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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轻微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表时间:2025/7/12 18:12:04
目录/提纲:……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推行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政策的重大意义
二、准确把握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的核心内容
(一)全面掌握清单涵盖的主要领域及具体情形
(二)严格遵循免罚的核心要件
三、全面推动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政策落地见效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率
(二)规范执法办案流程,确保政策准确适用
(三)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切实加强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长效建设
(一)健全监督检查机制,防止违法反弹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三)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引导企业诚信守法
五、保障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政策顺利实施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二)强化经费保障,确保工作开展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政策落实
……
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轻微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轻微违法治理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最新政策精神,全面部署我市自然资源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的落实工作,进一步深化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参加今天的会议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主要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领导、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主要负责人、各*镇、*街道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同志等。刚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了汇报发言,讲的都很好,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落实好。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推行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政策的重大意义

自然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自然资源的科学管理和有效保护,直接关系到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市在自然资源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自然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也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此次推行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是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一次重要创新,对于提升我市自然资源管理效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这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良好的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而包容审慎的监管方式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环节。据统计,去年我市在自然资源领域因轻微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有120余家,其中不少企业因为一次轻微违法而影响了信用评级,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了诸多不便。而此次出台的22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将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大的容错纠错空间。比如,在土地使用方面,一些企业由于对政策了解不透彻,可能会出现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农用地(不含永久基本农田)的情况,但只要当事人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者在处罚告知前主动拆除复垦恢复原状,就可以免予处罚。这一政策的实施,预计每年将使近50家企业避免因轻微违法而遭受处罚,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和信用风险,让企业能够更安心地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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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在我市较为常见,清单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如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农用地(不含永久基本农田),当事人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在处罚告知前主动拆除复垦恢复原状的,可免予处罚。据统计,去年我市共查处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65起,其中属于首次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纠正的有20起,按照清单规定,这些案件将免予处罚。这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也体现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再如临时用地期满未及时恢复种植条件,当事人在告知前主动复垦恢复原状的,也可免予处罚。在*区,去年有12起临时用地期满未及时恢复种植条件的案件,其中7起当事人在告知前主动进行了复垦,按照清单,这些将免罚,这将鼓励当事人积极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保护土地资源。此外,对于在土地开发整理过程中出现的轻微违规行为,如未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少量调整,但不影响整体功能的,只要当事人及时整改,也纳入免罚范围。

二是矿产资源管理领域的免罚情形。矿产资源是不可再生的重要资源,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对于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清单在矿产资源管理领域也明确了多项免罚情形。比如,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擅自进行勘查作业,情节轻微且当事人在被发现后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主动报告的;开采矿产资源时未按照规定提交年度报告,在限期内补报且内容真实准确的,均可免予处罚。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据显示,近三年来,我市共查处矿产资源轻微违法行为38起,其中符合上述免罚情形的有15起。以*县的一个小型采石场为例,去年该采石场因未及时提交年度报告被查处,在执法人员告知后,该采石场立即补报了年度报告,且内容真实准确,按照清单规定,将免予处罚。这既起到了教育警示作用,又没有给企业造成过重负担,有利于引导企业规范开采矿产资源。同时,对于在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中出现的轻微数据误差,当事人及时纠正且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也纳入免罚范畴,这将促进矿产资源管理更加科学精准。

三是测绘地理信息领域的免罚情形。测绘地理信息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关系到国家主权、安全和利益。清单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也有针对性地规定了免罚情形。例如,测绘单位未按照规定汇交测绘成果资料,在限期内补交汇交且成果符合要求的;未取得测绘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测绘活动,情节轻微且在被发现后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主动消除影响的,可免予处罚。近两年来,我市共查处测绘地理信息轻微违法行为22起,其中有9起符合免罚条件。在*区,有一家小型测绘公司,由于对相关规定不熟悉,未及时汇交测绘成果资料,在执法人员指出后,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迅速补交汇交了成果,且成果质量符合要求,按照清单将免予处罚。这将促使测绘单位更加重视测绘成果汇交工作,提高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水平。此外,对于地图编制中出现的轻微错误,当事人及时纠正且未造成不良影响的,也纳入免罚范围,这将进一步规范地图市场秩序。

