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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安行业“营改增”工作指导办法(草案)

发表时间:2016/6/6 17:20:09
目录/提纲:……
2、适用时间:国家出台具体建安业“营改增”政策后
5、财务人员对预算文件中增值税部分的准确合理性进行评审纠偏
1、甲方信息管理
7、在变更、索赔项目的处理过程中,应考虑增值税税金的影响及处置方式
(二)分承包合同(主合同)管理
(三)分包合同管理
3、分包商选择时,应尽量选用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包商
8、合同条款中约定供应商违约支付的违约金与物资销量、销售额无关
1、在成本管理各环节中,应把增值税管理要求、影响纳入其中、考虑进来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
(二)增值税发票丢失管理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冲
(六)增值税专用发票领用、保管、开具、使用、传递
(一)预缴税款
1、项目部在工程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税款
(二)纳税申报
(三)跨地区施工增值税发票开具流程
(四)_项目增值税管理
(一)《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表》
(二)_项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三)服务地点在_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
建安行业“营改增”工作指导办法(草案)

前言
因国家于2016年5月1日起在建安行业推行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为适应国家税制改革,做好公司税务风险_工作。根据国家现行出台的建筑行业营改增政策,对相关业务工作中的有关事项做一些必要的工作指导,若国家政策出台更具体的指导意见,本指导本法将配套修改。
1、适用范围: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项目部
2、适用时间:国家出台具体建安业“营改增”政策后。
3、增值税计税原理:
(1)按全部销售额计算税额,但只对货物或劳务价值中新增价值部分征税;
(2)实行税款抵扣制度,对以前环节已纳税款予以扣除;
(3)最终消费者为税款的实际承担者。
4、增值税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法: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前造价)*增值税税率
(2)简易计税法: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5、“办法”中术语解释:
不含税金额:指购进商品或接受增值税应税劳务和服务所支付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总额扣除可抵扣进项税额后的金额。
含税金额:指购进商品或接受增值税应税劳务和服务所支付的含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款和价外费用总额。
甲方:指业主(或总承包方)
6、公司增值税税率种类
(1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54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零星材料、劳务、办公用品等,应有恰当的估计并在报价中予以适当考虑。
5、财务人员对预算文件中增值税部分的准确合理性进行评审纠偏。

第二章 工程合同管理
(一)中标项目承包合同(主合同)管理
1、甲方信息管理。建立甲方名录,统计管理甲方纳税信息,甲方信息包括:单位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的编号,一般为15位),注册地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电话(能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开户可证上的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账号)。市场开发部和财务会计部共同对甲方一般纳税人资格进行审查,并要求提供以下资料清单:(1)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2)国税局颁发的一般纳税人税务事项通知书;(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复印件;(4)国税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批复件;并在当地国税局网站上查询对方的纳税信息。
2、对于包含有勘探作业以及施工内容的项目应分别签订勘探合同和施工合同,按合同任务列明合同价款,不得签订工程总合同合并计价。
3、对于合同中约定主材由甲方供应的模式下计税方法的选择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款“建筑房屋”第2项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时,必须要争取在甲供材合同中公司采购材料物资价税合计大于“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计税合计的一半以上。
(2)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时,必须要争取在甲供材合同中公司采购材料物资价税合计小于“甲供材”合同中约定的工程计税合计的一半以下。
4、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时,公司合同签订人员应与甲方人员沟通过,提示公司选择的计税方法可能会给对方造成的影响,以便双方进一步沟通达到共同节税的目的,并将计税方法的选择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选择不利于公司的计税方法可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5、如合同条件中没有对发包方延迟付款造成承包方延期垫付增值税税金的补偿条款,在合同谈判中有条件时,谈判人员应有责任争取。
6、对中标项目,如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而不能直接引用时,预算人员应对预算文件作如下补充:1)投标总价及其构成的分组、各细目的单价(或总价)的总额及其中的不含税部分、税金部分作详细的价税分离描述;2)对报价时已考虑的进项税额的处理方式及数额作详细的说明。
并将上述资料以交底方式书面交给相关部门及人员并做好记录。上述资料关系到项目实施时管理策划、分包控制、成本管理、发票取得等项目基础管理工作能否顺利开展。
7、在变更、索赔项目的处理过程中,应考虑增值税税金的影响及处置方式。
8、对承包合同金额的描述做到价税分离,合同金额信息应包括不含税总价、税金总额及合同总金额。
9、公司老项目选用简易计税方法,向甲方开具3%增值税发票,若甲方要求公司开具11%增值税发票,需请对方支付8%税点及增值税附加。
(二)分承包合同(主合同)管理
1、对于分包而来的分承包合同(主合同),应明确规定双方增值税的交纳关系、进项税额的抵扣关系。
2、在合同评审时,财务人员必须明确详细界定出我方应向税务部门交纳增值税的范围及其具体项目、税率、金额及可抵扣项。
3、预算人员应对分承包价格进行价税分离测算,财务人员在此基础进行分承包合同的成本测算。
4、决策人员应在上述工作完成、情况明朗的基础上进行分承包合同的决策事宜。
(三)分包合同管理
1、清理合格分包商资源库,把分包商按有无资质、能否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票进行区分清理。登记分包商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上的全称),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的编号,一般为15位),注册地址(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电话(能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开户银行(银行开户可证上的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账号)。
2、分包合同尽量合法依规,若不能,则应明确要冒的风险及其可能采用的规避措施。
3、分包商选择时,应尽量选用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包商。若不能,则应将增值税在分包价格或成本测算中予以考虑。
4、项目采用劳务分包模式,由我方统一进行物资材料采购,材料供应商向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分包商自行采购材料,由分包商向我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包括材料金额。
5、在分包合同中 ……(未完,全文共8776字,当前仅显示2396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建安行业“营改增”工作指导办法(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