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喻为中国农村继土地革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第三次农村革命的税费改革,重新调整和规范了农村的分配关系,保护了农民的利益,给丧失活力的农业生产和丧失希望的农民带来了生机。但是在税费改革的贯彻和逐渐深入过程中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在湖北
农村税费改革如火如荼的时候,我们到宜昌和黄冈农村,就税费改革前后农民的负担情况和税费改革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调查的对象涉及农户和村、乡(镇)、县(市)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调查形式主要是座谈和访问。通过调查与研究,我们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一、税费改革给农民和农村经济带来了希望
税费改革简化了名目繁多的税费项目和各种摊派,农民只需交三笔钱:第一,农业税正税及附加。农业税正税的计税方法是以年统计年报中的农作物平均产量,根据实际情况考虑统计误差打折后,作为计税常年产量,税率为,计税价格元公斤,计税面积以第二轮承包面积为依据,农业税附加按正税的征收。第二,一事一议的筹资。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和用工实行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筹资额每人每年最高不得超过元,筹劳每劳每年最高不得超过个标准工日。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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