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情通报会的实效性有待增强
二是机构设置不够健全
三是上下联系不够紧密
四是作用发挥不够到位
二、进一步规范街道人大工作的思考
一是进一步规范召开政情通报会
二是规范召开人大街道工委会议
一要求落实到年度工作计划中,形成制度性安排
三是探索召开街道选民代表议政会
一是规范履行监督职责,为人民尽好责
二是规范会商重大事项,为人民用好权
三是规范任后监督工作,为人民把好关
一是加强代表管理,发挥代表作用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有机整体
……
关于进一步规范街道人大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撤镇设街、建立人大街道工委的越来越多,街道人大工作已成为基层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新形势下,如何依据《**省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街道人大工作,以更好地推进基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课题组结合**区规范街道人大工作的实践做了一些
调研和思考。
一、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地方组织法明确人大街道工委的职责是“负责联系街道辖区内” 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常务委员会交办的监督、选举以及其他工作,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求,化建设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政情通报会的实效性有待增强。政情通报会相当于街道召开的小型人代会,但当前参会对象仅局限于街道辖区内的部分区人大代表,对会前准备、参会人员、会议程序、会议要求等缺少规范,很少组织宣传,人民群众对这一全街道民主政治生活中的大事知之甚少,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影响力。
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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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建立健全街道人大政情通报会、工委会议、选民代表议政会“三会”机制,让街道人大工作有载体、履职有平台。
一是进一步规范召开政情通报会。政情通报会是街道人大发挥作用最重要的形式,一年两次的政情通报会要做到“四个必须、四个不能”,即:必须严格会议次数,不能随意压缩;必须规范会议议程,不能为开会而开会;必须严格会议程序,不能随意简化;必须规范会议审议,不能光点赞、只喊好。人大街道工委要从会期安排、会议内容、会议程序等方面加强谋划,把“四个必须、四个不能”作为必须做好的规定动作、硬性要求,精心谋划、认真组织,一丝不苟抓落实、抓到位,确保政情通报会的质量和效果。
二是规范召开人大街道工委会议。人大街道工委会议是人大街道工委最重要的议事平台。《工作条例》明确人大街道工委会议一般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街道工委要把这一要求落实到年度
工作计划中,形成制度性安排。会议内容既要传达学习上级人大的有关决议决定,讨论街道人大的计划
总结和活动安排、制定修改街道人大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也要对开展监督、组织代表活动等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进行商讨,拿出措施,督促落实;还可以针对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议题进行研讨,形成意见建议或书面调研报告,供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听取各方意见,保证人大街道工委的职责落到实处。
三是探索召开街道选民代表议政会。近年来,**、**等省多地探索建立了街道选民代表议政会制度。议政会在时间频次上,可以按需召开,次数可多可少,时间可长可短,更具灵活性;在参会对象上,除辖区内的人大代表外,可以邀请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也可以吸纳街道人大工作联络员、群众代表参加,更具广泛性;在会议内容上,可以就代表、群众普遍关心的大事要事开展协商,也可以就一些具体事项商讨对策建议,更具针对性。议政会可以搭建起政府和百姓之间的“民意桥梁”,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丰富街道人大工作内涵,增强基层人大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二)紧扣履职行为规范化,保障人大工作有作为。规范的履职行为是确保街道人大工作实效的核心和关键,人大街道工委不是一级国家权力机关,不能独立行使一级国家权力机关的职权,要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规范行使“三权”,开展好监督、会商重大事项、选举以及其他工作。
一是规范履行监督职责,为人民尽好责。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对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工作开展监督,是地方组织法和《工作条例》赋予人大街道工委的重要职权。在实施监督过程中,要突出监督重点,围绕区委的重大决策和街道党工委的中心工作,紧扣政府重点工作、预决算审查、民生热点问题、重大建设项目等,科学确定监督议题,依法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有重点、有计划地加强监督。要完善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预决算审查监督、专题询问、专项工作评议、约见、述职评议等方式,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领悟监督宗旨,在监督的灵活性和严肃性方面把握好尺度,坚持到位不越位、规范不干扰、依法不盲动,寓支持融于监督之中,使监督的过程成为凝聚力量、促进工作、推动发展的过程。
二是规范会商重大事项,为人民用好权。人大街道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授权的前提下,会商重大事项,是践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有益探索。街道人大要增强会商重大事项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及时将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符合党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点问题和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列入街道人大会商重大事项的范畴。要增强会商重大事项的协调性和实效性,注重加强与党工委的协调,善于让党工委关于重大事项的重要主张,通过规资程序变为全街道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注重加强与政府的沟通,善于把会商与监督结合起来,解决好“定而不行、行而无果”的问题,维护会商结果的严肃性,确保会商事项的落实。
三是规范任后监督工作,为人民把好关。街道办事处及其部门负责人均由政府任命,在街道层面出现了人大人事任免和任后 ……(未完,全文共4313字,当前仅显示217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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