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聚焦前端防范,构建科学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
(一)创新联动审查模式,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二)完善审查制度体系,规范合法性审查全流程
(三)强化审查结果运用,发挥源头防范关键作用
二、突出中端_,构建全域覆盖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
(一)创新监督_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监督格局
(二)丰富监督手段方式,提升监督质效
(三)注重监督结果运用,倒逼执法规范
三、夯实末端治理,构建精准有力的错案问责追责机制
(一)健全问责制度体系,明确追责标准程序
(二)强化错案倒查机制,深挖问题根源
(三)注重问责结果运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四、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地见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考核评价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能力水平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
在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
总结近年来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系统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
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强担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人民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县司法局、县法制办全体干部,以及部分行政执法单位业务骨干。刚才,*乡镇、*部门作了
汇报发言,讲得很深刻、很到位,充分反映了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成效和有益探索,我都表示赞同,希望大家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切实将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下面,结合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实际,我讲四点意见。
一、聚焦前端防范,构建科学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
(一)创新联动审查模式,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近年来,我县积极借鉴*市“三审模式”先进经验,在县本级建立了“政府坐班律师初审、专家律师复审、法律顾问室终审”的合法性联动审查机制,实现了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从“单一审查”向“多元联动”的转变。截至目前,全县累计聘请法律顾问1215人,实现了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其中县本级法律顾问团由23名执业律师、高校法学专家组成,年均审查重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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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新监督_机制,构建三级联动监督格局
借鉴*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全国试点经验,我县构建了市县乡“1+1+1”监督格局,即在县司法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在23个行政执法部门设置内部监督机构,在18个乡镇(街道)设立法制办公室,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网络。同时,整合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六大监督”资源,建立了行政执法监督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监督工作例会,通报监督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2023年,县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联合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6次,发现并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47个,推动建立《*县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7项,使行政执法监督从“碎片化”向“系统化”转变。
(二)丰富监督手段方式,提升监督质效
我县采取“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线上监督+线下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多维度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在日常监督中,通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执法案卷评查、投诉举报处理等方式,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在专项监督中,围绕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
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开展“点穴式”监督。2022年以来,共评查行政执法案卷326件,发现程序不规范、证据不充分等问题127个,下达《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43份,督促整改率达100%。同时,依托行政执法“互联网+监管”平台,对全县237名执法人员、56项执法事项实行实时动态监管,2023年通过平台预警发现超时办理案件17件,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使执法案件按时办结率从85%提升至98%。
(三)注重监督结果运用,倒逼执法规范
为避免行政执法监督“走过场”“流于形式”,我县建立了监督结果与执法单位绩效考核、执法人员评优评先挂钩机制。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典型违法执法案例,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公开曝光。2023年,我县对*市场监管局在
食品安全执法中存在的“以罚代管”问题进行全县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推动全县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执法作风_,使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查处准确率从78%提升至95%。同时,将行政执法监督结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占考核分值的20%,对考核排名后三位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2022年以来共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8人次,有效传导了监督压力,提升了监督权威。
三、夯实末端治理,构建精准有力的错案问责追责机制
(一)健全问责制度体系,明确追责标准程序
我县在全省率先出台《县行政错案问责追责办法》,并于2023年进行修订完善,明确了行政错案的认定标准、问责情形、问责程序和结果运用。办法规定,对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行政执法监督发现的重大错案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的案件,实行“一案一倒查、一案一问责”。问责情形包括决策失误、执法违法、程序不当等7大类28小项,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处分处理等,形成了覆盖行政行为全链条的问责体系。2023年,我县对镇政府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因程序违法导致行政败诉的案件进行倒查,对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分别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和调离岗位处理,起到了“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作用。
(二)强化错案倒查机制,深挖问题根源
建立错案“四查”工作法,即查决策程序是否合法、查执法依据是否准确、查证据材料是否充分、查法律适用是否正确。通过查阅文件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实地调查取证等方式,从决策、执行、监督等环节循线倒查,深入查找“病因”、挖掘“病灶”。2022年以来,共对36起行政败诉案件、21起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开展倒查,发现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12个、执法行为违法问题23个、证据收集不充分问题19个,针对这些问题向相关单位发出《错案问责建议书》17份,推动建立《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9项,从制度层面防范同类问题再次发生。在县自然资源局某行政处罚案件行政复议纠错倒查中,发现执法人员未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证据材料中缺少现场勘查笔录,据此对2名执法人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该局开展执法规范化专题培训,参训人员达120人次。
(三)注重问责结果运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将错案问责结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受到问责的干部,在影响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称,不得评为先进个人。2023年,因行政错案被问责的12名干部中,有3人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2人被取消职称评审资格,有效激发了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同时,建立错案通报制度,每季度向全县通报错案问责情况,剖析错案原因,总结经验教训。2022年以来,共通报典型错案案例15起,组织开展错案警示教育6场次, ……(未完,全文共4989字,当前仅显示2628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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