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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家税务局廉政工程标杆管理实施意见

发表时间:2013/3/6 22:34:29
目录/提纲:……
一、我局廉政建设现状
二、标杆单位廉政建设现状
三、三年总体目标
四、实施步骤和主要任务
(一)实施步骤
(二)主要任务
五、成立廉政建设标杆管理执行组织
六、赶超措施
(一)认真落实责任
(二)严格督促检查
……
市国家税务局廉政工程
(2009-2011年)标杆管理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安徽省国税系统廉政工程规划(2009-2012年)》,扎实推进全市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工作,根据省局和市委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国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我局廉政建设现状
2005年以来,全市国税系统紧紧围绕廉政工程建设要求,坚持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大局,贯穿于税收征管和改革的设计,贯穿于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运行全过程,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监督和制约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为核心,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为全市国税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税收业务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少数单位以及个别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两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领导班子和纪检监察部门的责任,与己无关,存在“一手软一手硬”、税收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 “两张皮”现象。二是反腐倡廉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少数单位 “大宣教”格局有待进一步形成;个别单位教育形式比较单一。三是规范“两权”运行的制度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制度的执行保障机制建立滞后,监督检查不力;个别制度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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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下半年主要任务:在对各责任单位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的基础上,召开落实意见工作经验交流会,全面总结情况,进一步巩固、完善、提高。
(二)主要任务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领导_和工作机制。全市国税系统各级党组对反腐倡廉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每年召开1-2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每年听取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党组书记负总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全面落实“一岗两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协助党组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职能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找准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业务工作的结合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级分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牵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协办单位: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二是细化分解任务。各级国税机关结合工作实际,对年度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的具体任务和责任,做到每项工作都有主管领导、牵头单位、主要责任人、协办单位,并提出完成任务的具体要求和时限,形成任务清晰、职责明确、要求具体的工作落实机制。(牵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协办单位: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三是严格考核追究。上级党组定期对下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并组织考核测评。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目标管理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巡视检查、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定考核方案,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指标,年度考核分值应占综合工作目标考核总分值的15%以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记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单位创优争先的重要条件。各级党组书记每年向上级专题报告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本人廉洁自律情况。对落实任务不力,单位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失职渎职行为等问题,严格按照规定追究失职失察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责任。(牵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协办单位: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四是完善_机制。修订、完善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考核及追究办法、惩防体系“六个机制”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牵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察室)
2.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科学发展观、党的反腐倡廉理论、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纪国法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以弘扬“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牢记“两个务必”为主要内容,加强领导干部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着力解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牵头单位: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协办单位:纪检监察、办公室)党组书记每年讲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纪检组长每年作1-2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协办单位: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办公室)二是加强全体国税人员反腐倡廉教育。面向全体国税人员开展理想信念、优良传统、党纪国法、职业道德、税收执法风险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促进国税人员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从税。(牵头单位:人事教育科,协办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每年根据形势要求和国税干部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协办单位: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建设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定期表彰和宣传勤政廉政先进典型。(牵头单位:人事教育科,协办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党委)三是加强国税廉政文化建设。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国税文化建设,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进机关、进基层、进家庭。整合文化资源,贴近工作实际,突出行业特点;发掘传统精髓,反映地域特色;创新形式手段,体现时代特征,充分发挥国税廉政文化建设的导向功能、示范效应和载体作用。(牵头单位:纪检监察,协办单位:机关党委、人事教育科)四是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税收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未完,全文共8800字,当前仅显示240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市国家税务局廉政工程标杆管理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