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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在家上学现状分析

发表时间:2013/6/28 17:38:01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在家上学现状分析

一.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在家上学国内外研究现状
1. 国外状况
1.1 国外对"在家上学"的定义
在美国对家庭学校教育或在家上学(Homes—chooling)的定义形形色色,但比较简单的定义是“由父母或监护人在家里而不是学校对学龄儿童进行的教育”。
1.2 国外"在家上学"的研究现状
追溯家庭学校教育的历史,直到19世纪中叶,它一直是美国教育的支柱,而目前占主导地位的公立学校则是相对较新的现象。随着公立学校的普及,家庭学校逐渐“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直到20世纪60年代,这一有着悠久历史的教育形式才伴随着家庭学校运动重新出现,它的重新兴起既有理论上的背景,又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
从理论起源上来说,一般认为家庭学校运动直接起源于两个思想流派,一是由雷蒙德•穆尔(RavmondMoore)及其妻子多萝西(Dorothv)发起的z-教右翼思潮,另一个是由约翰•霍尔特(John Holt)发起的反文化左翼思潮。这两个流派的不同反映在人们选择在家上学教育方式的考虑上:前者希望在教育中融入z-教,为公立学校中的犯罪现象和缺乏秩序担忧,后者反对学校中的顺从与官僚气息,也为日益下降的教育质量担忧。两个思想流派的代表人物在20世纪60一70年代发表了大量的作品来宣传他们的教育思想,与此同时他们的追随者将这些思想付诸实践,并坚持不懈地为家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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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们可以参加中学毕业会考,凡取得毕业会考资格证书的人均可到家庭所在地的一所综合性大学注册学习,不需另外考试。如果一个“在家上学”的儿童想学习商贸专业,通常他需要做的是,取得中学毕业资格证书,获得足够的工作经验,再加上社区精英人士的推荐。法国高层次的“大学校”,不统一组织入学考试,家庭教育的学生和其他考生一样,按照学校的要求参加学校指定的考试。
不仅在美国和法国,在英国,德国,瑞典等其他国家,“在家上学”已成为普遍现象,并被高等学校承认.因此国外对"在家上学"进行了相当多的研究,记录了大量研究数据.这些数据主要来源于:a.大量的网络搜索结果b.一系列专门研究"在家上学"教育的书籍c.专业的期刊杂志d.大量的协会组织等
2. 国内状况
2.1 国内对"在家上学"的定义
在家上学是指家长弃工作做起了全职爸妈,让孩子在家上学,专职在家教育儿女。“在家上学”(Homeschooling)又被称为“家庭学校”(Home School),指的是以家庭为主要教育场所的教育形式,通常由父母或家庭教师而非学校教师组织开展的教育活动。
2.2 国内"在家上学"的研究现状
我国“在家上学”的历史源远流长。古代长期存在的“家塾”与现代“在家上学”具有相似之处,并长期存在于教育实践中。1986年分布的《义务教育法》中就有明确的相关规定,除了不具备上学能力的,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而义务教育具有强制性,是由国家强制为保障实施的制度。因此,选择在家上学面临着合法性危机,因此对这一现象的研究也逐渐的淡出人们的视野。近年来,随着教育多元化趋势的显现,借助网络媒体的传播优势,特别是教育研究机构的推崇,一些在家上学的经典案例见诸报端,关于这一课题的研究又逐渐多了起来。
目前关于“在家上学”主要有两个观点,一种认为这种教育方式有违义务教育法,可取之处不大。如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劳凯声指出,义务教育法对九年义务教育有明确规定,一个是时间限定为九年。同时还规定义务教育实施的主体是各级政府设置或批准的学校,因此从法律角度而言,现代“私塾”是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一种认为这种方式照顾到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也是对现在教育制度的一种很好的补充和完善。如国家一级心理咨询师何永军指出,“在家上学”的孩子个人素质与分析知识的能力普遍都比在校学生高出一些,有着高水平的独立思考能力。“在家上学”作为一种个性化的教育方式,是对学校教育模式的有益补充。
同时,“在家上学”也表现了家长对现在学校教育的不满,引起了人们对现在学校教育制度的反思。所以有很大部分研究针对这一情况提出了对学校教育制度的改革。随着社会发展,家长对于教育现状存在越来越多的不满,比如无休止的作业,僵化的学习考试机制,再比如痛苦的择校大战等等,“在家上学”的现象越来越多,且有的起源于家长互助形式的家庭学习形式,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有了小规模私塾学堂的性质。
国内对"在家上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学术文章和硕士论文.
学术文章方面:1991年绕丛满的《美国家庭学校教育运动简介》拉开了美国家庭学校教育在中国研究的序幕,介绍了家庭学校教育的可能性;1998年胡淑芸在《美国"家庭学校"教育引发争议》中指出美国对家庭学校教育存在的一系列质疑;2001年余强基发表的《家庭教育发展的新形式--在家上学--"国内外家庭教育新动向的研究"报告》指出家庭教育逐渐被人们认同;2001年陈志科的《家庭学校;可以尝试的基础教育场所》指出家庭学校教育在实际上的可操作性;2003年杨启光的文章和杨萍的文章分析了家庭学校的利弊;2004年尚超指出家庭教育的社会化问题;2006年李丽锦分析家庭教育兴起的原因和优势,陈志科分析了家庭教育应具备的条件以及社会政府应给与的帮助;2007年李伟信在《美国"家庭学校教育"的复兴,现状及其启示》中重点分析家庭学校教育复兴的原因和快速发展的现状;2007年周俐玲在《美国家庭学校教育的实践》中提到加入当地家庭学校教育协会组织的重要性;2008年陈颖在《美国各州家庭学校立法情况比较》重举例比较分析了美国各州家庭学校的立法情况以及它们的区别,李东影在《美国家庭学校教育的特点及对我国教育的启示》中谈到4个特点,即个别化教学,家庭主体地位的回归,密切联系及取得优异的教学成果;2009年彭虹斌以案例分析家庭教育的合法化历程.
硕士论文方面: 主要的有2006年姜姗姗的《美国家庭学校教育研究》,2008年杨佳的《美国家庭学校教育透视--兼谈对我国教育的启示》以及闫伟荣的《美国家庭学校教育的研究和启示》.
3. 对相关研究的评述
总的来讲,美国对家庭学校的研究已经相当充分,出现了大批家庭学校教育方面的专著和教育协会组织,发表了一系列很有影响力的报告.反之,国内的相关研究也在不断的深入,但总体而言较之国外还远远不够.例如,至今仍没有出现大量的博士论文或专著,以及对具体问题的研究限于简单的描述,总是借鉴与国外的文章,未能全方位并从实践方面着手来展现家庭学 ……(未完,全文共7742字,当前仅显示2719字,请阅读下面提示信息。收藏《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在家上学现状分析》