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中国公民教育内容探析
提示:
本文原版含图表pdf版全文下载地址附后(正式会员会看到下载地址)。这里只复制粘贴部分内容或目录(下面显示的字数不代表全文字数),有任何不清楚的烦请咨询本站客服。
一、选题意义
公民教育 (citizenshiPeducation)诞生于_文明的历史背景中,公民教育在人类教育史上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偶然的,它与一系列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这些条件包括:市场经济的萌芽与发展、民主政治的倡导与实践、人类生存方式的城市化、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等。因此,严格意义上的公民教育是现代社会和现代国家的产物,是与现代社会的经济组织形式、国家政治制度、城市化的发展、民主与法制建设相伴而生。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开展公民教育的国家都将公民教育集中于三个方面,即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公民品德 (eivieknowledge,eivieskm, civicvirtue),同时突出观念或核心概念的教育,如主权在民、个人权利、公共利益、权威、正义等。
我国的公民教育产生于清末民初,当时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生活及其组织、宪政原则、经济社会问题,国际关系以及道德问题等。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受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制约,我国公民教育多侧重于政治思想方面,并形成了一套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体系。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步伐的逐步加快,公民教育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当今中国已经进入政治文明发展的轨道。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而公民教育正是我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同时我党又提出了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
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而这也为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179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得益的也是他们。因此,他们最珍爱的_,只有在他们自己的城邦里刁’能得到。所以公民观念首先是一种特权观念。在《理想国》里,古希腊伟大的哲学家、教育家柏拉图把公民分为三等:手工业者、战士以及哲学家或护卫者。[3]而对于亚里士多德来说,公民首先是一个_的人。而要成为一个_的人,必须有两个方面的条件,即经济和政治。这其实就意味着公民有两种生活秩序,即他作为个体人的私人生活与他作为社会人的社会公共生活,并且在他自己的生活与公共的生活之间,存在着鲜明的区分与紧密的联系。同时,亚里士多德又认为:“凡有资格参与城邦的议事和审判事务的人都可以称为该城邦的公民,而城邦简而言之就是其人数足以维持自足生活的公民组合体。”I4]这里亚氏认为公民资格是公民含义中的核心组成部分。美国著名社会学家T.H.马歇尔对公民资格作过经典性的论述:首先,公民资格是属于社会正式成员资格的一种地位:其次,拥有这种地位的人在权利和义务上都是平等的;最后,公民资格包括三个独立的组成要素,即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可见公民这个概念始于与公民资格的确立。
随着英法资产阶级革命成功和现代国家的产生,现代的公民社会产生了,同时也产生了具有相对独立和_地位的国民主体一公民。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虽然也有部分称为“公民”的人(如古希腊、古罗马的“公民”和中世纪自治城市中的城市“公民”),但他们要么局限于统治阶级内部,要么仍然处于从属于君主的臣民地位而无真正独立和_的主体特征,因此,还不可能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公民社会。之所以公民社会始于近代,发展于现代,正是因为只有在近代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起来后,一国的居民(包括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刁‘真正有可能彻底摆脱从属于君主和主人的臣民和奴仆地位而成为相对独立和_的公民主体。作为公民社会的基本单元的公民开始得到法律上的认定,公民的权利、义务与责任渐趋明确,公民的社会地位逐渐得到确认。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专门论述过公民与臣民的区别,他说:“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此时,公民己经衍化为一个普通的只以国籍作为前提条件的个体,抛却了它在最初诞生时代“特指那些享有特殊政治权利的一个_”的含义。公民只是一种普通的法律身份,其简单的内涵昭示着公民主体间平等的法律地位。
在我国长期以来,公民概念被人民和主人两个概念淹没,加之传统文化中“臣民”和“子民”意识的潜在,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公民概念的精神萎靡、意义淡薄乃至失真。成有信先生一针见血地指出《辞海》“具有本国国籍,并依据宪法或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义务的人”的公民定义有其致命缺陷:“没有明确指出民的本质特点是政治社会或国家的平等成员”。〔,1笔者认为,还应该强调,这种平等必须是公民的普遍平等,即恩格斯所说的“一切人,或至少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8,意义上的平等。作为平等地充分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赋予和保障的权利和义务的公民,其自身的一切差别平等地消失于法律面前,在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公民是人类身份现代化的文明标志。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完整意义上的公民应该是政治意义和法律意义的合一,是身份平等的、具有公共生活品格和公共精神,以正确方式与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意识主动投身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的人。为了顺应时代的发展,以及同过去的公民概念和其他臣民观念等等相区别,现代公民教育应运而生。也就是说,只有当现代意义的公民出现,现代意义的公民教育刁‘成为必须,现代社会才需要普及人们原本没有的公民观念,才需要培养与整个民主法治密切相联的公民意识。
2.公民教育的内涵
公民教育是随着公民社会的出现而出现的,对于公民教育的具体概念,也不尽相同。如《美国大学百科全书》中认为,公民教育就是学习公民的权利、义务以及个人所属组织有关之任务,这里所说的组织如家庭、社区组织、学校、各级政府等。而《美利坚百科全书》中的观点为,公民教育包括正式和非正式方式教授的知识,这些知识使得公民可以理解其所在社会的正常运行并对之做出贡献。
上世纪三十年代我国熊子容所著《公民教育》中认为,公民教育的意义为培植社会有效率的个人,和全体个人有效率的社会行为,以达到社会效率的目标。经过公民教育,个体应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意识和积极参与的民主意识,对自己的祖国有着理性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责任感,明白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并勇于维护自己的权利,清楚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并具备履行这种义务的能力。它实质上是协调个人与政府、社会关系,实现个体的政治社会化、法律社会化与道德社会化的过程,其核心是自立意识和契约精神的形成。从广义说,公民教育就是通过教授一个特定社会中公民的独特意义、公民的责任、公民的品质,从而培养好公民或者培养公民素质。从狭义概念所说的公民教育,就是要告诉公民有什么权利,有什么义务,以及政府机构及其职能。通过对这几种观点的比较和
总结我们不难看出公民教育的内涵就是公民意识的培养,主要包括权利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独立人格意识等意识的培养。
公民意识的核心是公民的权利意识。每一个公民都应知道自身拥有不可剥夺、不可侵犯、不可转让的基本权利,如财产权、生命权、思想言论_权和社会(政治)参与权,如被剥夺了其中任何一项权利,平等、_的状态将无法保持。这是人之为人的最起码的尊严,其他权利都可由此基本权利导出。权利是人之本性要求的反应,是社会规范的基础。公民教育应该引导公民对权利的重视,要使公民全面感受权利的意义。公民个人的权利同国家的义务相对应,个人权利的实现有赖于国家义务的履行,公民对权利的追求亦会影响公民参与政治的热情。
公民的责任意识,是指公民意识到自身在国家与公民的关系范畴内,对国家权力的行使应负担的社会责任。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国家机关不再是传统社会少数人压迫大多数“老百姓”的统治机关,而是经公民让渡了部分权利并以纳税支撑的公共服务机关。国家机关的天职就是保障和支持公民_平等地发展。每一个公民对国家权力的行使都有相应的无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同公民权利一样不可剥夺、不可回避、不可转让。公民不但有责任和 ……(未完,全文共13920字,当前仅显示331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论文:中国公民教育内容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