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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发表时间:2023/8/31 17:55:38
目录/提纲:……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细化制度“全程监督”
一是严格事前报备,前移监督关口
二是事中监督,规范问题化解
三是事后督查,强化责任追究
(二)聚焦重点“精准监督”
(三)多措并举“协同监督”
一是注重走访常态化,进行日常监督
二是聚焦业务特点,开展专项监督
三是围绕报备材料,进行跟踪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认识不够,导致报告不及时不规范
一是报告不及时、不主动、不重视
二是报告不规范、不全面、不严肃
三是报告不真实、不客观、不担责
(二)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措施不多,导致监督不全面不深入
一是监督力量不足
二是监督形式不多
三是监督处置力度不够
(三)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机制不全,导致监督不顺畅不高效
三、思考与建议
(一)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报送监管制度
二是建立和完善全面从严治_主体责任清单
三是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
二是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三)强化工作协同
(四)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
二是强化素质提升
三是深化教育管理
……
基层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派出纪检监察组是深化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_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重点围绕加强对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结合工作实际,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细化制度“全程监督”。一是严格事前报备,前移监督关口。纪检监察组挺纪在前,年初分别与8个联系单位就“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专题安排,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标准和范围,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程序和决策程序,强化事前报备,注重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前期把关,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违规事项。今年来,8家联系单位按要求累计报告“三重一大”事项70件次,其中,涉及重大事项决策19项、重要人事安排17项、重大项目安排18项、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16项。二是事中监督,规范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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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前的业务功课,在开展监督过程中,通过发工作提示函、建立问题台账,理清监督脉络,突出监督重点,让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更加有效。今年来,重点对发改系统机构改革、粮食购销,以及应急管理系统涉及安全生产等重大项目进行了专项监督,做到精准发力,保障发展,服务中心。另一方面瞄准关键环节,进行持续监督。在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关键环节,持续督促联系单位在廉政风险点防控、规范决策执行等方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廉政风险。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分批次到各联系单位列席“三重一大”会议9次,审核“三重一大”备案表35份,严防决策程序不合规、不到位等情况,尽可能将廉政风险点防范在事项决策的早期,做到监督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紧盯“关键少数”在决策中发表意见情况,及时消除监督盲点,免除决策带来的后患,切实担负起“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的监督责任。
(三)多措并举“协同监督”。一是注重走访常态化,进行日常监督。坚持每月走访,听取联系单位落实_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及时了解联系单位工作动态和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发现风险及时化解。二是聚焦业务特点,开展专项监督。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是否申报、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违规是否纠正等内容开展“回头看”,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围绕报备材料,进行跟踪监督。对联系单位报送的“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进行收集,建立工作台账,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通过座谈了解、查看现场等方式,抽查其落实情况,督促提醒联系单位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事项和有关要求,及时纠正民主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认识不够,导致报告不及时不规范。一是报告不及时、不主动、不重视。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认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想起了就报告,没想起来就不报告;有的单位习惯于事后补报,流于形式走过场;有的单位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邀请纪检监察组直接参加会议,没有相关前期决策依据和议定事项材料,形成监督执行“两张皮”,无法进行有效监督。二是报告不规范、不全面、不严肃。有些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理解不够,没有完善的议事规则,导致应该报告的没有报告,不需要报告的报告了,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影响了“三重一大”事项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三是报告不真实、不客观、不担责。有的单位在报告时避重就轻,或者为逃避主体责任,将未按程序民主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通过事后补报的方式报送,认为报了就合规,就进了“保险柜”,出了事就推卸责任。
(二)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措施不多,导致监督不全面不深入。一是监督力量不足。目前纪检监察组共3人,联系8家单位,既要完成中心工作和各类专项督办检查,又要办理问题线索和开展执纪问责,导致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存在力不从心的现象,尤其是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且有些监督仅停留在表面,导致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监督形式不多。参会监督的多、现场监督的少;事后监督的多,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的少;单个环节监督的多,全程监督的少;事务性参与的多,大额资金和重大项目监督的少,导致在监督内容和监督形式上,没有完全做到全面化、多样化,容易出现监督盲区,形成监督“缺位”的现象。三是监督 ……(未完,全文共5210字,当前仅显示182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基层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践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