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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发表时间:2013/3/17 13:50:10
目录/提纲:……
(一)审定本行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办法
(二)监督和指导考评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研究并解决考评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四)审定考评结果
(一)制定本行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办法
(二)负责具体落实和协调解决考评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对各单位自评工作进行指导并组织抽查
(四)提出考评意见,经领导小组审定后,通报考评结果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安全保卫工作情况
……

农村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银监部门案件防控工作的要求,督促完善内控管理制度,根据《江门银监分局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实施细则》,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案件防控工作考评是指总行年度内对辖下各支行、各职能部门执行银监部门和本行案件防控工作要求的综合评价,以及根据银监部门案件防控考评要求对本机构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第三条 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定性和定量相结合考评的原则,鼓励通过完善案件防控工作组织、提高内控执行力和问责力度等方式强化案件防控工作的基础,推动案防工作系统化、制度化。
第四条 案件防控考评实行年度考评制度,每年考核评价覆盖各支行、各职能部门。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履职情况和职务晋升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考评的组织领导
第五条 为保证案件防控考评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案件防控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案件防控行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内控检查部负责人担任,内审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行政保卫部、信贷管理部、会计结算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第六条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行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办法;
(二)监督和指导考评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研究并解决考评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四)审定考评结果。
第七条 案件防控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考评办),考评办主任由内控检查部负责人兼任,成员由内审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信贷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辖属各支行、各职能部门的案件防控年度考评工作。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14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被考评支行年度内发生上述案件之一的,则综合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单项考评为不合格。
3、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主要考核各支行在加强内控执行力、提高内控水平的工作力度和成效,以及内控在案防中发挥的作用。包括四个方面。
(1)内控制度的学习情况;
(2)是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的行为监督、强化重点业务风险点的_;
(3)是否对业务操作环节、重点事项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制度得到贯彻执行,有效化解案件风险;
(4)是否对内审稽核等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针对此单项考评设置“一票否决”内容,如果被考评支行年度内存在严重的内控失效导致案件发生的情形,则内控执行力建设单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4、案件防控工作质量主要评价被考评支行在案件防控主动性、案件调查与处置、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是否实现案件防控承诺书。包括四个方面:
  (1)是否在年度各项工作安排中体现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位置;
(2)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处置案件;
(3)是否从组织、人员等方面保障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迅速、准确和全面,杜绝瞒报、迟报、错报或错误确定案件性质等情形的发生;
(4)是否实现案件防控承诺书。
针对此单项考评设置“一票否决”内容,如果被考评支行年度内发生严重瞒报案件的情况,或出现公安部门、审计部门已经上门办案而被考评机构仍未上报的情况,或在案件处置工作中发生严重问题,则案件防控工作质量单项考评为不合格。
  (四)总行各部室通过案件防范工作、案件处置情况、业务条线工作情况、内控执行力建设等四方面来评价。
1、案件防范工作主要评价被考评职能部门具体如何通过各种措施做好案件防范工作。包括五个方面。
(1)是否把案件防控的责任问责纳入管理;
(2)是否对本部门履行案件防范工作情况进行自评考核;
(3)是否结合本专业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案件防范措施;
(4)是否重视员工行为的管理。
  针对此单项考评设置“一票否决”内容,如果被考评机构没有健立建全的案件防控工作措施,则案件防范工作单项考评为不合格。
2、案件处置情况主要评价被考评职能部门在案件防控主动性、案件调查与处置、案件(风险)信息报送方面的工作情况。包括四个方面:
(1)是否在年度各项工作安排中体现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要位置;
(2)是否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处置案件;
(3)是否从各方面保障案件(风险)信息报送的迅速、准确和全面,杜绝瞒报、迟报、错报或错误确定案件性质等情形发生;
(4)是否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针对此单项考评设置“一票否决”内容,如果被考评职能部门年度内发生严重瞒报案件的情况,或在案件处置工作中发生严重问题,则案件处置情况单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3、业务条线检查工作情况主要评价被考评职能部门年度内在各自业务条线开展各项检查的情况。包括四个方面:
(1)是否对本业务条线制定相应的业务制度,并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作为办理业务和监督检查的依据;
(2)是否对业务条线员工开展业务培训;
(3)是否根据对业务条线进行检查;
(4)是否对内审、内控等部门发现问题进行深入彻查、整改。
针对此单项考评设置“一票否决”内容,如果被考评职能部门年度内发生经由自查应予发现但未能发现的风险点引发案件或内审、内控等部门已发现但督促整改不到位导致案件发生等情况,则业务条线工作情况单项考评不合格。
  4、内控执行力建设主要考核各职能部门在加强内控执行力、提高内控水平的工作力度和成效,以及内控在案件防控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包括四个方面:
(1)是否采取了职责分工控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2)是否认真做好b_m职责,根据各自业务的要求做好b_m管理,使每个环节的b_m工作落到实处;
(3)能否根据暴露出的案件风险、违规风险进行及时、全面、细致的整改;
(4)能否对案件、存在问题及时分析总结
针对单项考评设置“一票否决”内容,如考评职能部门年度内存在严重的内控失效导致案件发生的情形,则内控执行力建设单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
(五)对支行和部室考核采用“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考评表(各支行)”(见附表1)、“江门融和农村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考评表(各职能部门)”(见附表2),考评办根据自评情况及对各单位日常所掌握的情况或专项检查情况对照考评表的内容,逐条对以上各个单项进行考评。其中各每个单项为25分,总分100 分。
(六)对以上各个单项的考评结果,均设合格、不合格2 个档次,每项得分高于12 分(含12 分)的为合格,得分低于12 分或符合该项“一票否决”内容的为不合格。根据各单项评定分值之和以及合格数量确定最终评价,最终评价划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等次;如果被考评单位获得3 个及以上不合格,综合考评结果为不满意;1 一2 个不合格,综合考评结果为基本满意;全部合格为满意。

第四章 监管自评的标准和方法
第十一条 总行考评办对辖内机构进行考评后,综合整理内部机构考核情况后,按银监部门的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具体的标准和流程如下:
(一) 对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及当年发生案件2 件(含2 件)以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一票否决制”,年度内发生非自查发现重大、恶性案件的被考评机构,其考评结果为不满意。案件是否为重大、恶性,由领导小组进行认定;领导小组认为难以判定的,将向案发法人机构对口的银监会机构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银监会有关要求执行。
(二) 对于年度内未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的被考评机构,通过案件防控工作组织、案件防控工作质量、内审稽核工作力度、内控执行力建设、案件责任追究与整改等五个方面来评价其案件防控工作水平,综合考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
第十二条 案件防控工作组织主要评价被考评机构对案件防控工作的重视程度、人员配置、制度及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否把案件防控工作视作经营管理规划重 ……(未完,全文共13526字,当前仅显示321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商业银行案件防控工作考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