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引言
二、文献述评
三、国际石油定价与最优税收模型
(一)单期国际石油定价与最优税收
(二)跨期国际石油定价与最优税收
四、实证研究和最优税率估计
(一)最优国内税率的存在性验证
(二)最优国内税率估计
五、结论
……
论文:“寡头”市场结构下的最优国内石油税率
摘要:本文将石油国内税收政策与国际石油定价联系起来进行考察,在短期存在供给弹性而跨期供给量固定的假设下构建了最优从量税率模型。我们研究发现,均衡从价税率要明显低于均衡从量税率,考虑到短期供给弹性因素后的最优国内税率大大减小。本文利用1965-2005年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要石油进口“寡头”国家数据进行的计量研究证实,国内石油税对国际石油价格存在明显的负向影响,也证明了最优国内石油税率的存在性;同时利用最优国内税率模型对各主要石油消费国进行估计的结果显示,2005年美国与中国的实际税率明显低于均衡最优税率值,而欧盟与日本的实际税率则明显高于均衡最优税率,这为中国的石油市场化改革提供了经验证据。
关键词:“寡头”市场结构 最优石油税率 国内税 国际石油定价
一、引 言
近年来,国际石油市场出现了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对石油的需求快速上升,中国已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石油进口国,以国家总量意义上的市场结构而论,国际石油市场上的“寡头”格局已发生了明显变化;二是在“寡头”格局变化的基础上,石油价格在剧烈波动中大幅上涨,这一上涨局面通过替代品(如生物燃料)的传导渠道迅速影响到其它矿产品和农畜产品市场。按照传统的国家中心主义分析范式,“寡头”地位会拥有一定的市场_和定价能力,但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大国却面临 “寡头”地位确立与定价权缺失并存的困境,这一问题也反映在其他资源性商品市场上[ 2005年中国铁矿石进口量达2.75亿吨,依存度超过50%,是世界第一铁矿石进口大国,同年超过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石油进口国,依存度达到47%。但国际市场上石油、铁矿石等商品价格持续大幅波动,铁矿石在2005年和2006年分别上涨71.5%和19%的基础上,2007年又上涨9.5%,国际石油价格一度突破70美元。反之,中国主导供给的资源性商品也难以取得定价权优势并转化为贸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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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有大量的研究文献,这些文献多集中于买方或卖方通过自组织形成的“寡头”地位及其对定价的影响。另一个视角的重要文献来自国际贸易理论中对大国效应的研究。按照经典的大国效应文献,大国/“寡头”可利用关税等贸易政策降低/提高外国供给者/需求者的贸易价格,实现正的贸易条件效应,虽然关税政策也会带来一定扭曲,但如果考虑到贸易条件改善带来的经济租转移,则仍然可使得关税的福利效应为正值。按照这一逻辑,国际贸易学家进一步提出了最优关税理论(Johnson,1954;Kemp 1969;Young,1991)。Abreu and Fernandes(2006)在以上理论基础上提出,在世界市场上具有潜在定价权的“寡头”可以通过三种机制影响资源性商品的世界价格:出口税、对其生产投入征收的进口税、以及商品库存(价格支持),该“寡头”国家可将内部成本的增加转移到世界商品价格上,来影响相应的世界价格。以至于虽然出口税、进口税的实施产生了扭曲和福利损失,但资源性商品出口价格的上升弥补了成本的增加,因而整体的福利仍会得以改善。但经济学家的共识是,政府的数量限制和贸易垄断政策会产生严重的效率扭曲和福利损失,福利结果劣于进口/出口税,但由于进出口关税对国内生产者形成了扭曲的激励,其福利效果又劣于国内税(Krugman,1987)。Newbery(2005)进一步强调,国内税优于关税等政策的理由在于它更符合WTO关于_贸易的规则。但如果国内没有相应的资源性商品生产,或生产明显缺乏弹性,则关税与国内税的福利效应非常接近。
国内税形成的买卖价差对具有“寡头”地位大国的定价权获得及其福利改善可能存在明显的影响,但国内税对贸易商品定价的影响依赖于不同的市场结构。按照税收归宿理论(ta* incidence theory),由于完全竞争市场中的企业只能获得零利润,因而对居于完全竞争市场的企业征收关税只存在价格效应,国内消费价格的增加正等于税额,不存在贸易条件效应,如果长期供给曲线向上倾斜,则价格增加少于税额;但在不完全竞争下,由于价格在边际成本之上,由税负增加而引起的成本增加并不一定表现为消费价格的同样增长,可能发生转移过度或转移不足两种情况,因而其结果是既存在价格效应又存在利润效应(Keen and Delipalla,1993)。而税负向消费者转移的程度依赖于产业需求曲线的曲率,以及企业的成本函数,不变边际成本时产业需求曲线的凹性导致转移不足(undershifting),足够的凸性则导致转移过度(Seade,1985;Stern,1987)。
