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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四不直接分管”自查情况报告

发表时间:2013/1/5 16:49:20

沈河区人社局“四不直接分管”
自查情况汇报

按照区纪委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进一步强化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制约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文件精神。现将自查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学习,认真落实“四不直接分管”制度
近年来,为切实提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对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的认识,切实把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区纪委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制约,特别是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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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从制度上、机制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有利于领导干部从具体、烦琐的事务中摆脱出来,集中精力谋大事、抓重点、促落实。
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我局一直采取的是分工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在班子分工中,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等事项。合并成立人社局后,我局将原人事和劳动账户进行了统一整合,建立了人社局总账户,并指定了一名副职领导进行分管。同时,由于我局承担的职能工作较为繁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包括统筹指导、协调全区就业创业、大力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协调维护劳动关系等,而人事、人才信息工作主要负责对全区公务员考核培训、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审批、指导、协调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承担全区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等工作,两者业务相对独立。因此为了便于工作,我局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设有一个单独的账户和财务,人事、人才信息相关工作设有一个单独的账户和财务,并各_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负责。在具体操作中,凡涉及各业务部门的财务、干部人事、工程招标和物资采购的工作事项,均先由职能科室提出意见建议,经各自分管领导审核决定,再报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后,按程序运行,各科室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物资的采购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发票需有经手人、审核人、证明人及分管领导签字。形成了“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工作机制,有效预防了“一把手”腐败行为的发生。
三、强化责任,加强监督
在确立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基础上,我局进一步加强对分管领导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各分管领导关于相关职能科室的财务、业务工作开展等情况的汇报。同时要求分管领导要主动接受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的监督,每半年将分管工作情况在局长办公会上进行汇报。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对“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在全局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公开。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党政主要领导“四不直接分管”工作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可以对权力运行进行有效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现象的发生。通过认真自检自查,我局深 ……(未完,全文共1868字,当前仅显示118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人社局“四不直接分管”自查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