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考核对象
二、评分标准
(一)动态信息上报1条计1分,专报信息上报1条计3分
(三)同一信息由不同单位分别报送的,可同时计分
(四)报送的动态信息和专报信息经转报录用计分如下:
三、考核办法
(一)考核情况每月通报
(二)分类考核
(三)紧急突发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一票否决制,纳入乡镇、部门年度综合考核
(四)年度先进表彰
(五)实行省、市录用信息稿酬制
四、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此前办法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县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负责解释
一、第一类考核单位(17家)
二、第二类考核单位(24家)
三、第三类考核单位(17家)
……
关于调整政务信息考核办法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提高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评价标准,充分发挥信息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的参谋作用,现对信息考核办法作适当调整。
一、考核对象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二、评分标准
(一)动态信息上报1条计1分,专报信息上报1条计3分。
(二)被《政务快讯》中“工作动态”栏目录用1条计2分,“工作交流”栏目录用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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