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和突出风险
(一)从队伍内部看,执法行为失范、执法程序不够规范、执法工作宣传缺位的问题不容忽视
(二)从单位层面看,漠视法律法规、擅自降低标准、重效益轻安全,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缺位的顽疾依然存在
(三)从责任层面看,职责划分模糊、法制意识淡薄、消防法规体系滞后等问题需持续关注
二、正视存在问题,客观剖析当前突出问题的深层次根源
(一)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二)基层消防安全法制意识不到位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效果不到位
三、提升消防法制思维水平的策略
(一)以法治建设为引领,树立规则意识,优化权责分明的消防治理体系
(二)以规范执法为目标,创新消防工作机制,在消防监督执法中提升法制思维
(三)以社会关注为契机,营造教育氛围,提供贴心高效的消防安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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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以消防法治思维筑牢城市安全发展屏障的思考
_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_总书记关于提升法治思维的重要
讲话,为领导干部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因此在消防工作实践中,必须切实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自身实际,自觉用消防法治思维引领和带动城市整体法治思维的提升,坚决筑牢城市更高质量发展的安全屏障。
一、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认清当前安全形势和突出风险。
基于当前消防执法工作,当前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面临着社会与队伍内部的双重挑战,存在执法依据法规更新滞后于社会发展,执法方式多为事后处罚而预防性手段不足,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基于消防法治思维,当前政府层面还存在消防相关法规政策还未健全,尤其针对新风险领域监管缺少法律依据,部门消防安全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同时,基于城市整体法治水平的现实制约,在有效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还未形成法治行为自觉;基于消防安全责任,以消防法治为基准建立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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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消防安全“没人管、不会管”,企业员工素质跟不上,员工违章操作习以为常,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不足。
(三)从责任层面看,职责划分模糊、法制意识淡薄、消防法规体系滞后等问题需持续关注。从消防法来看,消防法的贯彻落实并不理想,在具体运用上权威性弱化、操作性不足。有些行业部门对职责内消防工作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对权责边界划分不清的互相推诿。有的单位消防征信体系还不完善,重过程、清追责,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突出。在消防工作中,涉及多个政府部门,如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住建部门等。然而,部门之间的职责边界有时不够清晰。例如,像共享经济下的民宿行业,其经营场所分散且类型多样,涉及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疏散通道设置等诸多消防问题。但目前可能没有明确规定到底是由旅游部门、公安部门还是消防部门主要负责监管,这种职责的不明确给消防法制工作的开展带来阻碍。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例如,在新能源汽车广泛使用的背景下,充电桩的消防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但目前相关的消防法规在这方面还不够完善。对于充电桩的安装位置、充电功率与消防设施的配套等问题,缺乏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际监管中缺乏法律依据。
二、正视存在问题,客观剖析当前突出问题的深层次根源。
深入分析上述问题,当前在筑牢城市安全发展屏障上还存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法治意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三个不到位”共性问题,同时,基于城市整体法治水平的现实制约,在有效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上还未形成法治行为自觉。
(一)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中,虽然明确了镇(街道)应当“建立消防安全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定期组织开展防火监督检查”等工作职责,但有些地区对消防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尽管明确了消防监管机构,但是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机制制定上仍存在应付了事的心理,导致消防工作出现“空转”。在实际工作中,镇(街道)作为落实上级政府和各行业部门工作部署的最末端,事务繁多,除镇街日常工作外,还需兼顾
安全生产、消防、应急处置、森林防火、防疫等多项工作,精力不足,导致工作人员缺乏主动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虽然多次经消防救援等部门培训,但对消防业务不熟悉,加之缺乏必要的保障和激励机制,造成日常防火巡查检查的质效不高。
(二)基层消防安全法制意识不到位。从消防法来看,现行的法律条款关于消防安全责任的规定已经很明确,但对于一些地区而言,消防法的贯彻落实并不理想,一些基层政府对消防工作认识不统一、重视程度不够、职能观念错位,消防法在具体运用上权威性弱化、操作性不足。有些行业部门对职责内消防工作不愿管、不会管、不敢管,对权责边界划分不清的,更是敬而远之,互相推诿,尤其是消防_改革后,原有的消防责任体系、工作机制调整重组,新整合的机构部门容易忽视自身消防管理职责,消防履职责任悬空、管理削弱。有的地区单位消防征信体系还不完善,重过程、轻追责,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反弹、再整治、再反弹的问题突出。
(三)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效果不到位。今年前10个月,全国共发生74.5万起,死亡1381人,受伤2063人,直接财产损失61.5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起数和伤人数分别上升2.5%和6.5%,亡人数和损失分别下降13.2%和9.7%。从区域分布看,
农村火灾总量仍较大。农村地区发生火灾43.2万起,占总数的57.9%。从场所类型看,其中,各类住宅发生火灾24.4万起,造成979人死亡、1244人受伤,分别占总数的32.8%、70.9%和60.3%,是导致火灾伤亡的最主要场所;其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639人,占42.7%。从火灾数据可以看出,居民家庭火灾和农村地区火灾起数较多,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广大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还不够强,缺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常识以及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特别是百姓对违章停车堵塞消防车道、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的火灾危险性和后果严重性认识还不够深刻。
三、提升消防法制思维水平的策略
(一)以法治建设为引领,树立规则意识,优化权责分明的消防治理体系。消防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府管理职权,需要社会其他主体共同参与、共同配合。因此,为了更好的推动政府、部门、单位以及社会大众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盘活消防工作活力,要着力 ……(未完,全文共4642字,当前仅显示2445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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