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量刑规范化试行基本情况
二、量刑规范化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四大原则
一是坚持罪行法定原则
二是坚持罪刑适应原则
三是坚持宽严相济原则
四是坚持“同罪同判”原则
(二)把握三个环节
(三)积极推进改革
三、量刑规范化试行的主要收获和成效
(一)规范法官_裁量权,消除了腐败的“合法空间”
(二)案件质量不断提升,服判息诉效果明显
(三)依法准确打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量刑规范化试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报道不到位
(二)配合协作需加强
(三)量刑规定不严谨
一是部分量刑标准未拉开差距
二是基准刑确定幅度不适合审判需要
三是个别案件基准刑确定的幅度难以掌握
(四)被告人抗辩权难实现
(五)配套建设待完善
五、进一步做好量刑规范化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宣传报道
二是加强协调沟通
三是加强培训学习
四是加强工作措施
……
量刑规范化的实践与探索
量刑规范化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课题,也是当前刑事审判改革的焦点热点问题。笔者根据通川区人民法院近年来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的具体情况,拟对这一话题作些初步探索。
一、量刑规范化试行基本情况
“规范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简称“量刑规范化”),其目的是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实现量刑的均衡性,维护司法的公正性。由于我国刑法法定刑幅度过于宽泛,仅上下限幅度差值在五年以上的法定刑就有270多个,占总数的40%,法定刑幅度宽泛的问题非常突出,法官裁量的空间很大,不同的法官由于学识、素养、经验不同,即使对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往往会做出不同的判罚,“同案不同判”、量刑不公、量刑失衡等问题引起了被告人的不服和人民群众的不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使人民法院裁判的公正性受到质疑,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和裁判的权威性。
为进一步规范量刑活动,规范法官_裁量权,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均衡性,最高人民法院选择常见的、多发的15类犯罪在全国法院全面试行刑事an件量刑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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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廉洁执法的自我发展和完善。为此,量刑规范化工作试行后,我院及时组织刑事审判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院、庭长到省高院参加业务培训57人次,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提升素质。彻底纠正过去“重定罪、轻量刑”、“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使法官充分认识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牢固树立定罪与量刑并重、程序与实体并重的司法观念,及时提升业务素质,确保公正量刑。在试行工作中,我们十分重视一边试行,一边提高,通过组织多次庭审观摩学习,审判委员会成员和院、庭长参加庭审,剖析案例,与兄弟法院交流等多种方式了解掌握试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讨
总结提炼经验。对疑点、难点问题和实施意见中遗漏的问题,及时向中院、省法院改革指导小组请示
汇报,形成共识,改进不足,并选送20件量刑规范化精品案例,获得上级法院好评。庭审中,把量刑事实和意见纳入法庭调查和辩论程序,充分听取公诉机关、自诉人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量刑意见,准确公正量刑,有力地推进了规范化量刑改革的开展。
三、量刑规范化试行的主要收获和成效
(一)规范法官_裁量权,消除了腐败的“合法空间”。长期以来,由于量刑不公开、不透明,并且凭法官的经验“估堆”量刑,被告人不清楚量刑的过程,不明白、不理解判决的理由,由此对裁判公正性产生质疑,导致本来公正的判决,被告人不服,社会也不满意,影响司法公信力。过去,由于_裁量的空间比较大,个案的量刑只要在法定幅度内,不管重一点,还是轻一点,都是合法的,这就给个别法官留下了一个可以腐败的“合法空间”,从而出现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影响司法的公正和权威。试行量刑规范化后,通过公开、透明的量刑程序,量刑情节的标准化,严格规范了法官的_裁量权,独任审判员或合议庭只能在10%幅度内调整基准刑,调整后的结果仍然罪责刑不相适应的,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宣告刑,有效控制了“三案”,消除腐败的“合法空间”,让公正以看得清、落得实的方式实现,提高了裁判的公信力。
(二)案件质量不断提升,服判息诉效果明显。从2010年10月以来,我院审结量刑规范化案件结案431 件,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服判息诉的401件,占93%,上诉30件,占7%,上诉30件中,二审维持原判的28件,占94%,发改2件,占6%,发改率较上两年发改率平均数25%下降16%,没发生一件因量刑不服而涉法信访的案件,信访率大幅下降,绝大多数被告人通过规范化量刑,心服口服,愿意认罪伏法,减少了社会对立面,人民群众对法院规范化量刑表示满意,增强了法院的的公信度。
(三)依法准确打击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量刑规范化改革重点之一就是对各个量刑情节进行量化,比如对自愿认罪、主动退赃、退赔等酌定情节,均规定了从轻处罚的具体幅度,这就可以鼓励被告人认罪伏法,积极退赃、赔偿,减轻受害人的损失,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减少和化解一系列不和谐因素,促进刑事司法和谐。对黑社会性质、恶_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予以从重量刑,加大打击力度,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
四、量刑规范化试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报道不到位。由于宣传报道不到位,老百姓对量刑规范化试行工作了解不够,而量刑规范化意见实施以来,被告人退赃及赔偿后,减轻处罚的情景增多,对未成年人适用缓刑大幅增加;加之为化解矛盾,消除仇恨,促进社会和谐,审判人员加大了附民案件调解力度,部分案件的被告人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后,科处刑罚相对过去较轻,导致部分群众认为可以“花钱买刑”。
(二)配合协作需加强。一是相关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忽视了各种酌定量刑情节证据的收集,比如案件起因、被害人过错、退赃退赔、民事赔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贯表现、家庭背景等,影响公正量刑。二是相关部门往往对伤害案件中被害人的 ……(未完,全文共4111字,当前仅显示207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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