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推进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
(一)人员如何组成的问题
(二)架构如何搭建的问题
(三)职能如何定位的问题
(四)执法如何赋权的问题
(五)治理如何到底的问题
二、试点抓建过程中的尝试和探索
(一)抓好顶层设计,建强组织架构
(二)拓宽工作思路,突出赋权强能
(三)做细消防网格,夯实末端治理
三、务实推进基层消防治理的几点思考
(一)坚持因地制宜建强力量
(二)搭建“两委两翼”组织架构
(三)明确定位实施综合监管
(四)靶向破解赋权执法难题
(五)精准打通基层“最后一米”
……
关于探寻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消防治理工作路径的报告
摘 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是推进应急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是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火灾形势的迫切需要,也是提升城乡消防安全治理水平的治本之策。本文将从**省基层消防力量建设推进中遇到的瓶颈问题入手,
总结试点抓建工作成效,研提经济欠发达地区基层消防治理在人员配备、组织架构、职能定位、赋权执法、底层落地等方面务实管用工作路径,通过前移防范关口、下移治理重心,加快推动向事前预防转型,提升基层消防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
关键词:枫桥经验 消防治理 基层消防力量 赋权执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加快农业
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县乡村应急管理和消防安全体系建设”。近年来,**总队精准对标国家关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要求,严格落实全国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视频会议精神,在经济下行,政府部门压缩
财政支出和精简编制的大环境下,主动作为、破题攻关,基层消防治理水平得到有力提升。但是,在一些地区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人员配置不强、职责边界不清、执法赋权不力、底层运转不畅等突出问题,需要深入分析研判,创新工作思路,采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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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达地区面临的实际困难,是一味的争取事业编制、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还是先行依托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社工等编外人员成立消防工作所,行使消防监督巡查检查、消防宣传等权力,需要深入
调研并结合实际作出选择。
(二)架构如何搭建的问题。实践中,各地基层消防工作所的组织架构,主任一般都是乡镇(街道)的正(副)职,而副主任和成员则有所差别,有的完全由乡镇(街道)工作人员以及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社工等政府供给人员担任;有的则将辖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公安派出所管片民警列入其中。国家消防救援人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的参与,虽然强化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但也一定程度削弱了镇街消防工作人员落实主体责任的主观能动性,加之当前派出所消防工作弱化已是不争的事实,很容易造成镇街一级在消防工作上对消防救援机构的依赖,制约消防工作所效能发挥,这一点值得深入思考和取舍。
(三)职能如何定位的问题。国家消防救援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和火灾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出,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基层治理体系、管理机制实际和火灾防范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机构建设并加强属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定辖区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从实际运转情况看,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街道)消防工作所配备编制人员多为“一专一兼”,人员相对较少,能力水平有限,面对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以及需要上传下达和督导问效的各项具体工作,往往力不从心,如不找准工作侧重点,会大大影响消防工作所日常工作质效。也就是说,镇街消防工作所的工作重心是以消防监督检查为主,还是以上传下达和督导推进为主,应在实际运行中予以明确。
(四)执法如何赋权的问题。《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第二十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书面委托符合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由此可以看出,无论是授权还是委托,至少需要地方政府规章规定方可实施。实际工作中,因**省未大范围推广实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故在行政执法授权和委托方面普遍滞后,推动过程中立法机关的意见多为在实施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后予以统筹考虑。客观上授权和委托行政执法权短期内无法成型,那么,是否可以考虑先行委托行政检查权和责令改正权?另外,无论是行政处罚权,还是行政检查和责令改正权,是采取授权的方式,还是委托的方式下放?委托的形式较为灵活、收放自如,但是行政复议和诉讼的主体仍为消防救援机构,需要承担执法主体责任,授权执法是由被授权单位承担全部权责,但对基层的监督和约束力有所下降,不能有效确保基层执法质效,两种方式各有利弊,应结合实际进一步考量。
(五)治理如何到底的问题。基层消防安全治理的“最后一米”在村居,手段是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主要依靠村居负责人组织网格员、楼长、物业服务人员、志愿者、民兵等力量推动开展。但实践中,基层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消防网格化管理的积极性没有得到充分调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没有得到充分显现。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量大、标准要求高,村居工作人员人数较少且多身兼数职,很难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基层消防治理工作中;基层网格员消防业务水平普遍不高,且工资待遇相对较低,在日常监督检查、发现整改火灾隐患以及宣传培训等方面存在意愿不足、能力不强等问题,工作中多以碎片化方式开展消防巡查检查和宣传提示,多以去过、看过、说过作为落实,工作质态堪忧,是实践中急需打通的工作堵点。
二、试点抓建过程中的尝试和探索
**省高度重视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工作,省十三次党代会对强化基层治理做出了战略性、系统性安排。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职责清单的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乡镇(街道)消防工作职责。《**省“
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具体工作任务。**总队立足从根本上防范“小火亡人”,将新时代“枫桥经验”运用于基层消防工作,以佳木斯市作为基层消防力量建设试点,积极探索出契合龙江实际的工作模式。
(一)抓好顶层设计,建强组织架构。佳木斯支队紧密依托党委政府搭建的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优质平台,面对地方机构编制紧张、财政开支缩减“双重”压力,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基层消防安全议事机构实体化运行的指导意见》等30余份政策性文件。特别是抓住省编办调研时机,主动请示报告、积极争取编制,协调编制部门印发《关于调整基层消防工作机构和编制的通知》,明确县、乡两级基层 ……(未完,全文共6995字,当前仅显示245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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