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深刻认识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重大意义
二、肯定成绩,总结经验,坚定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信心
(一)争议化解成效持续提升,矛盾处置能力不断增强
(二)调解仲裁机制日益完善,多元化解格局逐步形成
(三)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显著增强
(四)服务质效持续优化,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正视问题,分析形势,增强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紧迫感
(一)争议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处理难度不断加大
(二)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化解能力有待提升
(三)仲裁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四)部门协同配合不够紧密,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五)宣传引导工作不够到位,法治意识有待增强
四、聚焦重点,精准发力,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水平
(一)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提升争议化解整体效能
(二)加强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仲裁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创新争议处理方式方法,增强争议化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强化源头治理和预防预警,从根本上减少争议发生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强化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取得实效
(一)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
(三)注重统筹协调
(四)鼓励创新探索
……
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决策部署,
总结近年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与挑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再上新台阶。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部门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分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重点企业代表。刚才,*县人社局、*区总工会、*街道办事处、*企业分别作了
汇报发言,讲的都很好,既总结了工作亮点,又提出了务实举措,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深刻认识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重大意义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是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是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我市正处于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各类劳动人事争议呈现出新特点、新趋势,做好这项工作具有特殊而重要的意义。
一是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是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劳动关系是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近年来,我市经济持续保持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2024年全市GDP突破亿元,同比增长%;新增市场主体万户,城镇新增就业万人,各类企业数量已达万家,劳动者人数超过万人。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不断深化,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劳动用工形式日益多样化,劳动人事争议也随之进入多发期、复杂期。据统计,2022年至2024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年均增长*%,如果这些争议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不仅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还会制约劳动力资源优化配置,阻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只有通过高效、公正的调解仲裁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新文秘网http://www.wm114.cn省略1385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时,通过启动“快立、快调、快审、快结”绿色通道,仅用天就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农民工追回工资*万元,得到了群众的高度认可。县仲裁院在处理某事业单位与职工的工伤待遇争议时,创新采用“背靠背”调解法,分别与双方沟通余次,最终促成和解,既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保障了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调解仲裁机制日益完善,多元化解格局逐步形成
一是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全市已建立乡镇(街道)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个,覆盖率达%;村(社区)调解组织个,覆盖率达%;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个,覆盖规模以上企业%。镇依托党群服务中心设立调解工作室,聘请退休法官、律师等担任专职调解员,2024年共调解争议件,成功率达*%,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二是完善联动化解机制。建立了人社、司法、工会、工商联等多部门联动机制,2024年联合开展专项调解活动次,化解重大疑难争议件。例如,在处理某工业园区家企业因转型升级引发的集体辞职争议时,多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企业
