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现状
(一)“国家队”力量不足,专职队伍不可或缺
(二)队伍结构不稳定,专职队员流动性大
(三)人员成分较复杂,队伍管理难度增加
(四)综合素质跟不上,战斗能力水平不高
(五)混编执勤管理难,交互影响不容忽视
二、当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思想观念有差距
(二)法律体系不统一
(三)管理制度待完善
(四)发展前景受限制
三、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建设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完善_
(二)健全管理制度
(三)优化考核机制
(四)增强职业荣誉
(五)畅通发展渠道
……
关于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的思考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后,面对“全灾种、大应急”职能定位,履职范围进一步拓展,承担的各类救援任务日益繁重,在人员编制短时间内无法大幅扩充的大背景下,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作为消防救援力量体系中的重要补充力量,有效弥补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客观现实,发展壮大势在必行。但如何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最大限度提升队伍战斗力,也是摆在各级消防救援机构面前的现实问题。笔者结合改革转制以来,**市消防救援支队科学统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积极强化_措施,确保队伍始终保持旺盛战斗力,圆满完成各项急难险重任务的良好发展态势,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工作谈几点体会。
一、**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现状
**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以单编或混编模式补充到城市消防救援站驻守执勤,实行与行政编制消防员同模式管理,主要担负**小时执勤和灭火救援等任务,但受身份属性不明确、同工不同酬、保障不到位等因素影响,执勤队伍中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难管理、能力弱、留不住”的问题尤其突出,从而影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757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地下和大型综合体建筑日益增多,劳动密集型企业如雨后春笋,在面临这些对象的复杂救援情况中,由于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学历偏低、能力偏弱,难以应对,甚至无法在面临多种复杂救援时做出正确决定。**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大队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中,高中及高中以下学历占**%。加之队伍不稳定,人员流动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人均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时间不到**年,训练时间不到**课时,参与灭火救援战斗不到**次,导致在长时间、高强度灭火救援任务中无法胜任。
(五)混编执勤管理难,交互影响不容忽视。混编执勤队伍中“同工不同休”“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身份”等矛盾突出,受队员之间成分、文化、认知差异等综合因素影响,**%的队员在无法成功招录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员后,感觉前途渺茫,失去留队意愿,增加了队伍管理的难度。
二、当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虽然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取得了可观成效,但问题也越来越多。在这次
主题教育大
调研中,**市消防救援支队通过深入调研、综合研判,一些深层次的_性、机制性原因逐渐显现出来。
(一)思想观念有差距。一是职业荣誉感不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普遍流动较快,没有进行系统的职业荣誉教育,自身对职业的认可度不高。同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未享受消防救援人员优抚优待政策,一定程度上削减了归属感。二是入职动机不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加入消防救援队伍普遍没有长期从业和发展的规划。经调查,**%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为了用部队纪律生活锻炼自己,**%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出于工资待遇考虑,**%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将其当成一份工作,**%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来队目的是为了考取行政编制消防员。三是存在心理落差。因从事工作的要求与行政编制消防员一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进入消防救援队伍前的心理预期是同工同酬,特别是混编站,部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个人素质和工作能力更优,就容易进行对比,产生落差。在调查影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长期工作的原因中,**%认为是待遇不同,**%认为是政策制度不明,**%认为是激励措施不够。
(二)法律体系不统一。一是法律基础不同。在编消防员招录是国家按照行政编制人员招收标准,适用于《
公务员法》等明确的法规,其招录参照征兵政策有一套完整的法规体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依照《劳动法》招聘,在法律意义上,等同于企事业单位招工用工方式。二是约束效果不同。法律法规对在编消防员的权利和义务有明确规定,为了保障消防救援队伍的集中统一,法律法规更多倾向于对消防员“单方违约”的约束,违纪违规、提前退出等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形成强有力的约束。而《劳动法》倾向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辞退和辞职成为_双向决定,强制性约束性条款不多,相互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主要是经济补偿和失约赔偿。三是适用制度不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内务条令(试行)》第九条明确,消防救援人员是指由应急管理部统一领导管理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及学员,没有明确涵盖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条令条例和管理规定中很少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实行,都是由各级消防救援队伍根据实际自行制定,缺乏统一明确的管理法规。
(三)管理制度待完善。一是组织基础不牢。由于建立的是劳动合同关系,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难以将档案和组织关系转入消防救援队伍,因而没有建立牢固的人事管理基础,很难完全按照行政编制消防员管理方式进行管理。二是奖惩措施不多。纪律条令相关奖惩条款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中难以适用,各地自行研究制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办法,奖励项目不多,考核办法不系统,惩处多以扣津贴或辞退为主,激励和约束作用不强。三是长期意愿不强。劳动合同中,对未达到服务年限的惩处条款和措施不多,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走留的自主性和随意性大。按照劳动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退出实施N+**补偿工资,没有建立类似行政编制消防员退出补偿激励机制,未能实现服务年限越长补偿标准越高,未满服务年限没有补偿等激励措施。
(四) ……(未完,全文共6055字,当前仅显示212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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