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考核时间
二、考核内容
(一)支队班子综合考评
(二)领导干部考核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
(四)其他
三、考核程序
(一)发布预告
(二)述职述责述廉
(三)民主测评
(四)个别谈话
(五)了解核实
(六)听取党委政府领导意见
(七)汇总分析
四、结果评定
五、表彰项目
(一)年度工作综合先进单位
(二)专项工作先进单位
六、考核反馈及结果运用
(一)总队党委适时将考核情况向相关单位反馈,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将考核结果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全面建设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七、考核组织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认真准备
(二)实事求是,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树立形象
……
2024年度消防救援支队班子综合考评实施方案
为全面了解掌握全省消防救援队伍支队领导班子建设现状、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进一步推动全省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办法(试行)》《支队班子综合考评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和有关要求,总队党委决定对支队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同步开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干部选拔任用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评议,并组织各支队党委评议总队机关各处室。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4年7月7日至17日,原则上每个单位3天,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考核组组长可适当调整。
二、考核内容
(一)支队班子综合考评。对照支队班子主要指标体系考评细则、总队年度工作要点,全面了解掌握2024年支队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总队党委工作要求,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完成年度重点任务、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加强
党风廉政建设和保持“两个稳定”等情况。具体为四个方面:
1.绩效评价指标考评。分平时掌握和实地考评。围绕班子自身建设、消防安全治理、实战能力素质、综合基础保障、队伍管理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等6类考评指标,对平时已经掌握、结果清晰明确的,由总队机关各处室根据各自职责,作出考评认定并汇总佐证材料;对需要实地考评、复核的,根据实地考评细则(另行下发),由各考评组组织考评复核,作出结果认定并汇总佐证材料。实地考评时,各考评组到每个支队需实地查看2个左右拟推荐的基层建设标兵或先进大队、消防救援站,检查验证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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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导干部考核。重点从德、能、勤、绩、廉5个方面,考察了解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能力水平、履行岗位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优秀领导干部由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建议方案,由总队政治部会同总队纪委审核后,报总队党委研究决定。支队纪委书记考核实行单独考核,与领导干部考核一并进行,《全省消防救援队伍2024年度支队纪委书记考核工作方案》另发。
1.支队主官民主测评权重为,总队主官25%,总队其他领导15%,本单位班子成员15%,其他干部35%,考核组10%。
2.支队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考核权重为,支队主官25%、支队班子其他成员15%、其他干部50%、考核组10%。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依据《*省消防救援总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办法(修订稿)》,主要围绕支队党委、纪委以及党委书记、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行考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成绩,换算后计入支队班子综合考评成绩。
(四)其他。考评中,将同步对支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评议,并组织支队党委对总队机关各处室工作进行评议。
三、考核程序
(一)发布预告。考核考评工作实施前两天,通过被考核支队政务主网向全体指战员发布预告,公布考核考评时间、方法、内容、考核组人员组成及联系人电话,接受被考核考评单位指战员来信、来电、来访,听取意见建议。
(二)述职述责述廉。组织召开述职述责述廉会议,支队党委班子和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作会议述职,其他班子成员作书面述职。其中,支队党委书记代表领导班子进行述职述责述廉,时间不超过20分钟,除报告整体工作情况外,要将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作为单独一部分报告;领导干部述职述责述廉重点报告执行政治纪律和
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完成等方面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述职述责述廉顺序为,先领导班子再党委副书记、书记、纪委书记,期间不播放
汇报片、不发放画册和宣传册等。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在发布考核预告时,同步通过支队政务主网提前公布。
(三)民主测评。述职述责述廉后,组织与会人员分别对支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同时,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评议,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反向问卷调查,谈话了解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组织支队党委对总队机关各处室工作进行评议。
参加述职述责述廉会议和测评人员范围:支队机关处(科)室主要负责人、大队级正职、一级助理员和专业技术十级以上干部,大队级单位主官(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为全体干部)。
(四)个别谈话。由2名以上考核组成员参加,可分组进行,并做好谈话记录。个别谈话主要内容包括: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总体评价等次的意见(个别谈话评价为“优秀”等次数量按照被考核对象数量的25%把握),结合实例介绍领导班子的主要特点(重点包括思想政治、团结协作、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能力素质、履职尽责、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不足或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了解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并听取2024年上半年消防工作和队伍建设意见建议。
参加个别谈话人员范围:支队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大队级单位主官(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为大队级副职以上干部),谈话人数不得少于应谈话对象的70%。无特殊情况,不得缩小参加人员范围,可由考核组组长决定适当扩大谈话人员范围。
(五)了解核实。采取查阅支队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关纪实材料(包括党委会议记录,行政办公会议记录,理论中心组学习、
民主生活会记录等),以及年度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和推进巡视整改等方面台账资料的方式,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际工作成效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核实。
(六)听取党委政府领导意见。考核组听取所在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应急管理局主要领导对支队领导班子和主官的评价意见,以及加强消防工作和领导班子、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原则上由考评组组长、副组长带相关人员集中听取,也可利用考核期间零星时间,安排与领导面对面征求意见。考评期间,如遇领导公差,可采取电话征求意见或委托其他领导代为发表意见等方式进行。
(七)汇总分析。根据考核了解掌握的情况,考核组对每个领导班子和每名领导干部逐一进行分析,客观评价主要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不足,形成详实准确、特点鲜明的书面考核材料。
四、结果评定
实地考核结束后,组织召开考核考评工作情况汇报会,各考核组汇报考核情况。在此基础上,综合领导班子和年度工作考核考评情况,由总队政治部统筹考虑、综合衡量后,按比例提出等次评定的初步意见和表彰奖励方案,提请总队党委研究决定。其中,领导班子按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评定,领导干部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评定。
领导班子“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考核领导班子总数的30%,评定结果作为评选综合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领导干部“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考核干部总人数的25%。领导班子为“优秀”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可以适当上调,最高不超过30%;领导班子为“一般”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20%,单位主官一般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领导班子为“较差”等次的,其班子成员评为“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超过15%,单位主官不得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班子成员中有被评定为“不称职”等次的,班子不得评定为 ……(未完,全文共6461字,当前仅显示297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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