四是城乡规划领域的免罚情形。城乡规划是指导城乡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依据,对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清单在城乡规划领域也明确了多项免罚情形。比如,建设单位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情节轻微且在限期内自行纠正的;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在限期内自行拆除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可免予处罚。据统计,去年我市共查处城乡规划轻微违法行为50起,其中符合免罚情形的有22起。以*镇的一个居民小区建设项目为例,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人员的疏忽,超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范围进行了少量建设,在被发现后,建设单位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了拆除和纠正,按照清单规定,将免予处罚。这将引导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城乡规划规定,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容错空间,避免了因轻微失误而遭受过重处罚。

(二)严格遵循免罚的核心要件

免罚并非无原则的放任,而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必须准确把握“首次违法、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无危害后果”等核心要件,确保政策执行不偏离方向。

一是明确“首次违法”的界定标准。“首次违法”是免罚的前提条件之一,如何准确界定“首次违法”至关重要。我们将以当事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违法记录为依据,自本清单实施之日起,对当事人在自然资源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和追溯。对于在清单实施前没有违法记录,且在清单实施后首次发生清单所列违法行为的,认定为“首次违法”。同时,要建立健全违法记录查询系统,确保执法人员能够快速、准确地查询当事人的违法历史。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步统计,目前我市在自然资源领域有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约有300家,其中近三年有违法记录的有180家,这些市场主体在清单实施后发生违法行为的,将不能认定为“首次违法”。例如,*公司在2023年曾因非法占用土地被处罚过,在清单实施后再次发生同类轻微违法行为,就不符合“首次违法”条件,不能免予处罚。通过明确“首次违法”的界定标准,将确保免罚政策只适用于真正的首次违法者,防止一些企业利用政策漏洞多次违法。

二是准确判断“情节轻微”的具体表现。“情节轻微”是免罚的关键要件,需要结合违法行为的性质、规模、持续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在土地管理领域,非法占用农用地的面积较小,且未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可视为情节轻微;在矿产资源管理领域,擅自勘查作业的范围较小、时间较短,且未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可视为情节轻微;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未汇交测绘成果资料的数量较少、影响范围较小的,可视为情节轻微;在城乡规划领域,建设项目超出规划许可的范围较小,且未影响规划实施的,可视为情节轻微。例如,在*县,一家企业非法占用农用地1亩,且该农用地为一般耕地,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为情节轻微。我们要制定详细的“情节轻微”判断标准,避免执法人员因个人理解不同而出现判断偏差,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一致性。

三是严格核查“及时纠正”的实际情况。“及时纠正”要求当事人在被发现违法后,能够迅速采取措施纠正违法行为。对于土地违法案件,当事人要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对于矿产违法案件,当事人要立即停止勘查或开采作业,清理现场;对于测绘违法案件,当事人要在限期内补交汇交测绘成果资料;对于规划违法案件,当事人要及时整改,使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许可要求。执法人员要对当事人的纠正情况进行严格核查,确保纠正措施落实到位。据统计,在过去查处的自然资源轻微违法行为中,有70%的当事人能够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对于这些当事人,按照清单规定可以免予处罚。而对于那些拖延纠正或纠正不彻底的当事人,将不能享受免罚政策。例如,*区的一家企业因临时用地期满未及时恢复种植条件被查处,在执法人员告知后,该企业在3天内就完成了复垦工作,恢复了种植条件,这种情况就属于“及时纠正”,可以免予处罚。

四是科学评估“无危害后果”的影响程度。“无危害后果”是指违法行为未对自然资源造成实质性破坏,未影响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在土地管理领域,未造成土地耕作层破坏、能够恢复种植条件的,可视为无危害后果;在矿产资源管理领域,未造成矿产资源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的,可视为无危害后果;在测绘地理信息领域,未造成测绘成果x_m和使用错误的,可视为无危害后果;在城乡规划领域,未影响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可视为无危害后果。例如,*镇的一个临时用地项目,期满后未及时恢复种植条件,但当事人在告知前主动复垦恢复了原状,且未影响周边土地的正常使用,这种情况就可以认定为无危害后果。我们要建立科学的危害后果评估机制,由专业人员对违法行为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确保“无危害后果”的认定准确无误。

三、全面推动首次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政策落地见效

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的出台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将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未完,全文共12842字,当前仅显示4117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轻微违法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