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细化制度“全程监督”
一是严格事前报备,前移监督关口
二是事中监督,规范问题化解
三是事后督查,强化责任追究
(二)聚焦重点“精准监督”
(三)多措并举“协同监督”
一是注重走访常态化,进行日常监督
二是聚焦业务特点,开展专项监督
三是围绕报备材料,进行跟踪监督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认识不够,导致报告不及时不规范
一是报告不及时、不主动、不重视
二是报告不规范、不全面、不严肃
三是报告不真实、不客观、不担责
(二)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措施不多,导致监督不全面不深入
一是监督力量不足
二是监督形式不多
三是监督处置力度不够
(三)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机制不全,导致监督不顺畅不高效
三、思考与建议
(一)强化制度建设
一是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报送监管制度
二是建立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三是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日常性监督检查
二是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
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
(三)强化工作协同
(四)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
二是强化素质提升
三是深化教育管理
……
基层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派出纪检监察组是深化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改革的重大成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一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出纪检监察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重点围绕加强对联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结合工作实际,推动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细化制度“全程监督”。一是严格事前报备,前移监督关口。纪检监察组挺纪在前,年初分别与8个联系单位就“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专题安排,细化“三重一大”事项标准和范围,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程序和决策程序,强化事前报备,注重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前期把关,推动监督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违规事项。今年来,8家联系单位按要求累计报告“三重一大”事项70件次,其中,涉及重大事项决策19项、重要人事安排17项、重大项目安排18项、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16项。二是事中监督,规范问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652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督前的业务功课,在开展监督过程中,通过发工作提示函、建立问题台账,理清监督脉络,突出监督重点,让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更加有效。今年来,重点对发改系统机构改革、粮食购销,以及应急管理系统涉及
安全生产等重大项目进行了专项监督,做到精准发力,保障发展,服务中心。另一方面瞄准关键环节,进行持续监督。在工程项目、资金拨付、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关键环节,持续督促联系单位在廉政风险点防控、规范决策执行等方面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防廉政风险。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分批次到各联系单位列席“三重一大”会议9次,审核“三重一大”备案表35份,严防决策程序不合规、不到位等情况,尽可能将廉政风险点防范在事项决策的早期,做到监督不错位、不越位、不缺位,紧盯“关键少数”在决策中发表意见情况,及时消除监督盲点,免除决策带来的后患,切实担负起“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过程的监督责任。
(三)多措并举“协同监督”。一是注重走访常态化,进行日常监督。坚持每月走访,听取联系单位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情况,及时了解联系单位工作动态和民主集中制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发现风险及时化解。二是聚焦业务特点,开展专项监督。采取听
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三重一大”事项事前是否申报、程序是否规范、执行是否严格、违规是否纠正等内容开展“回头看”,及时督促整改并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围绕报备材料,进行跟踪监督。对联系单位报送的“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表进行收集,建立工作台账,并结合日常监督工作,通过座谈了解、查看现场等方式,抽查其落实情况,督促提醒联系单位严格落实科学民主决策事项和有关要求,及时纠正民主决策中存在的问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认识不够,导致报告不及时不规范。一是报告不及时、不主动、不重视。部分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的认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在落实“三重一大”事项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想起了就报告,没想起来就不报告;有的单位习惯于事后补报,流于形式走过场;有的单位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邀请纪检监察组直接参加会议,没有相关前期决策依据和议定事项材料,形成监督执行“两张皮”,无法进行有效监督。二是报告不规范、不全面、不严肃。有些单位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理解不够,没有完善的议事规则,导致应该报告的没有报告,不需要报告的报告了,存在标准不一的问题,影响了“三重一大”事项的严肃性和重要性。三是报告不真实、不客观、不担责。有的单位在报告时避重就轻,或者为逃避主体责任,将未按程序民主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通过事后补报的方式报送,认为报了就合规,就进了“保险柜”,出了事就推卸责任。
(二)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措施不多,导致监督不全面不深入。一是监督力量不足。目前纪检监察组共3人,联系8家单位,既要完成中心工作和各类专项督办检查,又要办理问题线索和开展执纪问责,导致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存在力不从心的现象,尤其是对“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方面存在薄弱环节,且有些监督仅停留在表面,导致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二是监督形式不多。参会监督的多、现场监督的少;事后监督的多,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的少;单个环节监督的多,全程监督的少;事务性参与的多,大额资金和重大项目监督的少,导致在监督内容和监督形式上,没有完全做到全面化、多样化,容易出现监督盲区,形成监督“缺位”的现象。三是监督 ……(未完,全文共5210字,当前仅显示182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基层纪检监察派出机构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实践与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