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九白之贡”——和平交往时期
二、“腾机思事件”——武力对抗时期
三、“酹酒约誓”——名义上臣服时期
四、“噶尔丹东征”——举族内附、随军从争时期
六、余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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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赛因诺颜部与清朝关系述略
“喀尔喀有所谓红教者,与黄教争,图蒙肯尊黄教为之护持,唐古特达赖喇嘛贤之,授赛因诺颜号,令所部奉之视三汗。” 此为赛因诺颜部名称的来源。赛因诺颜部地望为“东界博啰布尔哈苏多欢,西界库勒萨雅孛郭图额金岭,南界齐齐尔里克,北界齐老图河。” 赛因诺颜部为喀尔喀蒙古中路,距京师三千余里。 该部自图蒙肯始有赛因诺颜号,至雍正间,从土谢图汗部中分出十九旗,由策凌统辖,以其祖赛因诺颜命名,称为赛因诺颜部。“初,所部十九旗,后增三旗,附额鲁特二旗。扎萨克二十有四,盟於齐齐尔里克,设正副盟长各一,副将军、参赞各一。爵三十有三:扎萨克和硕亲王二;附固山贝子一,由贝勒降袭;镇国公一,由贝子降袭;辅国公二;公品级一等台吉一;公品级三等台吉一;扎萨克多罗郡王二,一由镇国公晋封;扎萨克多罗贝勒二,一由郡王降袭,一由镇国公晋袭;扎萨克镇国公一,由扎萨克台吉晋袭;附辅国公一;扎萨克辅国公五,一由扎萨克台吉晋袭;公品级扎萨克一等台吉一;扎萨克一等台吉九;附辅国公一;公品级三等台吉一;厄鲁特扎萨克固山贝子二,一由郡王降袭,一由辅国公晋袭。” 可见,其部在清朝的政治舞台上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占有重要的地位。赛因诺颜部位于漠北蒙古中部,政治、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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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尔喀蒙古与卫拉特蒙古举行会盟,制定了以调整其内部关系,共同抵御外敌,统一采取行动为主旨的《卫拉特法典》。毋庸置疑,“共同抵御外敌”的规定是针对清朝的,同时也反映了漠北蒙古对清朝的真实态度。1640年会盟后,喀尔喀蒙古各部与清朝的关系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而“腾机思事件”则标志着双方正常睦邻关系的破裂,并发展到了武装冲突的地步。顺治三年(1646)春,苏尼特郡王腾机思、腾机特兄弟及台吉乌班岱、多尔济思喀布、额尔密克等各率所部投奔喀尔喀。“腾机思事件”的发生,固然与当时清朝政府对苏尼特部的政策失宜有关,但又与漠北喀尔喀蒙古对漠南蒙古各部的_不无关系。因此,清廷任命豫亲王多铎为扬威大将军,率师追剿。赛因诺颜部丹津喇嘛出兵增援腾机思,大军败之。 班师后,“诘责衮布、丹津喇嘛,协擒腾机思,归所掠巴林人畜”。 顺治五年(1648)腾机思乞降。“腾机思事件”标志着喀尔喀蒙古同清朝争雄的失败,这对赛因诺颜部与清朝关系的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其部与清廷的关系朝着制度化的臣属关系演进。
三、“酹酒约誓”——名义上臣服时期
顺治七年(1650)赛因诺颜部长丹津喇嘛,“遣子额尔德尼诺木齐上书乞好,诏偕衮布约誓定议”。 喀尔喀三汗分别遣使,赛因诺颜部长丹津喇嘛也遣子额尔德尼诺木齐组成议和代表团,同清朝政府达成坚盟和好之约。 1650年的议和盟誓,恢复了赛因诺颜部与清朝的正常关系,但期间也有矛盾冲突事件。比如顺治十年(1653)喀尔喀中路台吉贲塔尔与土谢图汗关系不睦,“偕弟本巴什希、扎木素、额璘沁及衮布,率千余户来归” ,被安置在大青山北,授予达尔罕亲王号。赛因诺颜部长丹津喇嘛对清朝的做法十分不满,上书质问“逃人有在贝子大臣讲和以前去者,有在后去者。逃人往来失行,何以称和?”,并声称“从前赏例太薄,我等再不来贡”。 清朝政府也给与回击。如果不尽返巴林部人畜,拒绝喀尔喀进贡贸易使臣_。 在清朝政府的弹压下,赛因诺颜部改变了强硬的态度。顺治十一年(1654),丹津喇嘛遣子额尔德尼诺木齐复奉表至。谕曰:“尔奏言喀尔喀左翼四旗皆尔统摄,凡有敕谕罔弗遵行。今即如所请,可速饬尔部长遣子来朝。有不遵者,即行奏闻。” 顺治十二年(1655)夏,赛因诺颜部长丹津喇嘛赍表遣子来朝。谕曰:“尔等遵旨服罪,朕不咎既往,其应归巴林人畜缺数,悉从宽免,嗣后逃人来此,当即遣还。” 看来,清朝政府为了协调两者的关系也作出了让步。同年冬,赛因诺颜部长丹津喇嘛遣使与清廷于内务府酹酒约誓。 寻设置八扎萨克,命丹津喇嘛领左翼扎萨克之一,岁贡九白如三汗例。 顺治十八年(1661),赐赛因诺颜部长丹津喇嘛“遵文顺义”号,给之印。 但当时清廷并没有在赛因诺颜部设官行政、划分牧地、原蒙古的称号如汗、济农、诺颜等也没有取消,所以清朝统治者也十分清楚这种关系实际上是一种名以上的臣服关系。康熙曾经说过“厄鲁特、喀尔喀俱系本朝职贡之国”。 康熙正确认识了当时赛因诺颜部与清廷的真正的关系。
四、“噶尔丹东征”——举族内附、随军从争时期
康熙年间,赛因诺颜部与清朝的关系有了长足的发展,这种关系的快速发展的历史契机有两个,一是,喀尔喀蒙古内部冲突,凝聚力不断丧失;一是,准部噶尔丹东征,造成漠北政局动荡,各部纷纷内服清朝以求庇护。
这一时期双方的关系,从清朝的角度来说,是通过诏谕、赏赉、会盟和宣示法度等手段来加强对赛因诺颜部的统治。如康熙三年(1664),“诏赛因诺颜所部毋越界游牧”。 康熙二十二年(1683),“诏赛因诺颜部毋越噶尔拜翰海旧界游牧。先是都统毕哩克图奉命勘喀尔喀与内扎萨克游牧,以噶尔拜翰海为界,久之,多越界互窃,议置哨,至善巴以蒙古旧俗逐水草居,疏乞免,诏识旧界毋越”。 这实际上是为了达到“众建以分其势”和隔断蒙古族与汉族人民经济文化交往的目的,同时亦为防止蒙古各部相互争夺牧场、部众和财富而造成的蒙古地区的dong luan。但这一时期由于与准噶尔部蒙古的战争迟迟没有划定各旗之间的游牧地界,所以清廷采用“以夷制夷”的政策,利用赛因诺颜部贵族_来统治其部。康熙二十一年(1682)“遣大臣分赉诸扎萨克,冠服佩带弓刀器币。……副都统班达尔什等往赛因诺颜部”。 之后,赛因诺颜部入朝表谢。康熙二十七年(1688),命令科尔沁亲王沙津,往示内地法度,谕曰:“朕因尔等为厄鲁特所掠,怜而纳之。今观尔等并无法制约束部曲,恐劫夺不已,离析愈多,爰命增置扎萨克,分掌旗队,禁止盗贼, ……(未完,全文共8658字,当前仅显示236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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