但现有关于石油国内税的文献主要强调其对政府
财政收入以及外部性矫正等方面的影响。Leicester(2006)认为,石油国内税有两个主要目标:一是改变或减少人们使用汽车的行为,以矫正道路损坏、拥挤等负外部性的影响;二是获得政府收益,因为石油国内税已占英国政府税收的5.2%。Rietveld and Woudenberg(2005)认为,欧盟国家征收燃油税的动机包括:(1)弥补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成本;(2)作为政府支出的重要来源;(3)平等的考虑;(4)效率的考虑(征税成本低,扭曲小);(5)税收竞争;(6)利益集团减税的能力。Woudenberg(2005)的实证研究发现,政府支出占GDP的比例与燃油税率呈正相关关系,但燃油税与外部性的正向关系假说并未得到支持。Wijnbergen(1985)将国际能源价格不确定性与国内税联系起来,考察了小国开放经济条件下的最优税收问题,他认为,为削弱能源价格不确定性对宏观经济的不利冲击,一个风险规避型的政府可通过正的从量税来规避风险,但从价税的经济效应还依赖于能源需求弹性,弹性大于/小于1时,通过征税/补贴也可实现风险规避收益。但也有部分研究注意到了大国运用市场_获得石油租的最优关税问题(如Newbery,2005)。
随着国际贸易_化的逐步发展,传统用以影响贸易商品定价的贸易政策的运用受到约束,而包括国内税在内的国内政策的影响逐步增强,产业政策、税收政策与贸易政策的界限日益模糊,但仅有少量研究关注到国内税对贸易商品定价尤其是国际石油定价的影响。Bergstrom(1982)将石油从价消费税(e*cise ta*)纳入石油定价模型中,并假设石油这样的可耗竭资源在单期和跨期情形下供给不变,因而消费国的石油消费税不改变消费价格,税收就全部转为从生产国的抽租(rent e*tracting),因而消费国国内税的征收使其具有更明显的定价能力。OECD(2004)认为,最终燃油价格中的高税负降低了石油密度,因而改善了面对石油冲击时的贸易条件。Bakhtiari(1999)认为,石油定价中起主要作用的因素包括:(1)具有领导能力的价格领导者——公司(如标准石油)、公司之间形成的卡特尔(如七姐妹)或者规制当局(如得克萨斯铁路委员会或OPEC);(2)能影响价格结构的新理论/范式(如罗马俱乐部提出的《增长的极限》报告,以及相应经合组织国家的高燃油税政策)。而后者促使经合组织各国通过增加国内石油价格来改变国际石油定价格局,其结果是大大促进了发达国家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并在1986年形成反向冲击,石油价格跌至9美元/桶。Singer(1989)认为,石油消费税可有效地减少消费和进口,由此导致对中东石油的需求减少而促使世界石油价格下降,这转而使征税国的消费者得益。另一项相关研究分析了“寡头”定价能力与其保护水平的关系,对巴西咖啡、美国棉花和智利硝石案例的计量分析表明,以上“寡头”国家都成功地通过增加国内成本间接地影响了世界价格(Abreu and Fernandes,2006)。而且,保护水平的增加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因为出口商可部分地将其成本的增加转移到世界价格变化中,因而缺乏强烈的激励去游说以改变产业/贸易政策[ 这引出了另一个重要问题:即使国内税明显优于关税等贸易政策,但可能因为政策动力学问题,国内税难以获得足够的政治支持,因而关税可能仍是最普遍的实现“寡头”国家定价能力的公共政策。]。
本文在既有研究文的基础上的主要工作在于:一,考虑到从价税和从量税对国际石油定价的不同影响,将从量税和供给弹性引入模型,并比较从加税和从量税情形下的不同最优税率;二,利用1965-2005年美国、欧盟和日本石油价格、税收等数据,实证探讨“寡头”国家国内税对国际石油定价的影响,以及最优税率的存在性;三,利用最优税率模型对主要石油消费“寡头”国家2005年的最优税率值进行估计,为中国石油市场化政策的调整提供经验证据。
三、国际石油定价与最优税收模型
参照Bergstrom(1982)的分析框架和可耗竭资源的一般特征,我们假设:存在一种称为“石油”的可耗竭资源以及另一种商品“货币”;有n个国家,不存在国家间的价格歧视;国家i对石油征收从量消费税ti;石 ……(未完,全文共20354字,当前仅显示366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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