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开发阶段
4、许可期限(十年、八年等)
5、署名:是不是要在电影中给原作者和作品署名,以及怎么署名
4、免费IP-改编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
二、融资阶段主要解决钱从哪里来、权益如何分配
(一)钱从哪里来—融资渠道
9、企业赞助-企业给钱,不要求回报,在片尾鸣谢
(二)融资方式
1、项目非常优质,票房预期高
1、合同中约定的固定收益率应在法律保护范围内
2、对主控投资方做基本尽职调查,全面了解其履约能力
3、要求主控投资方或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降低投资收益回收风险
1、项目开发筹备阶段:相当于创业项目的天使轮
2、拍摄阶段:开机后,这个阶段也是比较稳妥的
三、前期阶段
(二)摄制组建立
(三)与摄制组有关的合同
四、拍摄阶段
五、后期制作
(一)后期包含以下工作
(二)素材使用授权后期制作需要关注素材使用问题
……
论文:电影制片环节法律风险
一、开发阶段
剧本从哪里来(剧本的授权方式非常多样化)
下面详细分析每一种剧本取得方式应该主义的法律风险:
购买IP进行改编:影视公司挖掘到一部优秀的现成作品,通过与作者签订协议,获得相关授权(主要为改编权和摄制权),将现成作品翻拍成电影,这一过程称作购买IP进行改编。
IP (英文全称Intellectual Property)即知识产权,我国,目前广泛存在的IP购买改编还是在文学作品领域,尤其是网络文学作品。
以许可合同为例:
1、许可授权的原作的哪些权利,一般最少两项权利(改编权和摄制权) 明确可以被改编到何种程度(著作权权利种类 17项 四项人身权不可转让 13项财产权利可以_转让许可)
2、授权性质:专有使用许可—排他许可- 普通许可
3、许可的范围(全世界范围内、中国大陆地区)
4、许可期限(十年、八年等)。注意约定在许可的期限内影视公司应完成到什么程度(比如:在许可期限内,电影备案完成,则授权期限延长至电影拍摄完成;在许可期限,电影开机,则授权期限延长至电影拍摄完成;)
5、署名:是不是要在电影中给原作者和作品署名,以及怎么署名。
6、费用支付 分期付 还是一次性付,是不是含税
7、违约责任
合同条款尽可能作出细化的约定,规范双方权利义务,尽量减少争执。
这些条款中,有一条比较容易引发法律纠纷,就是对许可期限的约定。
2015年乐视影业与光线传媒、顾漫围绕电影《何以笙箫默》展开的版权之争便是其中典型代表。
2011年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1043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要求后分期支付稿酬。
6)应该明确委托人有权要求编剧对作品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如无法达到要求,则可另行聘请编剧进行修改。另行聘请编剧后署名如何约定
7)违约责任:包括未按时交付剧本稿件应承担的责任;剧本写到一半不在继续写下去应承担的责任;不支付稿酬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在何种情况下应提出终止履行等;
8)争议解决条款
2、购买剧本:
1)购买完成的剧本
很多独立编剧创作完成一部电影剧本之后,主动向制片人或影视公司推销自己创作的剧本,希望能被采纳,翻拍成电影。(我们公司就经常能够收到一些剧本梗概、文学剧本等等)如果影视公司对其创意、脚本感兴趣,双方进一步磋商,确立购买版权事宜,签订授权合同,影视公司将会向编剧支付相关费用。最近热映的《我不是药神》,最早就是编剧韩家女的剧本,后来被宁浩的坏猴子公司购买,再进一步完善,所以编剧署名:韩家女、宁浩、文牧野三位。
类似刚才说的购买小说版权合同一样,在签署剧本转让或者许可协议的时候,应注意约定许可授权期限,并明确在期限内需要项目完成到什么程度。
2)购买剧本首看权
与编剧签署期权协议,获得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优先审看该编剧剧本,并优先购买的权利。(优先购买权)
