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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中的作用的研究与思考

发表时间:2023/8/9 11:37:35
目录/提纲:……
一、**区人大常委会的实践与探索
1、着力构建代表履职组织体系
2、着力构建代表履职平台体系
3、着力构建代表履职活动体系
4、着力构建代表履职成果转化体系
5、着力构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
1、代表层次不够高
2、少数代表履职意愿不够强
3、代表履职与干好本职有时存在一定冲突
4、代表监督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
1、提高综合素养,让代表履职有底气
一要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的选举和产生机制
二要加强代表初任培训
2、密切联系群众,让代表履职接地气
一要深入基层访民情
二要结对帮扶解民忧
三要化解矛盾维民权
3、完善考评机制,让代表履职有动力
一要健全代表接受监督的机制
二要健全积分考核机制
三要健全代表激励机制
4、打好组合拳,让代表履职有实效
一要把准监督方向
二要突出监督重点
三要创新监督方法
四要积极探索代表参与监督新途径
……
关于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中的作用的研究与思考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的基础,也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力量源泉所在,其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履职成效,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行使。因此,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中的作用,是加强人大监督、增强监督实效的必然要求,是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要现实课题。现结合**区人大工作实际,就新时代地方人大常委会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谈几点认识。
一、**区人大常委会的实践与探索
**区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摆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多年来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创新。本届人大常委会履新之初,就以“打造人大工作示范区”为目标,牢牢依靠代表,不断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从营造代表良好履职氛围到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从拓展代表履职平台到激发代表履职热情,以点带面,多措并举,为代表更好发挥主体作用铺路搭桥。
1.着力构建代表履职组织体系。健全完善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代表履职组织体系。在块上,由各镇街人大牵头建立代表小组,负责闭会期间代表的活动组织和日常管理,辖区内的各级人大代表就近编入代表小组,同时按照与代表1:1的比例,从村居干部、网格长、老党员、居民代表中择优选聘若干名街道人大工作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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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要求做好规定动作,又紧密结合所在镇街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代表活动;每半年开展1次代表旁听庭审活动,既丰富了代表活动的形式,又增强了代表的法律意识;每年开展一项代表主题实践活动,近三年持续开展了“学习贯彻十九大,人大代表当先锋”“提升首位度,代表在行动”“扛起代表担当,走在发展前列”和“六到六督见真情,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主题实践活动,引导代表争当维护核心、为民代言、支持改革、推动发展、弘扬法治、促进稳定的表率,有效提升了人大工作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常态化开展“代表基层行”和五级人大代表回选区访选民助力打赢碧水保卫战、助力排查解决民生突出问题等活动,组织代表深入基层网格、村居一线、建设工地,全面排找问题隐患,广泛征集意见建议,助力政府消除管理盲点,推动难点堵点问题解决。
4.着力构建代表履职成果转化体系。完善人代会代表建议集中交办机制,对社会关注度高、代表反映集中的建议,实行政府分管区长领办、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并通过召开重点建议办理见面答复会、开展建议办理“回头看”,持续推动代表建议办理落地见效。完善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常态化受理机制,出台具体办法,规范闭会期间代表建议的提出、受理、交办等环节,确保代表建议随时提出、随时受理、随时交办;定期编发代表建议摘报、重点建议专报,转有关方面研究处理并答复代表,确保代表提出的建议有处理、有反馈,切实增强代表为民代言、为民发声的责任感成就感。完善代表建议办理质量考评机制,推行“办前沟通听意见、办中协商定方案、办后回访看成效”“三见面”,让代表参与建议办理全过程;实行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向人代会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各承办部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推动代表建议办理由办结率向办成率转变、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5.着力构建代表履职服务保障体系。强化代表履职能力培训,开设“代表论坛”,组织集中培训、分期轮训,先后在浙江大学、北京全国人大培训中心、深圳人大培训中心举办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培训班,提前一年基本实现届内所有区人大代表普遍轮训一遍的目标;编印《代表履职指南》《文件制度汇编》,每年人代会前召开政情通报会,为代表知情明政提供帮助。强化代表履职服务管理,出台履职管理办法,健全代表履职档案,完善履职纪实、履职考评等制度,制定代表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落实代表履职补助,促进代表履职尽责。强化代表履职激励约束,每年表彰一批优秀代表建议,每两年表彰一批代表履职先进个人;每个届期组织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2次履职情况,主动接受选民监督;建立与区纪委监委、组织、统战等部门联系通报制度,4名区人大代表因违纪违法等问题被及时劝辞。通过正反双向激励,进一步调动代表为民履职、依法履职、廉洁履职的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1.代表层次不够高。我区253名区人大代表中,研究生学历仅26人,占10.3%;大学学历111人,占43.9%;大专学历64人,占25.3%;中专及以下学历52人,占20.5%。从人员构成来看,来自村、社区的104人,占41.1%,这些代表受眼界、思路的局限,关注的往往是本村、社区的“一亩三分地”。尤其是一些工人、农民代表,文化程度相对偏低,参加会议很少发言或只会“人云亦云”。相较于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中来自各行各业的“精英”偏少,难以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
2.少数代表履职意愿不够强。有的代表意识淡薄,履行代表义务的责任担当不够。尤其是少数企业家代表,仅仅把人大代表职务当成一种政治荣誉或头顶光环,在提名推荐人大代表时争着抢着要当代表,一旦当选,又常常借口企业生产经营忙,无暇参与或根本不愿参与代表的履职监督活动。
3.代表履职与干好本职有时存在一定冲突。由于我国的人大代表绝大部分都不是专职的,大家分布在各条战线从事不同的工作,代表身份之外大都有着不同的职业,因此从客观上讲没有过多的精力放在代表履职监督上。加之现在上下联动的监督议题越来越多,闭会期间的代表履职活动,包括“一府一委两院”邀请代表参加的监督活动越来越频繁,特别是一些“明星代表”,有时甚至需要跑场赶会,履职的负担更为繁重,有的代表难免会产生怨言,履职监督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4.代表监督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监督选题“聚焦”不够,精准度不高,重点不突出,存在遍地开花、“花多难结果”的现象。特别是在监督结果运用上弱化监督刚性,法律赋予人大的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刚性监督手段几乎弃之不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询问等常用监督手段往往又存在“重程序、轻结果,重形式、轻实际,重和谐、轻较真”的惯性思维和模糊定位,既浪费了人大监督资源,又影响了代表参与监 ……(未完,全文共4886字,当前仅显示246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关于如何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在监督中的作用的研究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