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清代热河蒙地商业的繁荣
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东蒙古地区商业兴盛起来。商业是一个地区经济发展中最活跃的因素。因此在考察清代热河蒙地经济变迁时,对商业发展多着些笔墨则更能凸现出其地经济变迁的程度。热河蒙地出现了多种商贸形式:
1.商帮贸易
伴随着清代热河蒙地的不断开发,经济贸易大为繁盛,“旅蒙商”(内地商人去蒙古地区经商的人)日益增多。清朝政府也支持、鼓励内地商人赴蒙开展商业贸易。乾隆朝时提出“嗣后凡有领票前赴贸易人等,所过喀尔喀各旗,仍照旧随便交易,俾内地及各部落商货流通,从裨生业” 。在这种政策背景下,晋帮、京帮、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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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之兴盛,亦可想见庙会之繁荣。每逢庙会,商人、牧人、佛教徒和喇嘛僧人云集,商业兴旺。联系清朝在蒙地推行黄教的z-教政策,不难想象当时si庙贸易的发达。
3.边市贸易
边市贸易亦可称之为城镇贸易。随着蒙地土地制度的演变,政治_也随之变化,逐渐形成了旗、蒙、民的三元管理_,清朝改变了蒙地单一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陆续增设了如同内地的府厅州县,从而各边镇兴起,新的商业集镇不断兴建,反过来又促进了热河蒙地的商业发展。热河蒙地商业城镇主要是移民涌入之后,民署机构的不断设置而逐渐形成的。塔子沟“西距热河三百六十里,本无城郭村堡,自乾隆六年设立通判,……至乾隆七年建衙署设街道,四方商贾始云集,而成巨镇” 。其他城镇,如三座塔、阜新、乌兰哈达等市镇的形成都与此类似。这样边疆地区的城镇贸易就发展起来了。如赤峰县(今赤峰市)地理位置优越,很早就形成了蒙汉贸易市场。“乾隆戊辰仲夏(公元1748年5月),兹土设立郡治,开土地,辟草莱,商民渐渐云集,地方日益兴盛” 。
4.通贡贸易与官市贸易
“通贡”贸易与“官市”贸易均为官方贸易,又可称为“合法贸易”。在传统社会中,中原王朝与周边民族之间的贸易一般采取朝贡方式,同时还有京师互市和边口(镇)互市两种“官市”贸易。“通贡贸易”是在“朝贡”制度下的贸易形式,以中原王朝对周边民族的关系为主要的。朝贡的民族只是承认中国是惟一真正文明、富裕的国家,因此贡品只是象征性的,而不是经济性的,加之清朝政府对蒙古朝贡限制很严,回赐物品数量有限,因而贡使一般都随带人数众多的商队,携带大量的土特产品,从事“互市”贸易。朝贡贸易和京师互市的次数、规模都不能满足广大蒙民的需要,贸易地点需要扩大,这样在更接近蒙古地区,便出现了边口互市。
5.走私贸易
在这里“走私贸易”指国家禁止的贸易活动,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在边境地区的走私;一是使臣在内地的走私。清朝政府对到蒙地的贸易人数、活动范围和商品种类、数量都有严格限制,除铸铁锅和日常生活用的金属器皿外,严禁将武器和铜、铁等金属输入蒙地。 在传统社会中,只要边疆有居民存在,就存在不同商品交换的可能性,这就是走私贸易得以长期存在的深层次原因。政府单方面实行的封禁政策,只能起到一定的抑 ……(未完,全文共1895字,当前仅显示120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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