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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的调研报告

本文5积分 word文档下载 发表时间:2014/9/24 11:05:56 收藏此页 换稿提现 


法院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的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社会转型期的各类矛盾纠纷不断凸显,疑难复杂案件日益增多,矛盾化解难度逐渐加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面临巨大挑战,其中司法公信力不足的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影响公正、高效、权威司法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为此,最高人民法院明确提出了“公信立院”的工作方针。王胜俊院长更是将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为实现经济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人民法院的主要工作。如何在新形势下探索加强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具体方式和实现途径,是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重视的问题本调研报告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出发.在文/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课题组具体分析当前司法公信力不足的现状及主要原因的基础上,就如何加强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建设提出了思路和对策司法公信力不足的现状及其主要原因我院司法公信力的现状分析近年来,我院以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要求、新期待为出发点,相继进行了加强和谐司法、公开司法和民生司法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了一定提高,但司法公信力不足的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部分诉讼当事人对裁判结果不认可。具体表现为相当数量的案件需要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手段才能实现案结事了。另外,近年来涉诉信访案件的数量呈高位运行态势,客观上给法院的司法公信力造成了冲击。
二是部分诉讼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不信任。具体表现为诉讼中请托案件以及通过法律程序外途径干预案件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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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存在一定问题,在坚持司法为民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并且成为当事人不信任法院的重要原因。
四是司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如部分案件审理和执行的效率有待提高,主要表现在程序拖沓、超审限等问题较为突出。另外部分法官正确运用调解的能力有待增强。调研发现,部分法官未能正确处理判决与调解的关系,存在为追求调解率以判压调、久调不判甚至强制调解的情形,引发了当事人的申诉信访,既影响了调解的自动履行率,又降低了调解对纠纷化解的有效性。还有就是现有纠纷解决机制有待进一步体系化。如面对部分当事人过高的诉讼预期,尚缺乏有效的干预和疏导机制,既有的诉讼风险提示制度缺乏个案的针对性.致使当事人持有的过高乃至不当的诉讼预期没有被及时调整,演化为对法院不信任的心理状态。同时,在如何发挥律师这一职业共同体的作用、如何发挥行业协会和基层群众组织的调解作用、如何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动等方面,相关制度建设均有待进一步完善。
五是司法民主有待进一步强化。具体体现为:民意的沟通与转化机制尚存不足。调研发现,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在2009年就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我院党组也在《关于加强民生司法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中就加强民意沟通问题做了专项部署.但我院相应的民意沟通与转化机制或缺位或落实不到位,从而削弱了司法的民主化程度。另外,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调研发现,近年来我院一审案件的参审比率呈现下降趋势,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案件比率有待提高;同时,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的现象也一定范围内存在.陪审员实质参与案件审理的积极性、参与程度以及保障措施等均有待提高。
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的总体要求要突出三个重点,抓住并有效地解决影响司法公信力提升的主要矛盾。
一是坚持公信立院,形成整体合力。要将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作为法院的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不断提高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要将司法公信力的实际状况作为衡量与评价法院各项_T作的重要标准,从根本上提高法院各项工作的整体合力与效能。
二是坚持立足自身.夯实公信根基。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必须立足法院自身实际,抓住影响公正廉明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升公正司法能力,不断健全司法廉洁保障机制,有力夯实公正廉洁执法根基,从源头上促进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确保有序推进。要以加强法院司法公信力建设为契机,以提升司法公正、公开、民主、廉明程度和纠纷解决效能为着力点,有序推动法院工作向更公正、更公开、更高效、更亲和、更严明、更廉洁、更民主的方向发展。
要坚持四个结合.确保司法公信力建设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是坚持弘扬司法优良传统与创新工作机制方式相结合。人民法院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以服务党的事业、践行司法为民、发扬司法民主、注重办案效果、坚持实事求是为主要内涵的司法优良传统,总结出了以诉讼调解为代表的“东方经验”,创造性地提出了马锡伍审判方式,这些司法优良传统是人民法院建立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同时.随着我国法治化程度的不断提升以及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日益扩大,人民法院司法规范化程度、司法公开水平以及司法效能高低对于司法公信力的建立和维护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需要我们认真加以应对。必须坚持发扬传统与开拓创新相结合,积极探索一条符合我院工作实际的司法公信力建设之路。
二是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相结合。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确保公正司法、树立公信权威的前提和保障。必须严格履行审判职责,自觉抵御各种不当干扰,防止案外因素介入审判过程,影响司法公信力。同时,也要认识到,人大工作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社会y论监督是促进法院依法图045履职、改进]二作、提升公信的渠道和保障。要创造条件、积极配合,自觉将全部工作置于监督之下,养成在监督下工作的习惯。要通过依法独立审判与自觉接受监督相结合,提升司法公信和司法权威。
三是坚持保持司法中立与强化司法能动相结合。
要充分认识司法中立对于案件审理和执行公正性的重要作用.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对案件审理和执行的影响,做到中立审执、不偏不倚。同时,又要强化司法的适度能动,避免消极被动地坐堂办案、就案办案、机械办案。
在严格遵循法律的基础上,要注重探究社情民意、延伸审判职能、丰富纠纷解决途径,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四是坚持推进司法专业化与促进司法大众化相结合。要加强司法专业化建设,充分重视案件审理和执行程序的规范性、公开性以及法律适用的准确性对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作用。同时,要积极促进司法大众化。重视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司法需求,在司法裁判中兼顾事理、法理、情理的有机融合,努力做到法、理、情和谐统一。
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实践途径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以司法规范促进司法公信一是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建立依规、有序的行为规范体系。强化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保障。严格贯彻落实我院有关诉讼材料接收、刑事诉讼中关键证人出庭、民商事诉讼庭审活动中当事人诉讼权利保护、涉未成年人案件以及涉民生案件当事人诉讼权利特殊保护等制度规范,切实保障和维护当事人的举证权、陈述权、辩论权、处分权、程序选择权、申请回避权、申请调查取证权、申请鉴定权、诉讼进程知情权等各项诉讼权利。严格规范法官的告知释明行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 ……(未完,全文共11951字,当前仅显示2843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法院加强司法公信力建设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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