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发生影视公司看了剧本后,决定不投资拍摄,但是由于相关人员接触到剧本内容,在开发项目是,会有意或者无意的使用剧本中的内容或者创意,编剧的权利容易收到侵犯,因此这种情况,建议编剧与影视公司签署b_m协议,约定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且自身也不得开发类似的电影等内容。
3、从创意到剧本:这个创意可能来自于真实事件,也可能就是凭空有一个灵感的迸发
1)根据真实事件进行创作。
投资方、制片人、导演发现真实事件具备开发成电影的商业价值,然后找编剧开发。或者编剧发现是个不错的故事,自己创作剧本。比如《解救吾先生》根据2004年吴若甫真实绑架案件改编。《亲爱的》是一部根据彭高峰三年寻子的真实事件改编而成的打拐题材的电影。《我不是药神》是根据“陆勇代购白血病药的事件”改编。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一定要注意当事人的授权,这个授权一方面是电影局剧本梗概备案时的要求,另外一方面,也是为了在电影上映过程中,当事人不发表一些对影片不良影响的言论,另外也是出于对当事人隐私权和名誉权的保护,降低影片被诉侵权的可能。
2)电影制片人、导演、投资方等主创人员已有较好的剧本创意,将剧本的原始构思告知编剧,编剧再将创意构思转换为电影剧本。中国目前有很多具备自编自导能力的导演,姜文、尔冬升、宁浩等著名导演本身也是非常优秀的编剧,他们执导的许多电影作品都源于自己的原始创意构思。
这种情况下首先一定要与编剧签署《委托创作协议》,条款跟《委托改编协议》基本类似,但这里要注意约定编剧的独创性的义务,保证不能侵犯其他在先权利,不能抄袭。另外要约定剧本版权归属,以及编剧的署名方式等内容。
在这种剧本创作模式下,如果不签合同或者合同约定不明,导演、编剧很容易发生争议。比如陈思诚导演的39集电视剧《北京爱情故事》。2009年,陈思成和李亚玲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创作完成了剧本,双方没有签署协议。2010年3月,陈思成向李亚玲出具授权书,授权李亚玲办理版权登记事宜,并注明剧本系两人共同创作。2010年4月,登记并注明著作权人:陈思成、李亚玲。
后来,陈思成未经李亚玲许可,私自将剧本著作权转让给一家传媒公司并用于拍摄电视剧使用。李亚玲事后才得知转让。李亚玲认为陈思成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对陈思成提起诉讼,主张作品的著作权,并要求法院确认作品是合作作品。陈思成主张影片从创意到前十集剧本都是他自己创作的,仅仅因为没有时间进行后续创作,所以才找来李亚玲进行后续剧本创作,剧本是委托作品,李亚玲不享有著作权,只有署名权。李亚玲称,两人共同撰写了剧本,因此自己不仅仅享有署名权,也应该相应的拥有剧本其他著作权。最后法院判决,双方共同拥有剧本版权。依据:版权登记证明文件。这个案例就是典型的没有签署合同确认合作关系导致的问题。
就委托创作作品再次强调:
委托创作作品委托人是电影制片方或者投资人,受托人是编剧。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也就是说,对于剧本的著作权归属,委托人制片方与受托人编剧应当通过合同的形式作出约定。如果电影制片方与编剧未就剧本著作权作出约定,则著作权应由编剧享有。
4、免费IP-改编
进入公共领域的作品。比如中国四大名著 西游记 水浒传 红楼梦 三国演义都可以免费拿来用。根据著作权法规定,如果是公民的作品,保护期至公民死亡后50年,如果是法人作品,保护期自首次发表50年。 以现在时间为节点 可以从1958年之前的文字作品中好好找找,加以利用开发。
注意:从免费IP进行改编,应避开已完成的改编作品,否则可能涉嫌抄袭。如果想要做西游记,应避开西游降魔、西游伏妖、大圣归来、三打白骨精、女儿国等等跟西游有关的改编作品内容。
二、融资阶段主要解决钱从哪里来、权益如何分配
(一)钱从哪里来—融资渠道
因为电影投资风险较大,为了分摊风险,一般都会有两个以上的投资方,多者有几十家投资方,几十家投资方从哪里找。
1、项目发起方的自有资金
2、寻求合作方(电影投资公司):固定合作方、非固定合作方―平价融资、溢价融资、固定回报
3、电视台(cctv6)、网 ……(未完,全文共12307字,当前仅显示292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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