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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关于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26/4/21 9:03:02
目录/提纲:……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高位启动
(一)深化思想认识,凝聚整治共识
(二)健全组织机构,压实整治责任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整治氛围
二、聚焦重点关键,狠抓整治落实,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全面排查摸底,找准问题症结
(二)聚焦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三)强化案件查办,形成强力震慑
(四)健全制度机制,推动长效常治
(五)服务中心大局,提升整治效能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根源,清醒认识存在短板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刻,政治站位仍有差距
(二)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整治成效仍需提升
(三)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刚性约束仍显不足
(四)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监督效能仍待加强
(五)队伍建设不够扎实,能力素质仍有不足
(六)长效常治不够到位,治理体系仍需完善
四、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深化整治,全力推动长效常治建设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政治忠诚
(二)狠抓问题整改,确保见底清零
(三)强化制度执行,严明纪律规矩
(四)健全监管体系,提升监督效能
(五)深化源头治理,完善长效机制
(六)强化责任落实,凝聚整治合力
(七)服务中心工作,提升整治质效
……
县公安局关于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及上级公安机关关于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全面落实**部长关于“持续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全力锻造新时代公安铁军”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整治全县公安机关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权力运行、防范廉政风险、维护公平正义,根据上级统一安排,我县公安局自2026年**月起全面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高位启动
(一)深化思想认识,凝聚整治共识
局_委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_委(扩大)会议、专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_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_、_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关于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的会议文件精神,深刻认识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对公安队伍形象、执法公信力、财政资金安全的严重危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研讨交流,引导全警牢固树立“整治无小事、纪律无禁区”的理念,增强参与专项整治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形成“_委主抓、纪委牵头、部门协同、全警参与”的整治工作格局。
(二)健全组织机构,压实整治责任
成立由副县长、公安局_委书记、局长任组长,_委副书记、政委任常务副组长,其他_委委员任副组长,各警种部门、派出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纪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107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定招标、化整为零、擅自变更招标方式、先建后招、虚构应急项目等行为,对排查发现的**个未按规定招标项目,逐一督促整改、完善手续,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
2.整治虚假招标、明招暗定问题。严查设置不合理门槛、量身定制招标文件、泄露招标信息、内定中标人、干预评标结果等“萝卜招标”行为,对**个存在程序瑕疵、信息不透明的项目,责令重新规范流程、公开公示信息。
3.整治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问题。严查投标人相互串通、挂靠资质、伪造材料、恶意投诉、行贿谋标等行为,联合纪检监察、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线索核查,对发现的**条疑似围标串标线索,深入调查核实、依法依规处理。
4.整治违规评标、监管缺位问题。严查评标专家违规评标、泄露信息、接受请托,以及监管部门履职不力、监督宽松软等问题,健全评标专家动态管理、监督考核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督。
5.整治管理混乱、廉政风险问题。严查合同签订不规范、变更随意、资金拨付不严格、验收走过场等问题,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
(三)强化案件查办,形成强力震慑
坚持“严字当头、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查快办。建立线索移送、联合查办、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法院、财政、发改等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严格依规依纪依法,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对情节轻微、主动整改的,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责令检查;对违规违纪、情节较重的,给予_纪政务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给予_纪政务处分**人,移送司法机关**人,有效震慑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监管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四)健全制度机制,推动长效常治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制度漏洞,深入分析根源、健全制度机制。
1.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县公安局招投标采购管理办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物资采购管理细则》等制度,明确招标范围、标准、流程、权限和责任,实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2.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全链条监督体系,推行项目集体决策、公开公示、全程留痕、终身负责制,强化内部审计、纪检监察、财务部门协同监督,引入社会监督、第三方评估,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3.强化风险防控。全面梳理招投标领域风险点,建立风险清单、防控措施清单,对高风险项目、关键环节实行重点监控、动态防控,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识别、预警、处置能力。
4.规范档案管理。建立招投标项目专用档案,实行“一项目一档案”,规范项目资料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确保资料完整、可查、可追溯。
(五)服务中心大局,提升整治效能
坚持专项整治与公安中心工作深度融合,以整治成效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通过规范招投标管理,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提升项目质量、保障工程安全,2026年以来全局招投标项目资金节约率达**%,项目验收合格率100%。通过整治突出问题、整肃队伍风气,进一步纯洁公安队伍、提升执法公信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通过打击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全县公安队伍纪律作风明显转变、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廉政风险明显下降,为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坚强保障。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刻剖析根源,清醒认识存在短板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刻,政治站位仍有差距
少数部门和民警对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廉政”“重建设、轻管理”思想。有的认为招投标是警务保障、财务部门的事,与己无关、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存在麻痹思想、侥幸心理,认为小项目、小金额不会出问题,对潜在廉政风险警惕性不高;有的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学习不深不透,依法依规招标采购意识淡薄,甚至存在惯性思维、违规操作现象。
(二)问题整改不够彻底,整治成效仍需提升
部分问题整改存在“表面整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现象。有的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重视不够、整改不力,避重就轻、应付了事;有的整改措施不具体、不精准,针对性、操作性不强,未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有的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存在反弹回潮风险,特别是一些程序不规范、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少数部门存在“重排查、轻整改”现象,问题台账建立后,跟踪督办、销号管理不严格,整改进度缓慢、成效不明显。
(三)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刚性约束仍显不足
虽然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招投标管理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宽松软”现象。有的部门制度意识不强,有章不循、有规不依,不按制度流程办事,存在“人情大于制度、习惯代替程序”现象;有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插手招投标项目,通过打招呼、递条子等方式影响招标结果;有的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力、把关不严,对招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纠正不力;有的监督部门监督检查不深入、不细致,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敢监督、不愿监督、不会监督,制度刚性约束未充分发挥。
(四)监管机制不够健全,监督效能仍待加强
招投标全流程监管机制不够完善,存在监管盲区、漏洞。标前监管存在项目立项审批不严格、招标文件编制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及时等问题;标中监管存在评标过程不透明、专家管理不规范、围标串标识别难等问题;标后监管存在合同执行不到位、项目变更随意、资金拨付不规范、验收走过场等问题。跨部门协同监管 ……(未完,全文共6541字,当前仅显示301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县公安局关于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阶段性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