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关于基层“关键少数”的概念界定
二、针对基层“关键少数”开展问卷调查的情况
(一)在对“关键少数”的认识理解方面
(二)在领导班子团结协作方面
(三)在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方面
(四)在发挥带头表率作用方面
(五)在全面落实党内监督方面
三、当前基层“关键少数”履职存在的问题
(一)在责任意识方面
(二)在表率意识方面
(三)在团结意识方面
(四)在纪律意识方面
四、以抓“关键少数”提升基层党建水平的对策
(一)聚焦“重党建、强引领”,促进“关键少数”知责明责、履责尽责
(二)聚焦“创机制、搭平台”,促进“关键少数”深度融入、引领示范
(三)聚焦“既激励、又鞭策”,促进“关键少数”主动作为、争先进位
(四)聚焦“强监督、严执纪”,促进“关键少数”廉洁自律、恪守底线
……
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关键少数”提升基层党建效能分析报告
摘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各级党组织成员作为发挥关键作用的“关键少数”,是党建工作的“火车头”“领头雁”。抓住了“关键少数”,就牵住了基层党建的“牛鼻子”。本文从消防救援队伍基层党建实际出发,聚焦“关键少数”作用发挥,广泛开展问卷调查,深入剖析共性个性问题,研提针对性破解措施,对基层党建工作提供科学参考。
关键词:“关键少数”;基层党建;突出作用
抓住“关键少数”,是以_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一贯思想和鲜明特点。新时代消防救援队伍肩负“全灾种、大应急”使命,发挥“主力军、国家队”作用,更需要抓住“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其领率建设发展的“主心骨”“顶梁柱”“引路人”作用。
一、关于基层“关键少数”的概念界定
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由此可见,“关键少数”应该指的是在党政体系中的各级领导干部,这是对“关键少数”概念最准确的界定。这些领导干部是党员干部_的少数,却在事业发展和班子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将这个概念代入到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实际,从基层领导干部岗位配置来看,队站主官和副职是领导干部,应该属于“关键少数”(极少数新入职站副职虽然暂时不是正式党员,却是一级行政管理者且日后
入党几率较大,本文认为他们依然属于“关键少数”);从基层党组织构成看,大队党委和消防站党支部两级班子成员除了队站主官和副职外,还可能包含少数大队专业技术干部和职务衔级较高的消防员。这些人作为班子成员,在本级党组织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在队伍建设发展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因此,基层党组织的班子成员都应该属于“关键少数”。
二、针对基层“关键少数”开展问卷调查的情况
为深入摸排基层指战员对“关键少数”的总体评价和相关意见,笔者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12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大多数”认为“关键少数”在遵章守纪上做不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接近10%。二是基层“关键少数”对自身履行“一岗双责”情况不够满意的占比45.78%,其中给予“一般”及以下评价的占比57.89%。三是基层“关键少数”对“一把手”监督存在最大难点的意见比较分散,认为是“自我约束太差”的占比最高,认为是“下级监督太难”的次之。
三、当前基层“关键少数”履职存在的问题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解决基层党建问题,关键也在人,在“关键少数”。透过基层工作质态和问卷调查情况,经深入分析,可将当前“关键少数”存在问题归纳为四个方面:
(一)在责任意识方面。一是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少数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认为自己不属于“关键少数”、对自身履行“一岗双责”不太满意。由此可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理念还未全面树立,部分“关键少数”党内身份意识不强,对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认识不充分。有的基层政治主官、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不上心,把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下放”“下压”;有的业务主官对党建工作不走心,落实“一岗双责”有缺位;班子成员普遍对党建工作不热心,参与民主议事的积极性不高,随声附和现象比较突出,这些都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班子整体效能的发挥。二是党建业务融合不到位。“关键少数”认为导致党建与业务工作“两张皮”最主要原因是难以找到结合点的占比最高,说明党建业务融合多数时候只停留在思想层面,却没有落到具体行动上,这成为当前“关键少数”抓党建的难点堵点问题。近年来,支队本级及下辖大队潜心打造“曲消党旗红”党建品牌,但从整体推进情况看,部分基层单位的党建品牌形式大于意义,党建带不动业务、业务融不进党建的问题比较突出,反映出一些“关键少数”将党建工作窄化为具体的党务工作,对业务工作未能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三是党员队伍建设不到位。超1/3的基层“绝大多数”认为本单位发展党员最看重的因素是业务能力,认为影响队伍士气最重要因素是党员身份意识的占极少数,说明“关键少数”没有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过分看重业务能力却忽视了对党员身份认同的引导,导致队伍中团员青年的入党积极性普遍不高,一些党员党性观念和角色意识不强、入党动机不纯,存在“入党前拼命干、入党后松一半、转了正靠后站”的现象。
