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我省保护华侨权益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一)出台多项涉侨法规政策
(二)切实保护华侨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做好侨务信访工作
二、我省保护华侨权益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依法护侨意识有待加强
(二)涉侨法规政策有待完善
(三)华侨权益保护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四)政府侨务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我省保护华侨权益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充分认识维护华侨权益的重要性
(二)探索拓展侨务工作新举措
(三)进一步完善涉侨法规政策体系
(四)形成维护华侨权益的合力
(五)进一步加强侨务机构建设
……
关于我省华侨权益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年11月19日在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东省人大华侨民族z-教委员会主任委员 戎铁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广东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
工作计划》,今年9月下旬至10月中旬,雷于蓝副主任带领侨民宗委负责同志、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和省侨办有关负责同志,对我省华侨权益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
调研。9月23日,调研组在广州召开
汇报会,听取了省政府关于我省华侨权益保护情况的汇报和省直有关单位的专项汇报。10月15日至18日,调研组先后赴江门、中山、汕头、潮州4个著名侨乡进行调研,听取了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实地考察了当地的侨资企业和华侨学校等。受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的委托,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保护华侨权益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
广东是全国第一大侨乡,祖籍广东的海外华侨华人有3000多万,约占全国华侨华人5000多万的60%,分布在世界上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华侨众多是我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资源和独特优势。近年来,省、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华侨权益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相关涉侨法律法规,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为侨服务与服务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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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和“广东省侨资企业律师服务团”,为侨企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和服务。三是成立了“广东省侨商投资企业协会”,推动广州、深圳等市成立市级的侨商会。四是经贸委、侨务部门积极做好侨资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工作。省侨办专门制订了《着力推动100家重点侨资企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在政策对接、重点协调、考察带动、专家顾问等方面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五是整合了18个省直和中央驻穗部门职能,为来粤创业发展的华侨华人专业人士办理出入境、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安置、医疗、社保、税收减免等24项业务,解决回国投资创业的华侨华人专业人才后顾之忧。3.保护华侨捐赠权益。制定华侨捐赠兴办公益事业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建立健全省、市、县、镇侨捐项目监管网络和制度。大力宣传华侨慈善精神,连续五年举办“南方•华人慈善盛典”,对为我省慈善公益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80多个慈善人物和团体进行了表彰。改革开放以来,华侨向广东捐建社会公益事业项目逾3.4万宗,资金累计超过480亿元。近年我省每年接受华侨捐赠都超过10亿元。4.保护华侨参加社会保险权益。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就做好省内就业的华侨参加社会保险有关工作出台了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在省内就业的华侨可将护照作为参加社会保险和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身份证件;为首次参保和延续参保的华侨编制社会保险号码和参保标识,解决了华侨续保和号码标识等问题。5.保障华侨子女教育权益。制定华侨子女回国在我省接受义务教育的实施办法相关规定,落实华侨子女“一视同仁”地平等享受义务教育的基本权利。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共有12207人次的华侨子女回国就读义务教育,有2746人次的“三侨生”享受了高考加分照顾录取政策。6.照顾华侨生育权益。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涉侨生育问题,华侨在内地生育的,原则上应遵守其户口所在地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但内地无子女的,可安排再生育一胎。7.保障华侨出入境和回国定居权益。我省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为回国暂住的华侨换补发护照,为因商务、探亲等事由往来港澳的华侨办理港澳通行证及一次性其它签注,为华侨来广东旅游、探亲、投资、经商等提供了便利。对华侨回国定居也尽量提供方便。目前,省侨办等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广东省华侨回国定居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据统计,2008年至2012年,我省公安机关共审批华侨回国定居3485人次。8.为华侨遗体安葬提供方便。我省出台了《关于华侨、港澳台同胞遗体(骸骨、骨灰)入粤安葬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对需运入广东境内安葬的华侨遗体(骸骨、骨灰),经安葬地县级以上民政、侨务部门批准后,允许到经营性公墓安葬,并严格限制墓穴占地面积。我省还出台了处理涉及华侨祖坟和保护重点侨务工作对象祖墓工作的政策,留住海外侨胞的“根”。
(三)积极做好侨务信访工作。完善侨务信访工作机制,切实做好侨务信访及政策解释咨询工作,确保侨务信访“渠道畅通,总量下降,平稳可控”。据统计,2012年全省侨务部门受理来信来访案件8449件(次),其中华侨华人来信来访2177件(次),占25.8%;来信来访中,属于落实侨房政策的1795件(次)、侨房拆迁的924件(次)、经济纠纷的358件(次),分别占当年总量的21%、10.9%、4.2%。近六年来,我省各级侨务部门共受理各类信访案件近6万件(次),平均办结率达到91.5%。
二、我省保护华侨权益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在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虽然在保护华侨权益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华侨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涉侨法律政策认识不到位、依法护侨意识淡薄,保护华侨权益的政策法规有待进一步完善,保护华侨各项权益方面落实程度不高,侨务部门机构不健全等。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新形势侨务工作的发展。
(一)依法护侨意识有待加强。侨务政策和侨务工作的宣传不到位,群众的认知度不高。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保护华侨合法权益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依法护侨的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应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导致华侨的一些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在调查研究时,只停留在听汇报,看材料,只是了解了华侨的一部分情况,没有真正全面掌握华侨的真实情况。在制定、执行有关政策措施时,没有考虑华侨身份的特殊性,将华侨等同于华人,导致华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障,享受不到平等的国民待遇。此外还有个别干部认为保护华侨合法权益是侨务工作部门的事情,对华侨法律政策知之甚少,缺乏系统学习和研究。
(二) ……(未完,全文共6914字,当前仅显示242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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