订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
划;协调办理外国人进藏就业许可业务;承办全市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和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调配工作,政府系统科员的退休审核报批工作;根据自治区授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全市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承担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的分配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开遴选(选调)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拟订和上报全市人才引进计划,负责全市人才引进工作;负责“三支一扶”人员分配、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科级以下进藏干部和工人内调计划。
贯彻执行公务员职位管理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完善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办法,承担全市政府系统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登记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政府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办法;组织实施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制度,承担政府系统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管理工作;负责公务员考核、奖惩的审核工作;负责国家、自治区奖励人选和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的初步审核,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活动;承办市级荣誉称号授予、公务员记功审核以及表彰事宜;贯彻公务员惩戒制度,拟订政府系统公务员,处分实施意见;完善公务员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公务员培训和在职教育的政策、规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公务员对口培训和政府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在职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
职业道德建设、能力和作风建设意见;负责政府系统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公务员登记管理工作。
贯彻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培训政策、管理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协调落实营职(含营职)以下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协助军转干部公务员考试录用、有关信访、数据库建设以及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与维稳、军转干部专项经费预算与管理、协调军转干部家属随调等工作;负责市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培训和就业指导;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预决算、审核、汇总、上报、核发和档案接转与社会保障等工作;协助办理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
(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组织实施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培训、公开招聘、竟聘上岗、续聘、辞聘(解聘)等管理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核报批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日喀则市事业单位人员的聘用管理办法;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备案、岗位等级认定事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日喀则市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等级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的核定、检查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办细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承担专 ……(未完,全文共10981字,当前仅显示2612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