(二)在表率意识方面。一是党务能力参差不齐。基层指战员认为“关键少数”存在最突出问题是党务工作能力不够过硬的占比最高,这和“关键少数”党务工作经历普遍缺乏的现实情况紧密相关。消防救援队伍的特点造成多数基层党务工作者“半路出家”或者“中途转岗”,书记队伍对党务工作不精不专,委员队伍对党务工作不会干、不想干、干不好,少数有能力的党员干部在岗位调整后不再从事党务工作,党务人才队伍培养缺乏延续性。一些“关键少数”本领恐慌意识不强,习惯于被动式开展工作,“人”的因素在党建工作中发挥不明显。二是制度执行变形走样。超20%的指战员反映“关键少数”开展组织生活不经常或形式比较单一,说明少数领导干部在推动制度落实层面打折扣。有的大队党委五项组织制度、支部七项组织制度坚持不好,工学矛盾问题依旧突出,一定程度上存在走过场、流于形式的现象。这些问题侧面反映出一些“关键少数”落实双重组织制度不严,存在“思想上失之于怠、落实上失之于虚、监督上失之于软”的现象,既没有当好参与者,也没有当好组织者、推动者和监督者。三是争先进位劲头减退。一些基层班子和“关键少数”的思维理念还没有完全转变,提职晋级两三年一次的“旧思想”、守着岗位吃老本的“老观念”还有一定市场,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的“天花板”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有的主官受年龄、资历等因素影响,工作循规蹈矩,大事难事不愿上前,在困难和问题面前等待观望,缺乏攻坚克难的勇气和能力。面对队伍整合改革、超编消化、选拔任用等重大决策,一些“关键少数”考虑的多是晋升调级、福利待遇、家庭生活等个人利益问题,要组织照顾多,谈个人付出少。
(三)在团结意识方面。一是大局观念有待提升。一些“关键少数”对工作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还有欠缺。个别班子把分工当作分家,没有对单位的整体工作共同负责、形成合力;有的主官之间、主官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相互之间还存在沟通协调不畅的问题;有的主官之间,表面上相敬如宾,实际上坦诚交流不够;有的班子集体荣誉感不强,“队荣我荣、队损俱损”的观念没有得到指战员普遍认同,协同配合、全面发展失衡。二是决策水平有待提高。基层单位普遍存在议训议防浮于表面、走程序走过场、空谈阔论多的现象。一些“关键少数”参与议事决策的积极性不高,对不直接分管的工作发表意见不主动,多数时候“随大流”“没意见”;有的对“十议”制度认识不足,没有把“十议”作为研究解决队伍建设面临问题的有力抓手,抓末端落实的恒心、韧劲不够。三是党内民主有待加强。基层“关键少数”认为所在党组织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还有差距,有的认为本单位民主氛围不够浓厚。有的大队党委在“民主集中制”运用上,主官“唱主角”、其他委员“被当观众”的现象比较突出,“集中”有余,“民主”不足;一些“关键少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痛不痒;还有些“关键少数”的宗旨意识逐渐淡化,习惯于“我决定你执行”的工作模式,部分决策与队伍实际脱节,甚至受到多数指战员抵触。
(四)在纪律意识方面。一是党内监督不严。2018年以来,支队违法违纪指战员中,“关键少数”占比为30%。个别“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缺乏敬畏之心,带头违纪违法,导致责任传导逐级递减甚至断层、断裂,严重破坏了所在单位的政治生态;一些班子成员缺乏原则、党性不强,习惯看主要领导眼色行事,投其所好;部分指战员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关键少数”的权力运行、责任落实、作风建设等问题视而不见。二是自身形象不正。少数“关键少数”表率作用不强,自己带头违纪,谈起别人的问题或者队伍中的消极现象时却义愤填膺、频频表态,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上推下卸、挑三拣四、讨价还价,碰到问题绕着走。有的规矩意识欠缺,自我要求不严,个人外出、饮酒报备、重大事项缺乏请示报告。还有一些“关键少数”身份意识不强,境界格局不高,能力素质欠缺,满腹牢骚说怪话。三是风险防控不力。个别“关键少数”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对辖区重大火灾隐患、监督执法领域不规范等问题置若罔闻,对队伍中的不良之风和_缺乏动真碰硬的勇气;有的管理能力欠缺、手段粗暴偏激,在统筹干部和消防员、国家队和合同制队伍、消防站指战员和大队人员的管理上厚此薄彼,导致内部关系僵化、潜在风险加剧。
四、以抓“关键少数”提升基层党建水平的对策
身教是最好的榜样,行动是无声的号令。抓基层党建工作必须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必须让“关键少数”展现“关键担当”、发挥“关键作用”、 ……(未完,全文共7831字,当前仅显示360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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