调研余次,组织职工代表座谈场,最终帮助企业调整了薪酬方案,名职工全部留任,避免了大规模失业风险。三是推行“仲裁+诉讼”衔接机制。与法院建立了裁审衔接工作制度,2024年共向法院移送案件件,法院受理件,裁审一致率达*%,有效提升了争议处理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三)队伍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专业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加强调解员、仲裁员队伍建设。全市共有专兼职调解员名,仲裁员名,其中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名,中级以上职称的名。2022年至2024年,共组织业务培训期,培训人员人次,邀请专家学者授课场,开展案例研讨次,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升。二是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将调解仲裁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24年共表彰先进集体个、先进个人名,激发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引进专业人才。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充实调解仲裁队伍,2024年新增专职仲裁员名、专职调解员名,均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工作经验,为工作开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四)服务质效持续优化,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一是推行便民服务措施。全市仲裁机构均设立了“一站式”服务窗口,提供立案受理、法律咨询、调解仲裁等“一条龙”服务,2024年窗口接待群众咨询万人次,满意度达%。市仲裁院实行“周末不打烊”服务,针对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等_开设绿色通道,2024年周末受理案件件,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二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案件网上申请、网上调解、网上审理,2024年网上受理案件件,占总受理数的%,平均缩短办案时间天。三是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024年共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活动场,发放宣传资料万份,解答群众疑问万个,有效提升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_能力。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的结果,更是全市调解仲裁战线广大工作人员辛勤付出、不懈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三、正视问题,分析形势,增强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紧迫感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短板,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形势和挑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一)争议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处理难度不断加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22年全市受理案件件,2023年增长至件,2024年达到件,年均增长率达%,远超同期经济增长率。从案件类型看,劳动报酬争议占比*%,社会保险争议占比*%,解除劳动合同争议占比*%,工伤待遇争议占比*%,其他争议占比*%。其中,集体争议案件增长尤为明显,2024年受理集体争议件,涉及劳动者人,同比分别增长*%和*%,且多集中在建筑、制造、餐饮等行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_性事件。从处理难度看,新业态用工争议逐渐增多,如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与平台企业的争议,由于双方法律关系认定复杂,相关政策不够明确,调解仲裁难度较大。2024年,全市共受理新业态用工争议件,平均办案周期达天,远超普通案件*天的平均周期。
(二)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化解能力有待提升
一是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充分。部分乡镇(街道)、村(社区)调解组织有名无实,缺乏专职人员和经费保障,2024年抽查发现,%的村(社区)调解组织全年未开展调解工作,%的乡镇(街道)调解组织案件调解成功率低于*%。例如,街道调解委员会由于没有固定办公场所和专职调解员,2024年仅调解案件件,远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二是企业内部调解机制不健全。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未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调解委员会由企业负责人直接兼任,难以保证调解的公正性,导致大量争议直接进入仲裁程序。2024年,全市中小企业发生的劳动人事争议中,仅*%通过企业内部调解解决,远低于规模以上企业*%的比例。三是基层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足。部分基层调解员缺乏系统的法律知识和调解技巧,对新型争议案件难以应对,2024年基层调解组织处理的案件中,因调解不当导致当事人申请仲裁或诉讼的占*%,影响了调解工作的权威性。
(三)仲裁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保障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人员力量不足。全市仲裁机构核定编制名,实际在岗名,人均承担案件数达件/年,远超国家规定的件/年的合理负荷,导致部分案件处理周期过长,2024年超期结案案件件,占结案总数的%。二是专业结构不合理。仲裁员中,法律专业背景的占*%,人力资源管理、社会保障等相关专业背景的占*%,缺乏熟悉新业态、新技术领域的专业人才,难以适应新型争议案件的处理需求。三是保障条件滞后。部分县级仲裁机构办公场所狭小,缺乏必要的庭审设备和信息化设施,县仲裁院至今仍在平方米的临时办公点办公,没有标准的仲裁庭,影响了仲裁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是经费保障不足。2024年,全市仲裁机构人均经费万元,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难以满足业务培训、设备更新、案件调查等工作需求。
(四)部门协同配合不够紧密,联动机制有待完善
虽然建立了多部门联动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配合不默契的问题,未能形成工作合力。例如,在处理某企业拖欠工资引发的集体争议时,人社部门与工会在协调企业负责人方面未能有效衔接,导致调解工作延误天;在处理工伤待遇争议时,人社部门与卫健部门在工伤认定标准上存在分歧,影响了案件处理效率。此外,裁审衔接机制不够顺畅,法院与仲裁机构在法律适用、证据认定等方面存在差异,2024年裁审不一致案件件,占移送法院案件总数的*%,增加了当事人的_成本和诉累。
(五)宣传引导工作不够到位,法治意识有待增强
一是普法宣传针对性不强。宣传内容多为法律法规条文,缺乏通俗易懂的案例解读和操作指引,群众理解难度大。2024年开展的普法宣传活动中,仅*%的群众表示“完全理解”宣传内容,%的群众表示“似懂非懂”。二是宣传渠道单一。主要依靠传统的发放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的比例较低,2024年通过微 ……(未完,全文共12134字,当前仅显示389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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