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水利、交通、城建、电力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
(二)文广、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重大项目
(三)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两型”产业的重大项目
(四)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及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
(五)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其他项目
(三)参与组建重点工程指挥部
(八)负责组织重点工程相关会务工作,对外发布区重点工程相关信息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制定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
(三)督促项目所在地的街道的征地拆迁工作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每月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重点工程调度例会
(二)每季度由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重点工程调度例会
(一)月报:简要汇报本月工作的重要动态、计划执行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半年报:综合汇报半年计划执行情况
(三)年报:全面汇报本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一)重点工程管理档案登记表于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报出
……
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峰区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
各街道,区直机关和市直驻区有关部门:
《石峰区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区三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0年九月二十日
石峰区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区重点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重点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提高投资效益,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点工程项目,是指经国家、省、市批准的,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且投资规模一般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省、市投资项目,区政府直接投资项目,区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的社会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一)水利、交通、城建、电力等基础设施重大项目;
(二)文广、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重大项目;
(三)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循环经济、“两型”产业的重大项目;
(四)基础产业、支柱产业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750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织重点工程业务人员的培训,并筹建专业人才队伍,为项目指挥部提供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八)负责组织重点工程相关会务工作,对外发布区重点工程相关信息;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每个重点工程项目设立一个项目指挥部,项目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重点工程项目的实施方案;
(二)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工作(含勘测、设计、环评、评审及项目招投标等工作);
(三)督促项目所在地的街道的征地拆迁工作;
(四)工程建设中的现场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监督、设施配套、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综合验收等工作;
(五)协调所在区域的各种关系,牵头组织因本项目引发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制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确保工程施工环境的优化治理;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建设管理
第八条 重点工程项目确定后,由区城建管委确定项目指挥部,明确指挥长,原则上一个重点工程由一名副县级领导负责。各项目指挥部不得自行抽调人员,原则上从区重点办提供的报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的建议人员名单中产生。
第九条 区重点办会同
财政、审计和监察等相关部门制定出相关的工作经费和各项工程包干费用的初审方案,待征求项目指挥部意见后,报请区城建管委核定。
第十条 项目指挥部制定好实施方案。有征地拆迁任务的,原则上实行项目所在地街道整体包干负责制。整体包干协议经区城建管委同意后,由项目指挥部与街道具体签订。
第十一条 重点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等原因,建设资金单项调增额度在20万元(含)以内的,由项目指挥长审定,单项调增额度在20万元以上的,由区长审批。
第十二条 所有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指挥长终身负责制。工程完工并经审计后,经区城建管委批准,项目指挥部予以撤销,其相关后续工作由区重点办接管。
第十三条 重点工程建设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及其它需要招标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招投标方案须事前在区监察局备案,区监察局对招标方式、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招标文件编制、核准情况、裁标开标情况、评标定标情况等实施全程参与。招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十四条 重点工程建设严格执行竣工验收制度。工程建成后交付使用前,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其它有关规定,首先由指挥部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交工验收,并向竣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竣工验收。经质量、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劳动保护、工程档案及审计等单项验收部门验收合格后,由工程竣工验收主管部门安排工程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重点工程管理实行施工现场督查制度。区重点办为每个工程建立考核档案,指挥部、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证工期、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重点办会同区委、政府督查室和区监察局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在建重点工程施工现场督查,通报检查结果,对存在问题的,责令限期整改。
第十六条 重点工程管理实行工程调度例会制度。
(一)每月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重点工程调度例会。
(二)每季度由区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一次重点工程调度例会。
(三)每年初组织召开上一年度重点工程建设
总结表彰大会暨本年度重点工程建设
动员会。
第十七条 重点工程管理实行考评制度,每月对项目指挥部的管理工作进行考评,通报考评结果。
第十八条 建立重点工程项目审计制度。审计部门要做到事前介入,掌握基本数据,熟悉建设标准和征地拆迁安置政策,会同财政部门做好财评工作。重点工程项目完工后必须进行专项审计。审计部门在依法审计的基础上,出具项目审计报告。
第十九条 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措施。工程建设的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体系和措施报重点办备案。
第二十条 重点工程监理单位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控制工期、质量、投资和安全,做好 ……(未完,全文共4170字,当前仅显示210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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