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乡镇场街道(16个)
二、市直部门单位(73个)
三、双重管理单位(28个)
一、工作业绩考核内容
(一)乡镇场街道工作目标及所占分值
(二)市直部门单位及双重管理单位工作目标及所占分值
二、社会公认评估内容
(一)乡镇场街道
(二)市直部门单位和双重管理单位
一、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制定
(一)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制定单位
(二)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制定的程序
(三)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制定的要求
二、个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制定
(一)个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制定的程序
(二)个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制定的要求
一、台账管理
二、单位自查
三、日常考核
四、年终考核
(一)分项考核
(二)集中审核
(三)组织审定
一、奖分
二、罚分
一、乡镇场街道一、二、三等奖的确定
二、市直部门单位一、二、三等奖的确定
(一)_群综合部门Ⅰ的第1、2、3、4名直接评定为一等奖
(二)确定一等奖后,未被票决为一等奖的单位直接评定为二等奖
(三)确定二等奖后,未被票决为二等奖的单位直接评定为三等奖
三、双重管理单位一、二、三等奖的确定
(二)确定一等奖后,未被票决为一等奖的单位直接评定为二等奖
(三)确定二等奖后,未被票决为二等奖的单位直接评定为三等奖
一、乡镇场街道后进单位的确定
(一)乡镇场街道中如有本办法第十八条情形的单位,直接确定为后进单位
……
市2013年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转变
工作作风,激发全市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在2012年绩效考核实践的基础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绩效考核,是指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通过科学确定工作目标,量化分解到全市各乡镇场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和双重管理单位,并运用考核、评估等方式对其工作业绩完成情况进行考核,作为综合评价、奖惩被考核单位的依据。
第三条 绩效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科学性与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奖优与罚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范围及分类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考核乡镇场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双重管理单位等。
第五条 绩效考核分乡镇场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和双重管理单位3个类别9个序列。
一、乡镇场街道(16个)
2个序列:乡镇场街道Ⅰ、乡镇场街道Ⅱ。
(一)乡镇场街道Ⅰ(9个):三眼塘镇、草尾镇、阳罗洲镇、黄茅洲镇、南大膳镇、共华镇、泗湖山镇、琼湖街道、庆云山街道。
(二)乡镇场街道Ⅱ(7个):万子湖乡、新湾镇、南嘴镇、四季红镇、茶盘洲镇、南洞庭芦苇场、漉湖芦苇场。
二、市直部门单位(73个)
5个序列:_群综合部门Ⅰ、_群综合部门Ⅱ、司法执法部门、经济管理和社会发展部门Ⅰ、经济管理和社会发展部门Ⅱ。
(一)_群综合部门Ⅰ(9个):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办公室(含市委市政府接待处、市委_史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人大机关委室、市政协机关委室、市政府办公室。
(二)_群综合部门Ⅱ(16个):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16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4分;(9)其他重点工作2分;(10)综合工作实行倒扣分(包括人大、政协、办公室、统战、武装、机构编制、统计核算、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绩效考核、农民负担监管、土地流转、招商引资、粮食生产、植树造林、社会保障、新农合、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每项倒扣分最多不超过1分)。
2.个性工作目标内容(30分)
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主要包括重点项目建设及征地拆迁工作、治违控违工作、小城镇建设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城乡一体化工作;创卫工作;芦、林、国土等资源保护、整理开发及环保工作;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工作;养殖业生产和动物防疫防治工作;水利、乡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市级以上下达的为民办实事、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工作任务),各单位的主要职能业务工作、重点特色工作。
(二)市直部门单位及双重管理单位工作目标及所占分值
1.共性工作目标内容(40分)
(1)_的建设工作15分(包含严格落实_的建设工作责任制4分、_的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4分、
_风廉政建设工作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7分);(2)综治维稳工作8分(包含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4分、群众工作站工作4分);(3)
安全生产工作4分;(4)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7分;(5)创卫工作4分;(6)其他重点工作2分;(7)综合工作实行倒扣分(包括人大、政协、办公室、统战、机构编制、统计核算、税收协控联管、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绩效考核、招商引资、立项争资、植树造林、老干部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每项倒扣分最多不超过1分)。
2.个性工作目标内容(60分)
