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念的双重界定
(一)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新认识
(二)中国经济的社会主义特征
(三)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特征
二、中国经济转型的目标选择
(一)坚持劳动价值论,实现按生产要素对物质财富的贡献进行分配
(二)计划决定市场,市场匹配计划
三、中国经济转型的路径选择
(一)起点、路径与目标
(二)华盛顿共识时间路径选择的谬误
(三)“北京共识”空间路径选择的中国特色
四、小结
……
论文:中国经济转型的目标选择与路径选择
[摘 要]中国经济转型是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研究的经济命题,如何界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选择什么样的目标和路径是其中的重点。文章以社会再生产过程为起点,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根据中国国情对分配制度和市场制度作出的一种综合概括;目标选择上一要坚持劳动价值论,实现按生产要素对物质财富的贡献进行分配,二要坚持计划决定市场、市场匹配计划的经济运行机制;时间路径选择上要走渐进式的转型道路,空间路径选择上要具有中国特色,公平与效率不可偏废,不同时期应各有侧重。
[关键词]经济转型,目标选择,路径选择
从1956年9月的中共第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对中国的“经济管理_”进行改革直到现在,中国的经济改革已经进行了将近半个世纪。若以主要的改革措施为标志,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1)1958-1978年:行政性分权改革,以中央政府向下属各级政府放权让利为重点;(2)1979-1993年:增量改革,亦称“_外优先”改革,即以非国有音响效果或计划外部分为重点实施改革,促进它们的发展;(3)1994年至今:整体推进,采取“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改革战略,开始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而进行全面的改革。
1992年10月中共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确定了建
……(新文秘网https://www.wm114.cn省略866字,正式会员可完整阅读)……
主体”,和“按劳分配”制度的改革措施都会改变中国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都是对社会主义这一根本的背叛。
(三)中国经济的市场化特征
无可否认,市场能优化资源配置,能全面提高生产、交换和消费环节的效率,能积极有效的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这点已经由中国增量改革和整体推进带来的经济高速增长所证明。市场要求经济主体能够拥有私有产权,具体包括所有权、占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物权法》,这项法律确认了私人所有权和公共所有权的同等法律地位。这为中国经济市场化作出了法律上的保障,是对2004年宪法修正精神的继承。国有经济或者说公共所有权的市场化是中国经济未来的中心议题。
简言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根据中国国情对分配制度和市场制度作出的一种综合概括,是中国经济建设的长期目标。在经济转型过程中,我们要对这两个方面都要给予同等的重视,切不可偏废。
二、中国经济转型的目标选择
(一)坚持劳动价值论,实现按生产要素对物质财富的贡献进行分配
1.按劳分配制度逐渐失去经济基础
按劳分配制度是建立是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基础上的。在原来的公有所有权_下,资本和土地等生产要素作为公有资产是没有必要参与对产品(商品)的分享的。因此,分配制度是完全的按照生产过程中劳动的投入,天然的、唯一的私有产权,来进行分配的。然而,在世纪之交,一个以混合所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的轮廓开始显现在人们的面前。见下表1
表1 各种经济成分在GDP中的比重(%)
年份 国有部门 集体部门 私有部门*
1990 47.7 18.5 33.8
1995 42.1 20.2 37.7
1996 40.4 21.3 38.3
1997 38.4 22.1 39.5
1998 38.9 19.3 41.9
1999 37.4 18.4 44.2
2000 37.3 16.5 46.2
2001 37.9 14.6 47.5
注:*此处私有部门指所有非国有和非集体所有的
农村和城镇经济实体。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各年),CICC。
笔者认为集体部门经济是部分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而非体现为一种全民的公共所有权,所以只有国有部门才体现全民的公共所有权,而国有部门占GDP的比重在2001年已经下降为37.9%,并呈逐步下降的趋势。按劳分配制度已经逐步失去经济基础。当然,国有部门和集体部门仍然体现了劳动者对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性质,而中国经济市场化过程就是处理在不改变生产资料共同占有的经济基础的前提下如何充分调动要素的效率来提高生产力的过程。所以,在研究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议题是保留所有权、收益权和处分权之后体现法人私有产权的占有权能不能发挥其效率的问题。
进一步,如果劳动也变为公有产权后,包括劳动在内的所有生产要素的共同占有能不能有效地促进生产力的进步,生产关系会发生怎么样的改变,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2.实现按生产要素对物质财富的贡献进行分配
中共十六大明确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到底是“按照生产要素对物质财富的创造所做的贡献分配”,还是“按照生产要素对社会财富(价值)的创造所做的贡献分配”成了一个新的议题。
分配制度其实就是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对最终产品(商品)价值的分享制度,但并不会对使用价值的完整性进行分割。同时,交换是对使用价值的让渡,不论是一次性的让渡还是多次性的让渡。而交换比例则表现为取得的对等物的使用价值的多少,或者说是货币的多少。在此,交换是指物质财富的交换,即便交换暗含着对劳动的节省。所以,分配制度应该更加广义、全面的描述成各生产要素的价值分享比例对交换所得的对等物的使用价值(表现为价格)的分配比例及分配形式。
3.坚持劳动价值论,确定劳动对价值的分享比例
笔者认为,劳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是存在的,其使用价值表现为能够提供劳动力,其价值则表现为劳动对最终产品(商品)价值的分享,即劳动的报酬。然而,劳动对价值的分享的权利在现阶段很大程度上被剥夺了,而直接表现为工资,一种预付形式的价值分享,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表现为劳动力的价格。显然,劳动的价值以任何的工资形式出现,都不能改变劳动者受剥削的命运。
在现阶段,劳动的报酬仍然只能以工资这种预付的价值分享形式出现的时候,如何确定劳动的贡献率成为当前关键问题。_庸俗经济学按生产要素进来分配的制度否定了劳动在生产过程的主体地位,放弃劳动创造价值这一基本理论,是有利于不 ……(未完,全文共6924字,当前仅显示2431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收藏《论文:中国经济转型的目标选择与路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