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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讲话

发表时间:2025/7/20 17:05:37
目录/提纲:……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臭氧污染防治的极端重要性
二、客观分析现状,准确把握臭氧污染防治的形势与问题
三、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提升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四、创新工作方式,增强臭氧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五、强化保障措施,为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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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_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臭氧污染防治的各项部署要求,总结我市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进展与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以强化臭氧污染全链条防控为核心的重点工作,全力推动我市臭氧污染防治水平再上新台阶。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同志,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发改、工信、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等)主要负责同志,各重点乡镇(街道)党委书记,部分重点涉VOCs企业负责人等。刚才,市生态环境局、*县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化工集团分别作了汇报发言,市生态环境局通报了全市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的总体情况,*县分享了基层臭氧污染防治的创新做法,*经济技术开发区介绍了园区涉VOCs企业监管的有效经验,*化工集团讲述了企业落实臭氧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讲的都很好,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落实好,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臭氧污染防治的极端重要性

臭氧污染防治是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质量改善。我们必须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臭氧污染防治是践行生态优先理念的核心举措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遵循,而臭氧污染防治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践行这一理念的具体体现。_总书记多次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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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有5个招商引资项目因当地臭氧污染防治水平不高而选择放弃入驻。这充分说明,只有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才能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吸引优质产业和项目,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客观分析现状,准确把握臭氧污染防治的形势与问题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始终把其作为大气污染防治的重中之重,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推动全市臭氧污染防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我们必须客观看待、清醒认识。

一是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在制度建设方面,我们先后出台了《全市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方案(2022-2024年)》《涉VOCs企业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12项规章制度,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建立了市级臭氧污染防治专家库,吸纳涵盖化工、环保、气象等领域的专家150名,为臭氧污染防治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2023年,市级财政投入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6000万元,较2021年增长50%,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在专项整治方面,针对涉VOCs和氮氧化物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在化工行业,组织专家对全市230家化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并整改涉VOCs隐患850项,其中重大隐患35项,关闭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小企业12家;在涂装行业,检查汽车制造、家具生产等企业180家,整改涉VOCs问题520项,推动50家企业完成了低VOCs涂料替代;在印刷行业,对120家印刷企业进行专项检查,查处违法排污企业25家,督促企业改进生产工艺130项。通过这些专项整治行动,2023年全市VOCs排放量较2022年下降12%,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8%,臭氧浓度较2022年下降2.5%。

在监管能力建设方面,各县(市、区)积极探索创新臭氧污染防治监管模式。*县推行“环保网格员+企业环保员”双重监管模式,将全县划分为800个网格,配备网格员1200名,企业环保员800名,实现了对涉VOCs企业的全覆盖监管,2023年累计发现并整改涉VOCs问题420项;*区建立“在线监测+无人机巡查+现场检查”的立体监管体系,投入2000万元建设了涉VOCs企业在线监测平台,配备无人机10架,2023年通过该体系发现企业违法排污行为65起;*市开展“臭氧污染防治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评选出30家示范企业,发挥了良好的引领带动作用。

二是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不足

尽管我们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臭氧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较为突出。部分企业环保意识淡薄,重生产轻环保,将臭氧污染防治视为额外负担。2023年检查发现,有40%的涉VOCs企业未建立完善的污染防治台账,30%的企业未按要求开展自行监测。一些企业环保投入不足,2023年全市有150家涉VOCs企业环保设施投入占比不足生产成本的1%,导致环保设施老化、处理效率低下等问题长期存在。*化工企业因未及时更换VOCs处理设施的活性炭,导致废气排放超标,被处以罚款50万元。

监管执法存在“宽松软”现象。部分监管部门执法力度不够,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只是象征性处罚,未依法采取停产整治、查封扣押等刚性措施。2023年,全市涉VOCs企业行政处罚案件较2022年下降10%,罚款金额下降8%,其中*县全年未对一家涉VOCs企业作出停产整治处罚。一些基层监管人员专业能力不足,难以发现隐蔽性、技术性强的违法排污行为,2023年专家检查发现的涉VOCs问题中,有50%是监管人员未发现的。*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涂装企业进行检查时,因不熟悉喷涂工艺,未能发现企业的旁路排放行为。

污染防治技术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企业采用的环保技术落后,处理效果不佳。2023年抽查显示,有25%的涉VOCs企业处理设施去除效率低于60%,无法满足排放标准要求。全市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效VOCs治理技术,主要依赖外地引进,增加了治理成本。*家具企业引进的VOCs催化燃烧设备,因不适应本地气候条件,运行效率不稳定,导致废气排放时常超标。

三是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臭氧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着一些新的形势和挑战。一方面,新兴行业领域的污染问题不断涌现,新能源汽车制造、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新的VOCs排放源,而我们的监管手段和技术储备还不能完全适应这些新变化。2023年全市新兴行业领域共排查出涉VOCs问题80项,其中有20%因缺乏专业知识而难以制定有效的治理方案。另一方面,气候变化对臭氧污染防治带来不利影响,近年来我市夏季高温天数逐年增加,2023年夏季高温天数达40天,较2020年增加10天,高温天气有利于臭氧生成,给臭氧污染防治带来了更大难度。同时,区域协同治理机制不完善,臭氧污染具有流动性、区域性特点,而我市与周边城市的联防联控机制还不健全,难以形成治理合力。2023年夏季,因周边城市臭氧污染传输,导致我市出现5天臭氧浓度超标。

三、聚焦重点任务,全面提升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水平

针对当前我市臭氧污染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下一阶段我们要以构建“源头防控、过程_、末端治理”的全链条防治体系为目标,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推动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加强源头防控,从根本上减少臭氧前体物排放

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依法依规淘汰涉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大的落后工艺和设备。2024年,要完成全市涉VOCs企业的排查评估,制定落后产能淘汰清单,淘汰落后企业50家以上。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对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资金补贴等优惠政策。2024年,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经济技术开发区要率先建成10家超低排放示范企业。

优化能源结构,减少氮氧化物排放。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提高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2024年全市清洁能源消费占比达到30%以上。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2024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较2023年下降3%。加强燃煤锅炉整治,20 ……(未完,全文共9967字,当前仅显示334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全市臭氧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会议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