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新文秘网>>管理/计划规划/规章制度/>>正文

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管理办法(试行)

发表时间:2006/1/9 18:00:0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提高对外服务效率和水平,促进贸易便利化,根据《出口收汇核销管理办法》及相关外汇管理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本办法只适用于出口收汇网上核销业务试点分局。
  第二条“出口收汇网上核销”(以下称网上核销)是指出口单位通过互联网从外汇管理部门网站提取出口收汇核销单(以下称核销单)和出口收汇等相关信息,并将核销单相关信息与出口收汇信息匹配后向外汇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外汇管理部门在审核其真实性后通过互联网将审核结果反馈给出口单位的一种网上核销方式。
  “出口收汇核销网上报审系统”(以下称网上核销系统)是国家外汇管理局为实现网上核销而设计开发的应用系统,是出口收汇核报系统的辅助系统。
  第三条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以下称外汇局)是出口收汇网上核销业务的管理机关,负责办理出口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581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未完,全文共2566字,当前仅显示163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出口收汇网上核销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