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主要包括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治违控违工作、新型工业化工作、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市级以上下达的为民办实事工作;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等工作任务),各单位的主要职能业务工作、重点特色工作。
二、社会公认评估内容
(一)乡镇场街道
主要是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群众、政风行风、发展环境等方面情况的评价。
(二)市直部门单位和双重管理单位
主要是指依法办事、工作作风、服务效率、勤政廉政等方面情况的评价。
第四章 考核细则制定
第八条 考核细则制定包括绩效考核立项、牵头单位制定的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和被考核单位制定的个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一、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制定
(一)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制定单位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政府办公室(治违控违指挥部)、市委
农村工作部、市委群众工作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
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局(重点项目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畜牧水产局、市水利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金融办、市为民办实事办、市爱卫办等21个立项、牵头单位制定相关考核细则。
(二)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制定的程序
1.各立项、牵头单位负责出台考核细则草案;
2.各立项、牵头单位将细则报分管市级领导审核,送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绩效考核办”);
3.市绩效考核办将细则提交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4.市绩效考核办将细则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由市委办、市政府办联合行文下发。
(三)工作业绩考核细则制定的要求
1.考核对象要明确。不能泛指,要具体到单位。
2.考核指标内容设置要科学。要根据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和职能权限,科学、合理地确定指标内容。
3.制定的细则经分管市级领导审核后,及时报送市绩效考核办备案。
二、个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制定
绩效考核117个被考核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各相关牵头或主管单位分解的工作指标及本部门单位主要职能业务工作制定各自的个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一)个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制定的程序
1.一般程序
(1)各被考核单位负责草拟各自《个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有特定指标或特定荣誉的必须设置基本目标条款、特定目标条款;
(2)各被考核单位将细则报市绩效考核办审核后,报分管市级领导审定;
(3)市绩效考核办将细则提交市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4)市绩效考核办将细则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后,向各被考核单位及时反馈审定后的考核细则。
2.调整规定
经审定后的《个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原则上不作调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据年初《个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制定程序进行调整,每年只调整一次。
(1)客观条件出现重大变化,经主观努力,工作业绩考核目标仍不能完成的;
(2)市委、市政府根据宏观经济和上级决策部署,对工作进行了重大调整的;
(3)单位工作机构及职能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的。
(二)个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制定的要求
1.制定的细则内容必须明确“工作目标、分值、计分办法、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员”;工作目标内容要全面,不能刻意减少项目内容或降低标准;工作目标的责任人员必须为班子成员,且不能随意调整;分值的设置要合理,不能避重就轻(个性工作目标考核细则具体格式见附件4)。
2.制定的细则内容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确认。
3.制定的细则要及时报送市绩效考核办备案。
第五章 考核程序
第九条 绩效考核采取台账管理、单位自查、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十条 绩效考核程序
一、台账管理
各部门单位将年初确定的指标任务分解细化并建立相应台账,及时将指标完成进度质量情况报市绩效考核办。7月5日前上报上半年的台帐,10月5日前上报三季度的台帐,全年度的工作台帐在年终绩效考核时收取(台帐的具体格式见附件3)。
二、单位自查
各部门单位对其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半年度、年度自查,汇总情况,
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制定
整改措施,并于7月5日前将上半年度自查报告和本部门单位内部绩效考核方案报送市绩效考核办,年度的自查报告在年终绩效考核时收取。
三、日常考核
坚持日常考核为主。市绩效考核办根据各部门单位个性工作目标的时间进度,每季度定期组织或委托有关部门采取实地考察、专项检查和抽样调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工作完成的进度、质量和效益情况进行 ……(未完,全文共18176字,当前仅显示326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市2013年绩效考核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